史官是古代王朝中的一个官职,史官一职从秦朝开始,每一朝一代都必须要有的官职,而且史官编写的书籍当朝的皇帝是不能阅读的,以免会对史官造成人身威胁,所以做史官也是需要勇气和毅力的。虽然每个朝代都有史官,但是由于朝代不同,因此史官在当朝的地位和职责也是不一样的。
史官的职责是什么?
史官是中国历代均有设置专门掌管史料,记载史事和编撰史书的官职,统称史官。
各朝对史官的称谓与分类多不相同,最初史官被分为记言的“左史”和记事的“右史”两类。后左史逐渐演变成随侍皇帝左右,专门负责记录皇帝起居、言行与政务得失的史官,又称起居注史官;右史则逐渐成为专门负责编修前朝官方历史的史馆史官。
设立史官,记录国家大政和帝王言行,这是我国一种由来已久的制度和传统。早在夏代已史官就已经出现。《吕氏春秋·先识篇》记载:夏桀荒淫无道,太史令终古出其图法进行劝谏,无效,即弃而奔商。商周时代,甲骨文中有“作册”、“史”、“尹”等字。《说文解字》:“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即史的初义是指古代记事之官吏,即史官。金文有“作册内史”、“作册尹”的记录。据王国维在《观堂集林》中考证,“作册”和“内史”是同样的官职,其长官称“尹”,都是掌管文书、记录时事的史官。《周礼·春官》记载周王室设有“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和御史”,史称五史。
春秋时期,“君举必书”。一般说,大史掌国之六典,小史掌邦国之志,内史掌书王命,外史掌书使乎四方,左史记言,右史记事。而《礼记·玉藻》则另一种说法,即“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尽管说法不同,但史官的细致分工和明确职责由此可略见一斑了。
秦汉以后,史官的名称繁多,职务各异,但史官的设置却一直保留下来。秦归太史令,汉置太史公,史官职责由太史公负责,常务工作由史书令史承担。唐设起居郎,还有兰台令、柱下史、著作郎、左右史等等。
唐朝刘知几认为史之为用是“记功司过、彰善瘅恶、得失一朝、荣辱千载”的大事。他说:“苟史官不绝,竹帛长存,则其人已亡,杳成空寂,而其事如在,皎同星汉。用使后之学者,坐披囊箧,而神交万古;不出户庭,而穷览千载。见贤而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若乃春秋成而逆子惧,南史至而贼臣书。其记事载言也则如彼,其劝善惩恶也又如此。由斯而言,则史之为用,其利甚博。乃生人之急务,为国家之要道。有国有家者,其可缺之哉!”其实,对于“史之为用”,历代帝王心里也很明白。不过,他们设置史官,沿用“君举必书”的春秋传统,并不考虑什么彰善瘅恶、激浊扬清的问题,目的只是为自己树碑立传,流芳百世。
历代帝王对于史官们载言记事,都是字斟句酌,斤斤计较。至于“君举必书”,却是有选择、有条件的。有了功绩,做了好事,当然要大书特书。就是没有功绩,无所事事,也要虚构一些载入史册;或者“假人之美,藉为私惠”;或者颠倒黑白,把坏事说成好事。即如刘知几在《史通》中所谓“自称我长,相谓彼短”,“略外别内,掩恶扬善”,凡是对自己有利的事。“必书”;凡是对自己不利的事,万万不可见诸史册,所谓“秽迹彰于一朝,恶名披于千载”,有哪一个帝王愿意把自己的“秽迹”载入史册呢?
与帝王的态度相反,史官们对于“君举必书”的态度却颇为认真。中国古代的史官有“秉笔直书”好传统,尤其是司马迁这样一个特殊的史官,成为后世史官竞相继承的史德。刘知几说:“史之为务,申以劝诫,树之风声”,“夫所谓直笔者,不掩恶,不虚美,书之有益于褒贬,不书无损于劝诫”(《史通》)。对帝王们的言行,随时都要记录下来,不管你“举”得对不对,都要“直书其事”,说真话,不说假话,“宁为兰摧玉折,不为萧敷艾”、“掩恶扬善”,一个要“直书其事,不掩其瑕”。
史官一般是几品官职?
中国历代均设置专门记录和编撰历史的官职,统称史官。各朝对史官的称谓与分类多不相同,但主要的可以分类记录类和编纂类两者。史官刚刚出现的时候以及发展过程中的很长时间,这两者是不大分别的,后来演化出专门负责记录的起居注史官和史馆史官,前者随侍皇帝左右,记录皇帝的言行与政务得失,皇帝不能阅读这些记录内容,后者专门编纂前代王朝的历史。
清康熙时期的翰林院多司史官之职:
1、掌院学士为明清时正式官制之一,品位为从二品。
2、侍读学士为明清中央政府官职之一,品等为从四品。
3、侍讲学士为中央政府官职之一,为从四品。
宋朝的史官大多数是从三品,秦以后置御史大夫,职位仅次子丞相,主管弹劾、纠察官员过失诸事。韩愈曾任监察御史,明代海瑞曾任南京右佥都御史。再如《记王忠肃公翱事》“公为都御史,与太监某守辽宁”,王翱当时任都察院长官。
先秦时期,天子、诸侯、大夫、邑宰皆置,是负责记录的史官、秘书官。国君置御史,自秦朝开始,御史专门为监察性质的官职,汉朝御史统归御史台领导,按职掌分为侍御史和治书侍御史,东汉末改刺史为州牧之前,汉朝的刺史也是监察官,也是御史的一种。
三国时,曹魏于殿中省置殿中侍御史,掌记录朝廷动静,纠弹百官朝仪,西晋,御史名目很多,开后代专门职务御史的先河,有督运御史、符节御史、检校御史等。 隋唐改检校御史为监察御史,与殿中、治书两侍御史并立。 明清,专设监察御史,隶都察院,另有派遣监察御史巡察地方者,明称巡按、清称巡按御史,清又有御史巡行京城之制,称巡城御史,又有监察御史督察漕运,称巡漕御史等等。
翰林是皇帝的文学侍从官,翰林院从唐朝起开始设立,始为供职具有艺能人士的机构,但自唐玄宗后演变成了专门起草机密诏制的重要机构,院里任职的人称为翰林学士。明、清改从进士中选拔。清因明制,设翰林院。置掌院学士两人,满、汉各一人,从二品。清掌院学士无文学撰述之责,是侍读学士以下诸官的名义长官,与唐宋之翰林学士有所不同。但仕为翰林官者不仅升迁较他官为易,而且南书房行走及上书房行走例由翰林官为之,因皇帝、皇子及近支王公,多蒙优待厚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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