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shǐ】,会意字,字形就像是手上拿着一个“中”字的小旗子。冯时先生说,像手持令旗之形,古代的史官不仅要持笔作记录,还要在征伐中看天时,与神灵沟通,所以太史要跟太师一同出行。徐中舒先生说手持的是“干”,是一种上端有杈的捕猎器。左民安先生说“史”的本意是管理狩猎和记录的人。后来引申为记录国家大事的人。
《說文解字·史部》史:記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
段玉裁注:(許慎)不云記言者,以記事包之也。……君舉必書,良史書法不隱。
远古时候的文化,都是围绕着祭祀与求神,因此商周时那些有文化的学者,主要是巫、祝、卜、史。“巫觋”负责主持祭祀降神的仪式,“祝”负责向神灵祝祷,“卜”负责以占筮问神、“史”则负责起草祷词。
文献选读
《世本》:黃帝始立史官,倉頡沮誦居其職。
仓颉和沮诵,是传说中远古时代创造文字的人。而文字就是由史官们为了与神灵沟通而创造出来的。后来的史官,还要负责如实记录天子的一言一行。这是为了传给子孙后代,作为后世效仿的榜样。有良知的史官,绝不会迎合当朝天子,为其隐藏其不当之言行。
《周禮·春官宗伯》:大史掌建邦之六典......小史掌邦國之志......內史掌王之八柄之法......外史掌書外令......御史掌邦國都鄙及萬民之治令。
“史”,后来就一直是作为古时候的礼官。礼官之长是大宗伯,副职是小宗伯。
“太史”是史官之长,负责掌管典籍、历法和祭祀。
“小史”是史官之副,负责掌管各诸侯国的大事记与世族谱系。
“內史”负责起草与下达王对诸侯以及卿大夫的有关爵禄升降、生杀予夺的命令。
“外史”负责起草与下达王给京畿以外四邻各邦国的命令。
“御史”负责起草与下达王给万民颁布的法令。秦汉以后的御史则改为以监察各郡县的官员为主要职责。
“史”,还分左史与右史。东汉·班固说“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但战国时的《礼记》则说:左史记事,右史记言。
東漢·班固《漢書·藝文志》: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舉必書,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記言,右史記事,事為《春秋》,言為《尚書》。
《禮記·玉藻》: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
战国时期的《周礼》记载了先秦的官制:在由六卿(太宰、大司徒、大宗伯、大司馬、大司寇、大司空)执掌的六大官府中,每一个职能部门按照级别和大小,都有:大夫(中、下)、士(上、中、下),以及府、史、胥、徒,若干人。所以后来的“史”就是一般的书记员了。
六大官府官员的编制有“八职”:“正”是总览的正职,“师”是副职,“司”是负责某一个部门,“旅”是负责某一专项事物。“府”是文书档案及财物的保管员,“史”是起草文书的书记员,“胥”是管理卒役的小吏,“徒”是供役使的勤杂人员。除此以外,还有“工”是工匠,“賈”是负责采购的小吏。
协助王后管理后宫的有:“女祝”负责祭祀与礼仪,“女史”负责以红笔撰写功过的大事记。
《後漢書·皇后紀上·序》:女史彤管,記功書過。
《詩經·小雅·宾之初筵》:既立之监,或佐之史。
西周时吸取了殷商纵酒无度而亡国的教训,在酒席上既有监察官来监督饮酒的礼仪,还有史官来负责记录官员在饮酒时的言行。
《論語·雍也》: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
“质”是指人本来的动物野性,“文”是指人经过内心修饰之后而表现出来的教养。而“史官”的特点是必须绝对忠于事实,因此就会过于耿直而不肯有丝毫的变通。孔子认为“史”是走向了“野”的另一个极端,也不好。所以君子最好是“文”与“质”各一半。
成语典故
【经史子集】是古时候对图书的分类法。“经部”包括儒家的经典和识字的书,“史部”包括官修的正史和地理书,“子部”是先秦诸子百家的著作。“集部”是诗、词、歌、赋的文集。
后来一些大型综合性的丛书往往以四部来命名,如《四库全书》、《四部丛刊》、《四部备要》等等。
《新唐書·藝文志》:經、史、子、集四庫。
【稗官野史】稗官,是古时候一种专给帝王搜集道听途说、街谈巷议等琐碎言论的小官。野史,是相对官修正史而言,是私家记载的轶闻琐事之作。后来也称小说为稗官,泛称记载逸闻琐事的文字为“稗官野史”。
《漢書·藝文志》:小說家者流,蓋出於稗官。街談巷語,道聽塗說者之所造也。
【史不绝书】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那些事情,在后来的现实中还在不断发生,并不断地见于史书记载。
《春秋左傳.襄公二十九年》:公卿大夫相繼于朝,史不絕書,府無虛月。
小知识
【史记】是西汉太史司马迁编撰的我国第一部纪传体的史书。起自黄帝,讫汉武帝,分为本纪十二、表十、书八、世家三十、列传七十。被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史记》的注疏有:南朝·宋·裴骃的《史记集解》,唐·司马贞的《史记索隐》,张守节的《史记正义》。
【二十四史】作为纪传体的史书,是逐步由少增多的。
唐以前是四史,包括《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
到五代是十三史,除了四史外,增加了《晋书》、《宋书》、《南齐书》、《粱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
到宋代成十七史,增加了《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
到明代成廿一史,增加了《宋史》、《辽史》、《金史》、《元史》。
到清代成廿四史,先增加了《明史》,后来又增加《旧唐书》,并且从《永乐大典》中提出了《旧五代史》。
以「史」作偏旁的字
办事的事,官吏的吏、使用的使。
驾驶的驶。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