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学界关于秦代方士徐福(巿)里籍的考证,已有一些研究,但尚未取得共识。笔者不揣浅陋,对这一问题表一孔之见。
关于徐福的里籍,学界主要有三种说法:江苏赣榆说、山东琅琊说和山东黄县说。笔者认同山东黄县说。
秦始皇是哪里人今为哪个省(秦始皇是哪里人祖籍在哪)
《史记》是研究徐福的最早最具权威性的史料,很多人对《史记》这一“同时代”史料避而不谈,反而把重心放在杂史和传言上,违背了史料运用的准则:史料的年代越久,越有价值。《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齐人徐巿等上书”,对于文中“齐”的解释,有三种:一是秦齐郡,二是战国齐国,三是齐地。笔者更倾向于齐郡,理由有二:首先,司马迁治史严谨,记事注重时空观念,《秦始皇本纪》是逐年循序而写,纵观《秦始皇本纪》,系统对照,就不难看出文中所指的“齐”乃是齐郡。《秦始皇本纪》二十六年条明确记载,秦并天下,“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二十八年条记载“二十八年,始皇东行郡县”,在该条后即记载“既已,齐人徐巿等上书”。这段文字有一个重要前提,即秦始皇已实行郡县制,旧六国的概念在官方文书中已不被承认,而且是在东巡郡县的过程中与徐福相遇,因而此“齐”并不是指秦灭六国前的齐国。其次,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一直对旧六国,特别是齐楚存有戒惧之心,他多次东巡的目的就是树立威信。在这种政治背景下,徐福不可能以齐国方士的身份开展活动。司马迁写《史记》时距徐福事件只有七八十年的时间,对于当时政治形势是了解的,不会在记秦朝人的里籍时用战国时的籍贯。这是从有关这一问题的最原始史料得出的初步推论。
《汉书·地理志》记载“东莱郡……县十七:……徐乡。”元代于钦《齐乘·卷四》记载:“(徐乡城)汉县,盖以徐福求仙为名。成帝封胶东恭王子炔为侯。”清末王先谦《汉书补注·徐乡条》又再次引用上述《齐乘》的文句。班固奉诏继父而成《汉书》,且其时代去秦未算远,其论述必有所据;于钦,是元代益都人,谙熟齐之史地,其《齐乘》最有古法,向来被推为善本;王先谦是清代大儒,被史学界推为治《汉书》之泰斗。
那么问题是,秦时的齐郡和汉时的徐乡有什么关系?
《齐乘·卷四》记载:“郑康成谓,越有君子军,齐有士乡城。图记皆云在黄县。”清代叶圭绶的《续山东考古录》进一步明确了士乡与徐乡的关系,“徐乡即士乡城,士徐为音转”。由此可知,战国时的齐之士乡,秦时隶属于齐郡。由《齐乘·卷四》可知,西汉成帝时封胶东恭王子炔为徐乡侯。东汉时废,并入黄县。而且,明清两代的《一统志》《登州府志》《黄县志》以及清代杨士骧的《山东通志》等在“登州府黄县”或“黄县”条下,都记载了汉徐乡县是以徐巿求仙而得名的说法。由以上史料推论,徐福里籍应在黄县。
此外,也可以从社会风俗的层面予以考察。黄县是莱夷居住之地,而莱夷是一个善于歌舞的部族。《左传·哀公五年》记载,“莱人歌之日‘景公死乎弗与埋,三军事乎弗与谋。师乎师乎,胡党之乎’”;《史记·齐太公世家》也有“莱人为乐”“进莱乐”的记载。《后汉书·东夷传》记载,倭人“性嗜酒……而等类就歌舞为乐”,而这种习俗,很可能是最初由徐福及童男童女东渡带至日本的。《后汉书·东夷传》记载日本古代殡葬的风俗,也大体同于胶东民俗。明代李言恭、郝杰撰《日本考》记载日本“如人亡之后,亦按逢七次祭祀,生期、死期祭亦如之。”“其丧,举家悲泣,不饮酒食肉。”胶东民俗也是人死后逢七祭祀,亲人的生日、忌日也要祭祀。亲人死后,家人哭泣,吃素食,戒酒肉。《后汉书·东夷传》记载倭人“俗皆徒跣,以蹲踞为恭敬”,这也是莱夷人的习尚,古代华夏或立或坐,夷人则蹲踞,至今胶东人还有蹲的习惯,新中国成立前胶东山区人还有赤脚的习惯。日本古无桌椅,皆跪坐于席上,吃饭用矮腿桌。胶东至今仍用一种矮腿炕桌,与日本的矮腿桌或有渊源。(鲍家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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