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的官制比较简单,同后来各朝各代相比,可称其为雏形罢了。
夏朝除夏后为最高统治者外,在他之下,也任命了各种官吏。当时在夏后左右的官称为“官师”,是辅政的官。《左传·襄公十四年》引《夏书》说:“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这里遒人、官师都是官员。遒人是传宣政命的官,木铎即木舌铜铃,徇于路,谓沿路摇铃宣示政令,也就是说,遒人手持木舌铜铃往各地宣示政令,搜集人们对政事的意见和呼声,规谏政事,官师发现问题互相纠正。如明知不正而不谏,“其或不恭,邦有常刑”,就要追究责任,受到处罚。
启做夏后时,还任命了管理军队的官,称“六卿”,也称到处罚“六事之人”。据《尚书·甘誓》记载,夏启发兵,在甘地大战有扈氏。出兵前召集六卿,举行了誓师动员大会。命令他们率领军队,以奉命受赏、违命杀戮相约束,最终讨伐获得胜利。《史记·夏本纪》孔安国注云:“天子六军,其将皆命卿也;“各有军事,故曰六事。”六事之人就是指统率军队的六军将领,他们既统军旅,又管民事,权力很大,是当时地位较高的官员。
翻开记载我国古代历史的文献资料,祭祀占卜的事情随处可见,这也是历朝历代的一个传统活动。夏朝虽然初建国家但也设立了太史令这样的官来负责这项活动。太史令这个官很特殊,也很重要。在我国古代的各种官职中,除了君主,就数史官的资格最老,而太史是史官之长。史官是从原始社会的巫演变而来的,它最初的基本职责是祭祀占卜。祭祀以敬神,占卜以问神。他们是上帝和君主的中介,是神的使者,故地位很崇高。他们的职务也越来越广泛。除祭祀占卜外,天文历法记事、保管典籍及教育贵族子弟等等,都在他们的职权范围之内,有时还领兵出征。后来的各种官职,差不多都是由史官的职务分化出来的。
夏王朝和后来的商朝,是史官地位最高、在政治生活中最为活跃的时期。夏朝设太史令,负责典籍的收藏保管及天象、历法等事宜,有时也是谏臣。传说夏朝末年有个叫终古的太史,对残暴无道、荒淫无度的夏桀进行规劝,遭到桀的责骂,只好抱着典籍逃离夏后投奔商汤了。国家的事务是多样繁杂的,为此夏朝设立了管理各种事务的官,称为“正”。如管理畜牧业的官长叫牧正,掌管膳食的官长叫庖正。还有制造和管理夏后战车的官长叫车正。薛地的奚仲就是车正,据说他制造的车方圆曲直皆合规矩,尺寸大小都合比例,使用起来非常灵活,也很结实牢固。管理水利工程的官叫水正,等等。
夏王朝也注意到了官员的选拔,提出了“俊义在官,百吏肃谨”的选官制度,就是使道德高尚、才能出众的人都成为各类官员,在下的小吏也严肃谨慎办好一切事情。官非其人,天下大事就要被捣乱了。另外,参加管理国家的还有一些原有的贵族,如夏后的亲属、兄弟、叔姪等,他们都是一些享有特权的奴隶主,且经常参与国家大事,如祭祀、指挥作战等,但大都没有职务名称。把他们列入官的范围,是因为君主是国家的代表,家臣虽主要掌管君主的家事,但也常常奉君主之命参与政事。在夏朝国家组织中,亲和贵是统一的,家事和国事也是混在一起的,这也是中国古代官制从一开始就具有的特点。
夏朝的统治势力所及,“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声教,讫于四海”。即东面到今东海之滨,西面达今甘肃、青海沙漠地带。朔即北面,抵黄河流经的河套地区,南至今日的衡山以南,约二万多平方公里的范围。在这广袤的沃土上,夏王朝的统治中心是以今河南西部和山西西南部为统辖范围,并且分布着许多部落、部落联盟和方国。经禹、启巡狩征伐这些诸侯先后向夏王臣服,保持朝贡的关系。对这些地方诸侯,夏王采取了立五长的办法。《史记·夏本纪》说:“外薄四海,咸建五长。”也就是说“诸侯五国,立贤者一人为方伯谓之五长,以相统治”。在五个诸侯之中立一个为方伯,作为夏王对地方实施的统治者。
夏王朝距今已有4000多年,不仅时间久远,而且没有留下当朝的文书典籍。目前,史学界对其历史还处于研究状态。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夏王朝的国家刚刚建立,一切制度,包括官制尚处于不健全、不完备之中,是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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