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人租借澳门的历史印迹
澳门回归是哪一年几月几日(澳门回归是哪一年几月几日回归祖国)
今天是澳门回归祖国21周年。说起中国领土被外人占据,大家立马就会想到侵略和辱国,比如香港和澳门。但如果细究起来,香港和澳门最早和外国接触的过程,其实还不太一样。早期的澳门(19世纪以前),这个南方海面上的小岛,对农耕的明朝来说无足轻重,葡人借口晒货,赖在岛上不走,并在岛上修筑要塞。明朝在“主权在我”的前提下,将澳门出租给了葡萄牙人。这是真出租,葡萄牙人需要按季度来到当地县衙交租金。
今天的澳门岛
澳门被葡真正侵略,直到上世纪末才被归还一事,实际发生在1887年清、葡签署的《里斯本草案》中,里面规定澳门割让给葡萄牙。在此之前,澳门都算是出租地,中方要收取租金。
清代的澳门
明正德时期至嘉靖二年(1523年),葡萄牙人已经出没在广东海域,但被明朝水师驱逐,葡人无奈,只得向东南海域进发,所以嘉靖年间的前20多年里,在广东不见葡人。
嘉靖二十七年(1547年)、二十八年(1548年),在浙江巡抚、总督闽浙海防军务朱纨的领导下,明军取得了双屿大捷和走马溪大捷,这两次作战,明军的敌对势力主要是葡人,如此一来,葡人又被驱逐回了广东,“自是西南诸番船只,复归广东市舶,不为浙患”。
明葡大战
澳门被葡人占据,始于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广东通志》中记载的故事就是:葡人借口晒货,登陆澳门,“海道副使汪柏循贿许之”。又因中国商人和葡人走私可得巨利,所以中国商人主动为葡人运送砖瓦,“工商牟奸利者,始渐运砖瓦木石为屋”。打这里开始,澳门开始有了葡萄牙的定居点。
万历时期来华的葡萄牙传教士曾德昭的《大中国志》中说:澳门是如何落入葡人使用下的呢?是因为葡人帮官府剿灭了海盗,官府奖赏他们居住澳门。但这种说法有点扯,书是葡人自己写的,美化自己是肯定的,而且众所周知,在广东搞走私贸易的海盗,其实就是葡人。所以他的说法可信度不高。
第二种说法就是,中国广东官府考虑到与其让海贼四处流传,不如划定各岛屿,让他们老实待着,也便于官府监控和剿灭。第三种说法就是葡人贿赂地方官府,取得了岛屿使用权。
《大明风华》中的葡人
现在来看,广东沿海岛屿众多,能居住的岛屿也不在少数,但是诸多岛屿中,只有澳门,葡人获得了使用权和居住权,其他岛屿有被葡人占据的记录,但都是暂时的,不久之后葡人自己就离开了,或被广东官府驱逐了。而澳门离陆地很近,容易受到广东官军的围剿,且嘉靖二年前后,广东的明军已经学会了葡人先进的火器和战舰,军力优势和葡人不相上下。所以不存在明军打不过葡人,葡人靠武力霸占的情况,因此可以断定葡人在澳门居住必然得到了明朝的认可。
所以文史君认为从澳门主权在我,被出租给葡人来看,明朝对葡人出租澳门更像一种招安。那明朝为什么要招安葡人呢?
葡萄牙人的大炮
1557年,广东发生了东莞兵变,叛军“直抵省城下”,兵变最后被副总兵汤克宽平定,明人《贤博录》中提到了这一兵变,是汤克宽邀请在澳门的葡人一同出兵,作为回报,答应减免他们的租金。这可以看作是葡人向明朝伸出橄榄枝。
同样在1557年,浙江倭寇被胡宗宪、戚继光围剿,倭寇南逃福建。1562年,倭寇攻占了福建兴化城,但1564年明军又肃清了福建海域,1566年窜逃到广东的倭寇也被肃清,如此大明沿海的倭寇基本被清理干净。如果从宁波争贡事件倭患势不可挡的1523年开始算,到1566年,东南海域的倭患持续了43年,对倭战争已经持续了太久,明军早已筋疲力尽。明军实在不想将对葡战争持续下去。
影视剧中的胡宗宪
需要注意倭寇问题的真正解决还是靠明朝内部政策的改变。这时期明朝开始采取灵活多变、重点打击的策略,对沿海走私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倭寇失去了合作者,也就转向安分。所以明朝统治者预计将对倭策略移植到对葡问题上,应该也能取得同样的成果,由此出现了对葡招安。
嘉靖
《中葡早期关系史》中有一段葡萄牙人的史料,就是1554年葡王给兄弟路易斯的信中提到了中国,明确了葡对中的三个要点:第一,派出的特使索萨去华不是为了占领澳门,而是为了对华商谈通商。第二,对华关系重在通商和减少关税。第三,葡萄牙改称“普都利家”,不再称“佛郎机”,从而减轻中国人的敌视。信中提到的索萨,于1546—1571年间活跃于中国、南洋、印度一带,是葡萄牙中国贸易船队队长。
佛郎机人
从这封信我们能看出葡萄牙对华政策的改变,如前所述,在嘉靖二年前后的时候,葡萄人也到过广东海域,但致力于勾结海盗和走私贸易,还把中国当成美洲蛮族,对中国人极其无礼,结果引发了中葡大战。葡人在浙江依旧如此,结果又被打回了广东,现在葡人终于开始反思自己了,甚至愿意改名“普都利家”,以证明和过去的海盗行径断绝撇清关系。
前面说了,明朝已经被倭寇问题搞得精疲力竭,现在葡人既然转变了态度,那明朝也乐意迎合他们。1557年前后,明朝开始将他们视为朝贡国,将其视为朝贡国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要知道正德末年葡人也去过北京希望通商,当时北京礼部只能按远藩朝贡对待,明制无交往而朝贡者,其货物一律不收,所以通商失败。现在明朝官员已经将广东葡人视为朝贡的藩商,在接待上,也以朝贡关系接待,他们于是有了合法的地位。这就是对葡招安的开始。
为了便于管理和抽分(收关税),在朝廷默许下,葡萄牙人正大光明地占据了澳门。注意,此时朝廷(嘉靖朝)内部对澳门究竟能不能租借,其实还存在争议,所以澳门的地位还是悬而未决,朝廷只是下令地方暂时不要动澳门,让澳门暂时处于三不管的地界。
葡萄牙人登上澳门
嘉靖后期,庞尚鹏提出治澳三策。第一策:用石沙堵塞水道,沟通陆地和澳门,防止藩船肆意行驶,实际意味着葡人在澳有定居权,但明朝拥有军事权,随时可以收回;第二策:烧毁藩人房屋,暴力驱逐;第三策:在澳门和陆地间设立关隘,派专员进驻,“使华人不得擅入,夷人不得擅出”,如此澳门成了监狱,便于管理。围绕这三点,嘉靖后期、隆庆时期,中央陷入反复争论。
在《HistoricMacao》中说:1573年葡人佩德罗主动告诉广东海道,葡方愿以500两白银为租金,年租澳门,此事被上报朝廷,朝廷应允,葡人才合法获得了澳门的居住权。但明朝内部士大夫对此仍有异议,万历前期的两广总督陈瑞就经常以驱逐葡人为恐吓,让葡人听从广东官府的命令。到了万历后期,随着葡人在澳势力的巩固,澳门管理权也落入葡人之手,这样澳门能否被租借的争论才真正结束。
所以说,围绕澳门的早期中葡交往,始终是以中方主权在我为基础进行的,而维系这一基础的前提,还是中方在军事实力上对葡的优势。而到了晚清时期,中葡双方的实力对比发生了逆转,这也是导致澳门被割让的根本原因。归根到底,国家之间的交往还是以实力为基础的,这点从古到今都是如此。
曾德昭:《大中国志》,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
万明:《中葡早期关系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
(作者:浩然文史·紫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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