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礼仪是中国古礼的重要组成部分。古人送别死者的仪式,实际上也是反观自己人生的镜鉴。宋代的丧葬文化呈现多元化特征——三教合流的影响让宋人在重视阴间冥界的同时,又能认识到有死的必然性,并相信能通过现世生活中的修行来实现对有限生命的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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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传统文化的立场上看,一捧黄土之下埋藏的并非仅是枯骨,还蕴含着在世之人的全部奥秘。自古以来,丧葬就是我国国民一生中为数不多的大事之一,是否能够妥善处理这一问题对于我国的文化传承,乃至于国家的长治久安都具有重大意义。
《隋书·礼仪志》曰::“周公教乱,弘制斯文,以吉礼敬鬼神,以凶礼哀邦国,以宾礼亲宾客,以军礼诛不虔,以嘉礼合姻好,谓之五礼。”分为吉、凶、宾、军、嘉的五礼,是中国古礼的最基本分类。
丧礼属于凶礼的范围,因其囊括天人、君臣、父子、仁孝等诸义,而受历代所重,两宋亦然。无论官方或民间,宋代丧葬的礼仪均可分为三个层次,细究其间,便能见古人高世之智。
宋朝继五代之乱而兴,当时民心思定,太祖于立国之初便诏群臣详定礼文仪注,自此之后的整个北宋年间,兴礼制乐较为繁盛,南渡后方渐衰。综合考察宋代官修礼文,较能体现宋人生死观念的丧葬仪节主要包括三点:易服不食——悲哀在中疾痛在心;辍朝不坐——朝野同哀、伏想圣情;殡灵掩欑——致思哀慕、祷升降阙。
古代丧葬中有独特的丧服制度,不仅通过“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继麻”之五服以序尊卑、严肉外,在丧葬进行中,还要根据丧期和仪节多次“易服”,以追亡者、节哀痛。以服饰的变化来展现世人的情志是古代丧礼的显著特征:“死者既丧,生人制服服之者,但貌以表心,服以表貌。”居丧之人著素服之后就“水浆不入口”,即“不食”,易服与不食共同组成了这一阶段的居丧之礼。
易服以称情,食廉以节情,服饰饮食的变化一方面能促使生者产生衰戚之情,便于其追悼亡灵,而另一方面则能够使其不至于悲戚过度、以死伤生。其内在之理与儒家名实相副的追求相合,知仪礼而通礼义,内外一致,也是礼之用,和为贵的表现。
而辍朝即因某事而暂止朝会,是一种沿革自先秦的朝会制度。因国丧而辍朝时,皇帝初不理事,需大臣三上表或五上表方改于偏殿或后殿理事,一方面是因丧制之隆,皇帝及群臣无暇顾及它事,另一方面这种安排也契合了传统生死理念的思想内核。
国君之崩,于嗣而言是尽孝于父,于臣而言是报恩于君,尽忠尽孝集于一事,则天下事莫大于此事,天子辍朝之情则可依此忠孝之理而发。而大臣之丧,辍朝实为君臣之谊,师生之义。朝失一臣,国失一柱,重臣的离去不仅是国君一人的损失,也是一国一朝的损失,放朝数日以缓朝野之哀,便可依此痛惜之情而发。
通过辍朝之仪,使百姓知晓人君之仁善,使君臣之道皆明。同时,又通过偏殿视事来表明国君之责,不为己之哀情而损国之大义,实中庸之道也。
欑宫即帝后枢暂厝之地,大殓后以柏木建成屋室,四周涂以白泥,称“掩欑宫”,是古代殡礼的一种权变。有学者认为,掩欑宫是两宋丧礼的一项创新,实则不然,据《通典》记载,这一礼节唐已有之。宋人在“掩欑宫”这一仪节上最大的意义并非原创,而是发展,用百余年的时间为其赋予了更高层次的意义。
北宋期间,依古礼而成“掩攒宫”仪节,一是遵从礼制,停殡待葬,具有浓厚的象征意味。南宋独有之“掩欑宫”仪节,即书“欑宫”以缀皇陵,除了上述留恋之意,还多了一层“愤激三军之心,不绝中原之望”的功效,在生死难舍的哀慕中,加入了收复故土,全始全终之意,将个人情感升华为整个国家的情怀,使后人在祭奠祖先之时能够不忘旧辱,奋发图强。
《礼记·曲礼》言:“礼不下庶人。”郑注曰:“为其遂于事,且不能备物。”孔颖达疏::“谓庶人贫,无物为礼,又分地是务,不服燕饮,故此礼不下与庶人行也。"参照三代礼制,古人于庶人之礼多所阙略。
庶人之礼仅在对比中出现,如“孤挚皮帛,卿挚兰,大夫执雁,士挚雉,庶人挚骛,工商挚鸡”。“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土曰不禄,庶人曰死。”官方并没有为庶人制定详细的礼文,据注疏所言是基于现实的考虑,认为庶人不具备行礼的客观条件。
子曰:“不学礼,无以立”,将礼作为修身立德的一部分,而在《大学》中则说::“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这就为庶人之礼提供了逻辑起点,虽然古代的礼制“有差等”,但“修身”却能够成为沟通差等的上升通道,“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礼义,则归之卿相大夫”。
这种思想随着礼义文化的发展,礼制逐渐向下渗透,形成了唐宋以后礼制下移的现象,北宋徽宗朝编撰的《政和五礼新仪》中第一次将“庶人礼”独立成章,而在官方礼制下移的同时,各宗各派在百年间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最终与流传已久的民间信仰一同形成了两宋时期独具特色的民间丧俗,即后丧乐丧与人事奉鬼。
《孝经》有云:“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举子之事系终矣。”《礼记》中也说:“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孝贯穿生命的始终,也随着历史的发展而绵延至今。宋王朝讲求“回向三代”、“以孝治国”,因此民间士庶均十分重视孝养亲长,极尽孝亲之能事。
宋初,报父仇而不遁去的李璘就曾被太祖皇帝亲自开释嘉奖,弃官寻母的朱寿昌、涤亲灞器的黄庭坚,封体奉母的孙之翰也都自出两宋时期,并为后人所仿效,更有岳飞“尽忠报国”以显岳母之贤,留下了岳母刺字的典故。
但行此非常之事敬孝父母的机会毕竟不多,亦非常人之所能为。也正是因此,贵尽人间的丧祭之礼也就被当作是孝子之行的最直观体现,家有资材者多竭尽全力以厚丧厚祭。同时,由于天堂地狱观念在民间的广为流传,“事死如生”的传统也愈加世俗化。
《盐铁论》中曾讨论汉代厚葬情状:“古者,瓦棺容尸,木板望周,足以收形散,藏发齿而已。及其后,桐棺不衣,采棺不研,今富者绣墙题凑,中者梓棺梗椁,贫者画荒衣袍,繪囊缇秦……”宋朝时,人们有鉴于前代盗慕风气,在厚葬上有所收敛,但厚葬乐丧的习惯依旧得以保留,还添入了一些新的元素。
在厚置丧具的同时,此时的民间还有以斋会“做七”的习俗,即在先人过世后第七日斋僧会道,为先人诵经祈福,盼其往生天堂,家有余财者甚至会设水陆道场,邀群僧毕至,更有甚者,丧祭礼中佛事不断,三日、七日、七七日,百日,周年,再期等日均斋僧设趣,数十或百余僧众同颂佛号的场面十分壮观。
这些热闹非凡的丧葬礼仪与儒家古礼,极不相称,也遭到了许多士大夫的反对与批判。但在民间极有市场,这一方面反映了当时丧礼的隆重与否已经成为当时邻里考察举行的重要依据。人们以此来博得孝子之名,徽宗时“八行取士”更是赋予其合法性。为此,人们甚至不惜僭制越礼。
另一方面这也体现出当时民间仪节世俗化娱乐化的思想倾向,成为人们逃避生死困境的一种消极途径。
除了用盛大的葬礼以资孝行的现实需求外,宋代民间的丧葬仪节也反映出了其对阴界生活的理解和想象,这一点,在筹备葬具、拌选山陵上有充分的体现。除将墓主生前所用之物陪葬外,大面积以纸明器代之。“明”到“冥”的转变,意味着宋人思想观念也随之转变。
在当时人的观念中,先人会因冥界生活之不足而向阳间提出要求。可见在当时人们的观念中,阳间和阴间并不是完全隔断的,是能够通过梦和纸这种充满象征意义的形式来进行交流的。
但民间对先祖之气的理解较为肤浅,对魂灵的看法也十分混乱,除事之以爱敬,葬之以求福外,人们也对这种无法感触之气也充满了恐惧。通过考究风俗可知,整个丧礼的过程就是既死之人逐渐从生前之家转移到幽冥府邸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生与死的界限逐渐鲜明,等到丧者既葬,生死既明,就只有魂能来往生死二界,家族的先人名字也变成了“鬼”这个能够唤起人们无限恐惧的字眼。人们对其的看法也就发生了改变,当地府之鬼回到人间时,隔阂与恐惧就挤占了温情的地位。而这种混乱的思想观念在现实的实践中往往会因为无法说清而成为避而不谈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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