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州人社
洪畴镇(洪畴镇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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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现对2021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与个人有哪些?
又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1
台州市椒江祥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将工资性工程款打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案
(一)单位基本信息
台州市椒江祥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MA28HD5Y61,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943-945号,法定代表人:宋飞。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20年9月24日,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单位开发的台州城市天地B2区项目部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项目部未每月将工资性工程款打入农民工工资专户。特下发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单位于2020年10月8日前改正。12月10日,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银行报告,反映该单位又未向专户汇入10月份工资性工程款。经查明,该单位在11月未向专户汇入10月份工资性工程款,其行为已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
(三)处理情况
2021年1月6日,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对其作出罚款7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单位已按期缴纳罚款75000元。
2
临海市天泰包装有限公司使用童工案
(一)单位基本信息
临海市天泰包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20740047921,地址:临海市杜桥镇半洋村,法人代表:张六斤。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20年11月17日,临海市劳动监察大队接到举报,反映临海市天泰包装有限公司涉嫌使用童工。经查,该单位在2020年10月8日未认真核查身份证件的情况下招用陈某(2004年10月13日出生)从事印花纸助手工作并支付劳动报酬,一直使用至2020年11月18日。陈某做工期间未满16周岁,属童工。临海市天泰包装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的规定,计使用童工陈某5天。
(三)处理情况
依据《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单位作以下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圆整(¥2500元)。2021年1月22日该公司主动缴纳罚没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圆整(¥2500元)。
3
台州普林诗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一)单位基本信息
台州普林诗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4MA2DUMBL8Y,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安洲街道西泉路11号仙居县大学生创业园-402(自主申报),法定代表人:张小玉。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20年12月7日,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该单位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经查,该单位拖欠陈某、鲍某等14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108997元。2021年1月5日,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三)处理情况
2021年1月11日,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1月13日,仙居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
4
王继委拖欠劳动报酬案
(一)单位基本信息
王继委,身份证号码:330226********7835,家庭地址:浙江省宁海县长街镇隔洋塘村1组。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21年1月4日,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王继委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经查,王继委在承包仙居县南峰街道柴岭下村建房工程期间,拖欠泮某、冯某等9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225110元。1月5日,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王继委逾期未履行。
(三)处理情况
2021年1月11日,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1月19日,仙居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
5
刘帅拖欠劳动报酬案
(一)单位基本信息
刘帅,身份证号码:412725********5418,家庭地址:河南省鹿邑县唐集乡李集行政村崔大庄。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21年1月19日,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刘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经查,刘帅拖欠林某、欧阳某某等12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103250元。1月22日,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刘帅逾期未履行。
(三)处理情况
2021年1月26日,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1月29日,仙居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
6
天台县恒茂橡胶厂拖欠劳动报酬案
(一)单位基本信息
天台县恒茂橡胶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1023MA2G7KFK7E,地址:天台县洪畴镇洪三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戴小平。
(二)主要违法事实
天台县恒茂橡胶厂在生产经营期间,累计拖欠18名员工工资共计312596元,且法定代表人戴小平已无法联系,涉嫌欠薪逃匿。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1月25日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三)处理情况
2021年2月2日,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2月4日,天台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
目前,以上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均已被依法处罚处理。
近年来,台州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持续保持对恶意欠薪、使用童工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欠薪逃逸、欠薪拒不整改、使用童工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2021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公布,不仅是通报情况,同时也是为了加强对违法用人单位的社会监督,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威慑力。
欠薪隐匿或逃逸的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当主动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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