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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高职高专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检查和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高职高专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检查和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工作的通知1.省教育厅职成处:刘彦奇,0731-84713947,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二段238号省教育厅908办公室。2.省教科院职成所:阚柯、杜佳琳、李琼、舒底清

1.省教育厅职成处:刘彦奇,0731-84713947,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二段238号省教育厅908办公室。

2.省教科院职成所:阚柯、杜佳琳、李琼、舒底清,0731-84402943,zcs807@163.com,长沙市教育街11号省教科院职成所807、810、812办公室。

附件: 1.2020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检查方案

2.2020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评价方案

3.2020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方案

4.2020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格性评审细则(试行)

5.2020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秀等级评价细则(试行)

6.2020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评价细则(试行)

7.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考核题库统计表(样表)

8.2020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标准(试行)

9.2020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自评表

10.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2018年新设专业汇总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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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

2020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检查方案

一、检查对象

全省高职高专院校2020年所有招生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二、检查方式

1.合格性评审采用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我厅确定2020年新增招生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2019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检查结果“不合格”等级的人才培养方案为重点核查对象,确定从每所学校随机抽取3-5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抽查对象。我厅组织专家采取网络评审的方式对重点核查对象和抽查对象进行合格性评审,评审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2.优秀等级评价采用学校自主申请方式进行,由我厅组织专家对学校申请评价的材料进行集中评审,评价结论为“优秀”的人才培养方案将向社会公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格性评审结果为合格的学校可以向我厅申请不超过5个专业的优秀等级评价。

三、检查依据及内容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检查依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和教育部职成司《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61号)以及本通知要求进行(检查内容及评审细则详见附件4和附件5)。

四、检查结果及运用

1.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格性评审中,学校有1个及以上专业评审结果为“不合格”,则该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格性评审结论为“不合格”。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学校要进行为期两个月的限期整改,整改后,我厅再随机抽取5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合格性评审,如评审结论仍为“不合格”,则予以通报,并责令评审结论为“不合格”的专业暂停招生。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秀等级评价将与职业教育相关重点项目申报或验收挂钩。评审结论为“优秀”的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一年后,我厅将组织专家赴学校实地考查方案落实情况,对未按方案实施的专业取消“优秀”等级。

附件2

2020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

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评价方案

一、评价对象

各校申请人才培养方案优秀等级评价专业的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

二、评价依据及内容

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依据我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教发〔2019〕22号)和本通知要求进行(评价内容及评价细则详见附件6)。

三、评价结果及运用

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评价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评价结论将向社会公布,并与职业教育相关重点项目申报或验收挂钩。结论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标准与题库》将作为今后抽查学校学生专业技能的依据,并在以后的专业技能抽查考试实施过程中,组织专家对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进行验证,对操作性和科学性不强的技能抽查标准与题库取消“优秀”等级。

附件3

2020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

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方案

一、评价对象

全省高职高专院校2021年有首届毕业生的专业(即2018年新设的三年制高职专业)。

二、评价方式

对照《2020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标准(试行)》(附件7),各学校开展自评后,我厅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评价依据及内容

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依据我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教发〔2018〕39号)和本通知要求进行(评价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7)。

四、评价结果及运用

评价结果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评价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专业,须在一年内完成整改,整改期内暂停招生,整改后仍不达标,责令学校撤销该专业点;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专业,责令学校撤销该专业点。撤销的专业点在三年内不得再次新设。

附件4

2020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格性评审细则(试行)

评价指标

评价内容

基本信息

1.体例符合《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61号)文件要求。

2.专业名称及代码符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最新版本规范表述。

3.有明确的入学要求。

4.修业年限明确。

职业面向

应包括本专业所属专业大类(专业类)及代码,本专业所对应的行业、主要职业类别、主要岗位类别(或技术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社会认可度高的行业企业标准和证书举例。

培养目标与规格

1.以国家专业教学标准为基本遵循,有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

2.本专业毕业生应具备的素质、知识和能力等方面的要求科学、明确、全面、可测。

课程设置及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开齐开足思想政治理论、体育、军事课、心理健康教育等公共基础必修课程。其中,形势与政策课1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4学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学分,军事理论课2学分,军事技能课2学分,心理健康教育课2学分,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

2.按照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确定6-8门专业核心课程和若干门专业课程。

3.各门课程的课程目标、主要内容和教学要求清晰、明确,全面落实了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

4.每学年安排40周教学活动,总学时数不低于2500,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1/4,实践性教学学时占总学时数50%以上,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医卫类专业为8个月),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不少于10%,一般以16-18学时计为1个学分。

教学进程及安排

教学进程总体安排能完整体现课程类别、课程性质、课程名称、课程编码、学时学分、学期课程安排、考核方式等要素,并有学时比例要求。

实施保障

1.对专兼职教师的数量、结构、素质等提出具体要求。

2.对教室、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等提出具体要求。

3.对教材选用、图书文献配备、数字资源配备等提出具体要求。

4.对实施教学应采取的方法提出具体要求和建议。

5.对学生学习评价的方式方法提出具体要求和建议。

6.对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毕业要求

有明确的学生毕业要求。

附件5

2020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秀等级评价细则(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价内容

1.培养目标与规格

(20分)

1.1专业人才培养调研

10

①开展行业企业调研、 毕业生跟踪调研(2分)

②调研数据来源真实可靠,数据分析科学合理,人才需求和职业岗位能力分析清晰准确(4分)

③调研结论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得到具体体现(4分)

1.2目标定位

①结合学校办学层次和办学定位,科学合理确定专业培养目标(1分)

②坚持立德树人,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要求(2分)

③符合市场人才需求,体现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1分)

1.3培养规格

①关于素质、知识、能力要求表述清晰、科学(3分)

②人才培养规格与人才培养目标、岗位要求、职业面向、毕业要求的吻合度高,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特色(3分)

2.课程体系(45分)

2.1课程设置

20

①基于职业能力分析构建课程体系,课程体系设计思路清晰,适应未来产业发展趋势要求(8分)

②课程序化符合学生学习规律和职业能力成长规律(6分)

③课程设置对接人才培养规格要求,能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6分)

2.2课程描述

10

①准确描述各门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等(5分)

②落实立德树人的要求,突出应用性与实践性(5分)

2.3课程标准

15

①有6—8门专业核心课程的课程标准,包含课程性质与任务、目标与要求、结构与内容、实施与保障、考核与评价、进程与安排等基本要素(8分)

②与课程描述的目标、内容、学分学时、要求等相匹配;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保障相匹配,能有效支撑人才培养目标达成(4分)

③课程内容充分对接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标准等要求(3分)

3.教学进程(15分)

3.1教学时量

①总课时量科学合理(2分)

②各门课程之间、各模块之间及理论课与实践课的课时比例分配科学合理(3分)

3.2进程安排

10

①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安排科学合理,突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3分)

②课程前后逻辑关系清晰准确,体现了职业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有效提升(4分)

③课程安排与课程设置、课程描述等前后保持一致,课程有效支撑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和培养目标达成(3分)

4.实施保障(20分)

4.1师资队伍

①根据办学规模科学合理提出师资队伍配置要求,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教师数量充足(1分)

②专业教师要求明确、科学(1分)

③注重对教师队伍的师德师风和双师素养要求(1分)

4.2实践条件

①根据办学规模和专业特点科学合理提出校内外实习实训条件配置要求,实训基地有效支撑课程实施,基地工位数量充足 (1分)

②各实训基地工位数量、实训项目、支撑课程等配置要求明确、具体(1分)

③合理配置仿真、模拟及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1分)

4.3教学资源

①根据专业特点科学合理提出教学资源配置要求(1分)

②教学资源配置有效支撑专业课程教学改革与实施(1分)

4.4学习评价

12

①根据专业特点科学合理提出学习评价要求(1分)

②突出多元主体参与的多元考核评价方式,有效促进教学目标达成(1分)

③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和规格相匹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教发〔2019〕22号)要求(10分)

5.现场考查(100分)

具体评价标准另发。

附件6

2020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评价细则(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价内容

1.考核标准

(40分)

1.1匹配性

10

考核内容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培养规格相匹配(10分)

1.2科学性

20

①考核标准参照了国家、省、行业企业相关标准、规范,并在标准中进行恰当引用(4分)

②模块划分合理,逻辑性强,项目选取科学、合理,涵盖了职业面向岗位典型工作任务(12分)

③评价内容、评价要点设置客观合理,与对应考核项目的能力素质要求相匹配(4分)

1.3规范性

①标准中涉及的技术要求和专业术语符合国家标准或技术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3分)

②结构完整、要素齐全,文本格式、文字表达准确规范、层次清晰、逻辑严密(2分)

1.4可操作性

①考核项目均能按岗位工作任务实际操作流程实施或模拟实施(3分)

②模块、项目(试题)或工位抽取方式合理(2分)

2.考核题库

(60分)

2.1匹配性

20

①题库考核的能力、素养点与考核标准的能力和素养要求匹配,无缺失(7分)

②题库中题目数量分布和考核重点体现了对核心岗位、核心技能、关键技能的考核(7分)

③题目评分细则完整,和技能考核标准中对应评价标准相匹配,评分点设置准确、客观,分值比例分配合理,可操作性强(6分)

2.考核题库

(60分)

2.2科学性

24

① 目综合性强,同一模块或项目下的题目难易程度符合正态分布,给定条件和要求合理(12分)

②题目以企业真实工作任务(项目)的方式呈现,测试内容体现了岗位工作任务的真实要求(7分)

③体现专业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标准等的应用(5分)

2.3规范性

16

①题库试题数量充足,达到或超过湘教发〔2019〕22号文中规定的最低数(7分)

②同一模块或同类项目试题考核时长基本一致,每道(套)试题的考核时长在1~3 个小时(6分)

③题目表述清晰,技术要求和专业术语符合国家行业等的规范(3分)

附件7

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学生

专业技能考核题库统计表(样表)

模块名称

项目名称

试题编号

测试的能力与素质

试题难易程度

较难

中等

较易

模块1

项目1

试题1

……

项目2

试题1

……

……

……

……

模块2

项目1

试题1

……

项目2

试题1

……

……

……

……

……

……

……

填表说明:该表为参考样表,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表格须包含模块名称、项目名称、试题编号、测试的能力与素质、试题难易程度等信息,且每题1行。

附件8

2020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新设专业

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标准(试行)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评 价 内 容

佐证材料

1.

1.1 专业定位

①专业设置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产业优化升级需要,符合高等职业教育要求和学校整体办学定位,与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关联性强,并能清晰归属到一个专业群;

②学校重视专业建设工作,专业建设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得力。

①人才需求调研报告

②专家论证意见

③专业建设规划

1.2 人才培养方案*

①对接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制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②培养规格和课程体系满足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符合教育部有关专业教学标准及课程开设要求。课程体系与目标规格对应关系清晰,突出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培养;

③依据学生职业能力成长系统设计实践教学体系,实践课时不低于总学时的50%,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医学类专业为8-10个月);

④教学进程安排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②专业核心课程标准

2.

2.1 专业教师结构*

①专业教师数量满足本专业教学需要,行业企业兼职教师数量充足,师生比达到1:18以上(体育、艺术类专业达到1:13以上,医学类专业达到1:16以上);

②拥有本专业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带头人1名;

③拥有3名以上专任专业核心课教师;

④专任专业教师的双师素质比例≥50%。

①专业教师名册

②兼职教师名册

2.2 师资队伍建设

①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实施效果明显;

②专业教师参加新技术、新方法、新理论培训和企业实践,每2年累计不少于2个月以上企业实践经历;不具备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新入职教师应有赴企业实践经历;

③师德优良,课程思政成效明显;

④教学团队近三年主持1项以上教学科研课题,发表2篇以上论文。

①专业教学团队建设规划

②教师企业实践材料

③教学科研成果汇总表及主要成果支撑材料

3.

3.1 校内实习实训基地*

①校内实训设施设备必须达到教育部职业院校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职业学校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的基本要求;

②校内实习实训基地数量、条件、功能、工位数满足实践教学要求;

③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符合规定,理工农医类不低于5000元,文史财经类不低于3000元。

①校内专业实习实训条件情况汇总表

②校内实习实训项目开出情况统计表

③每个实训场地提供5份佐证材料

④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统计表

3.2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①应具有与专业人才培养规模相适应的、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和学生实习基地;

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能满足学生认知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需求;

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和学生实习基地可接收学生就业。

①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情况汇总表及实习协议

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教学活动佐证材料

3.3 图书与教材资料

①本专业图书资料、数字资源能满足专业教学需要,专业图书资料不少于1000册;

②选用国家规划教材、重点建设教材、校企合作双元开发教材,选用教材符合课程教学内容要求。

①图书资料汇总表

②数字化教学资源情况表

③选用教材情况汇总表

3.4 专业经费投入

①专项经费投入能满足本专业办学条件建设需要,经费使用管理规范;

②教学设备经费、师资队伍建设经费、教研教改经费、实习实训经费等投入高于学校整体专业的平均水平。

①实践基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课程建设等专项经费投入情况

②教学运行经费统计表

4.

4.1 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

①课程体系结构合理,体现专业新技术水平与要求,合理地将“思政”融入课程教学,课时设置科学;

②有全套课程标准与考核标准,并按需调整;

③专业课程体系不断优化,教学内容持续更新。

课程体系优化及教学内容更新情况说明

4.2 实践教学*

①建立科学可行的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课时充足,满足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要求;

②实训项目开出率100%。

①实践类课程标准

②实习实训项目指导书

③实训项目开出率统计表

4.3 教学方法与手段

①课程教学方法与手段灵活多样,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特点;

②积极开发专业教学资源,广泛开展信息化教学。

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专业教学资源建设情况说明

4.4 教学管理*

①教学运行基本文件齐备;

②教学运行记录完整、规范;

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完整,运行效果良好。

①教学管理制度

②提供2门课程的授课计划、教案

③提供日常、期中、期末教学检查、督导评价、听课评课记录等教学质量监控过程材料5份

4.5教研教改

①积极开展教研活动;

②教研教改取得一定成效。

提供5次教研活动记录

4.6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落到实处。

校企合作协议。

5.

5.1思想道德*

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技术技能培养、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思想政治教育质量高。

立德树人情况说明

5.2专业技能水平*

专业技能考核标准及题库检查合格。

专业技能考核标准及题库

5.3身心素质

①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不低于80%;

②学生心理障碍检出率不超过5%。

①体育达标合格率

②心理健康普查记录

5.4 学生满意度*

对本专业人才培养的满意度不低于80%。

学生满意度调查统计表

5.5 专业招生

①本专业第一志愿报考率不低于60%;

②近三年专业录取新生报到率逐步向好,平均报到率不低于70%;

③招生计划完成率不低于60%。

①第一志愿填报考率

②学生报到率

③招生计划完成率

说明:1.评价标准二级指标共19项,其中带*的重要指标9项,一般指标10项。二级指标的评价等级分为A、B两等,符合评价等级标准的为A等,低于A等的为B等。

2.评价结论分为三种: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合格标准:19项二级指标中A等不少于15项,并且带*的重要指标A等不少于7项。

基本合格标准:19项二级指标中A等不少于13项,并且带*的重要指标A等不少于6项。

不合格标准:19项二级指标中A等少于13项,或者带*的重要指标A等少于6项。

附件9

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新设专业办学水平

合格性评价自评表

学校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及专业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设置年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0年10月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写实性描述

自评等级

1.

专业

定位

规划

1.1 专业定位

1.2 人才培养方案*

2.

师资

队伍

2.1 专业教师结构*

2.2 师资队伍建设

3.

教学

条件

3.1 校内实习实训基地*

3.2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3.3 图书与教材资料

3.4 专业经费投入

4.

教学

运行

管理

4.1 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

4.2 实践教学*

4.3 教学方法与手段

4.4 教学管理*

4.5 教研教改

4.6校企合作

5.

人才

培养

质量

5.1 思想道德*

5.2 专业技能水平*

5.3 身心素质*

5.4学生满意度

5.5 专业招生

附件10

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2018年新设专业汇总表

学校名称(盖章):   联系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负责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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