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岱岳文化文史研究会成立。
区政协主席李效军对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祝贺。
岱岳文化文史研究会由政协泰安市岱岳区委员会进行业务主管,是致力于岱岳区文化文史研究以及对此有爱好的各界人士组成的社会文化文史(学术)团体。
研究会以挖掘传承泰安和岱岳历史文化为己任,汇聚全区文化文史研究专家和爱好者,以研究会为载体,坚持“编史、资政、团结、育人”的方针,立足岱岳,挖掘本土文化,讴歌泰安和岱岳人文精神,宣传当今社会变革,为全市和全区文化文史工作的发展和传播做出贡献。
薛文明当选为岱岳文化文史研究会会长。
岱岳文化文史研究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和开展泰安及岱岳文化文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探讨活动;
(二)运用文史研究活动的多种形式,举办文化沙龙,交流研究心得;
(三)挖掘文史研究成果,加强与社会各界,特别是社会科学界、文化艺术界、新闻出版界的密切联系,开展各方面的协作;
(四)内部出版发行《岱岳文化文史》刊物;
(五)适时组织参观、访问、研讨活动,与外地有关文化团体开展经验交流。
申请加入岱岳文化文史研究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加入本会的意愿,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拥护本会的章程;
(三)在本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会员入会的程序:
凡赞同泰安市岱岳文化文史研究会章程,热爱泰安及岱岳文化文史研究,对泰安及岱岳文史研究有所贡献或有一定成绩者,本人自愿申请,填报会员登记表,经会长办公会议批准,可接纳为本会会员,发放会员证。
岱岳文化文史研究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优先取得本会编印的有关资料;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致力于泰安与岱岳文化文史研究;
(二)遵守研究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参加本会的活动,相互团结,相互学习,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
(四)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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