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目标
到2027年,高质量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等级达标率100%,注册博物馆数量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力争每万人拥有群众文化设施建筑面积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保持全国第一方阵,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入选人数保持全国领先。
打造重点文化地标
《意见》摘要
发掘各地文化资源,打造一批具有独特文化内涵、共同文化记忆、丰富时代印迹、认同度高、影响力大的文化地标。结合国家文化公园、重大考古工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打造一批文化遗产地标。结合党史、军史,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大历史事件,打造一批红色文化地标。结合各地优秀代表性文化、乡土文化,打造一批地域文化地标。结合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行动、“会客厅”建设和传统街区、标志性建筑改造提升,打造一批城市文化地标。结合历史名人故居、旧址等保护利用,打造一批名人文化地标。结合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持续增强安徽博物馆、安徽美术馆等功能和影响力,高质量建设大剧院(新馆)、百戏城、音乐厅、文化馆(新馆)、图书馆(新馆)等公共文化地标。统筹建设体育场馆等大型公共设施,积极申办全国、洲际、国际高级别体育赛事和综合性运动会,规范文化地标建设管理,编制省市县三级文化地标清单和建设规划,分级研究制定保障措施,量力而行、分批建设,注重实际效益和可持续性,杜绝搞形象工程。
安徽实践
充分挖掘安徽地域文化独特内涵,重点打造一批影响力大的文化遗产地标、红色文化地标、地域文化地标、城市文化地标、名人文化地标、公共文化地标,构建安徽公共文化标识体系。推进繁昌人字洞等重点考古发掘,加快建设国家文化公园、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实施百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大力弘扬大别山精神、新四军精神、老区精神、渡江精神。探索传统村落活化利用,培育“卖花渔村”“木梨硔”等特色“微景区”。省美术馆、寿县楚文化博物馆等一批彰显文化底蕴的场馆成为安徽文化新地标。
解读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安徽省文史研究馆馆员钱念孙:
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指导意见,特别提出“实施重点文化标识工程”。这是通过项目支撑将建设繁荣兴盛的文化强省变成现实的关键举措,是将安徽各地独特而丰厚的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提升形象、打造品牌、增强吸引力和影响力的重要抓手;也是将文化强省的方针政策和思路规划变成老百姓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并从中得到精神愉悦和审美享受的惠民工程。
实施重点文化标识工程包括不同层次和诸多内容,要点是立足各地文化资源,打造一批具有独特文化内涵、共同文化记忆、丰富时代印迹、认同度高、影响力大的文化地标。重点文化标识工程或文化地标的打造,不能贪多嚼不烂,更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而要分省市县三级高位谋划,精心选点,精当定位,精准发力。标识工程建成以后还需悉心维护,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和形式多样的宣传,不断扩大和提升文化地标的美誉度和吸引力。
游客纷纷打卡含山县凌家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探寻古遗址,感知古文化。(资料图片)通讯员 张道平 摄
建设多功能文化空间
《意见》摘要
着眼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打造一批融合阅读分享、艺术展演、培训讲座、科普教育、文艺沙龙、影视播放、公共社交等多功能的文化空间。统筹规划布局,按照交通便捷、方便可及要求,优化城市15分钟阅读圈布局,科学编制文化空间规划。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省统筹、市主抓、县(市、区)主建三级责任体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创新建设方式,依托现有公共文化设施改建植入一批,利用城乡闲置公共用房等改造提升一批,借助特色街区、商业综合体、城市公园、住宅小区、交通站点等社会资源合作共建一批,着眼填补空白新建一批。创新运营机制,支持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管理。制定文化空间评级标准和服务规范,建立评估定级、绩效考核、动态管理制度,省级对获评一、二、三级文化空间的给予奖补。鼓励各地多渠道筹措资金,引导文化空间共建共享。
安徽实践
建设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设施,探索建设城市书房,加快推进村级文化中心全覆盖,高质量打造公共文化新空间,推动数字文化服务向基层延伸,满足群众阅读分享、艺术展演、公共社交等多样化需求。
解读
安徽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陆和建:
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是构建我国基层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打造成符合人民群众需要的、高质量的、多功能的公共文化空间。
公共文化空间主要目标是不断满足城市居民文化需求、塑造城市文化特质、营造空间文化氛围、推动城市总体发展。在布局时,既要关注地理布局上的合理性,又要充分考虑其在微观文化氛围营造中的重要作用;同时注重挖掘和展示城市的特色文化,在这一过程中,也应充分发挥政府对文化空间资源及其他空间资源的统筹调控能力。
公共文化空间工作机制上,政府首先要制定文化空间评级标准和服务规范,建立评估定级、绩效考核、动态管理制度,省级政府要对获评一、二、三级文化空间给予奖补。政府要鼓励各地多渠道筹措资金,创新运营机制,积极支持引入社会力量运营管理,依托现有公共文化设施改建植入一批,利用城乡闲置公共用房等改造提升一批,借助特色街区、商业综合体、城市公园、住宅小区、交通站点等社会资源合作共建一批,着眼填补空白新建一批。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引导文化空间共建共享,真正实现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
在合肥市庐阳区三孝口街道一悦书房,市民正在阅读书籍。(资料图片)通讯员 赵明 摄
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大地欢歌·美好安徽”全国秋季“村晚”合肥长丰示范展示活动在长丰县杨庙镇马郢村举行,群众用民俗踩街、花鼓灯、庐剧、歌舞等节目,欢庆丰收、唱出幸福。(资料图片)记者 程兆 摄
《意见》摘要
实施“送戏进万村”行动,每年送戏1.5万场以上。实施“四季村晚”活动,每年承办全国“村晚”展示活动不少于10场,举办省级活动不少于100场,带动市县举办2000场左右。开展全省广场舞联赛,带动市县乡村比赛,引领广场舞提升质量、良性发展。开展群星奖评选活动,突出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摄影等门类,繁荣群众文艺创作,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实施演艺进基层活动,组织精品剧目展演、优秀作品巡演,重点推动进街区、进景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文化空间、进商文旅综合体。开展全民文化艺术普及活动,涵养群众审美能力。实施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加大消费券、套票联票、消费折扣、派送红包等政策供给。做优文化志愿服务,健全服务制度,壮大服务队伍,培育一批特色项目和服务品牌。
安徽实践
农家书屋、电子阅览室、多功能厅、非遗陈列室等“打包”入驻乡村文化站,为农民群众建起身边的休闲乐园和精神家园。在全国率先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并纳入全省民生工程,累计送戏17万多场。聚焦繁荣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活跃农民自办文化,乡村“村晚”成为满足基层群众展示多元文化的舞台,成为撬动乡村文旅融合的新引擎。
解读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处长钱梅:
聚焦加快建设繁荣兴盛的文化强省,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要不断创新,加快打造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升级版”,让公共文化服务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生活、走入群众心里。
强化阵地建设。以推进标准化均等化为抓手,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提标扩面。加快省文化馆新馆、省非遗馆建设,推动省图书馆新馆立项、骆岗音乐厅建设,力争到2027年,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等级达标率80%以上。挖掘在地文化资源,打造一批具有独特文化内涵、认同度高、影响力大的公共文化地标。
强化内容生产。主动顺应新需求新期待,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探索建立全省联动、部门联合、政企合作机制,注重“从乡村来、演身边人、讲百姓事”,创作推出更多优秀的原创性群众文化作品。
强化品牌引领。持续发挥“送戏进万村”活动磁场效应,实施“送戏+”专项行动,坚持普惠前提下,把戏送到人群集中地方、送到群众心坎上。推动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新发展,让丰富的民间文化艺术赋能乡村振兴,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与发展。
强化活动开展。发挥省级馆引领带动作用,推动资源整合、活动结合、业态融合,推动活动走出场馆、办在村头、搬到线上。实施全民阅读推广和文化艺术普及活动、万场演艺进基层活动等,涵养群众审美能力。
实施文明素养提升工程
游客在黟县宏村古镇赏夜景游玩。(资料图片)通讯员 许家栋 摄
《意见》摘要
研究出台安徽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展居民文明提升行动,打造“榜样”“心动安徽”等典型宣传品牌,广泛选树宣传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开展家庭文明提升行动,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扎实推动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开展单位文明提升行动,提升职业道德建设水平、文明服务供给水平,营造向上向善、敬业奉献的良好氛围。优化文明城市评选表彰办法,推动各市县提升常态化创建水平,争取实现地级市全部建成全国文明城市。开展全域文明市创建,实现市域内县级全国文明城市全覆盖。
安徽实践
一位好人就是一枚火种,一位榜样就是一面旗帜。2023年第三季度,安徽10组12人荣登“中国好人榜”。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5人成为“全国道德模范”、1683人(组)入选中国好人榜,连续十四年位居全国第一。200多名“中国好人”领衔组建文明实践队伍,近万名志愿者参与其中,徐辉假日小分队、朱恒银工作室等活跃在江淮大地。
12个市跻身地级全国文明城市、8个县(市)获评县级全国文明城市,安徽入选数量分别居全国第二、第三。
解读
省文明办文明创建处处长张正声:
实施文明素养提升工程,我们坚持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围绕树立鲜明的价值导向、深化向上向善的道德风尚建设、推动全域全民的精神文明创建,重点开展居民、家庭、单位、乡风、城市文明提升,全力以赴立精神支柱、树价值标杆、育时代新人。
开展居民文明提升行动。组织开展“举旗帜·送理论”专题宣讲等,研究出台安徽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积极组织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开展“践行核心价值、打造好人安徽”主题实践活动,广泛选树宣传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
开展家庭文明提升行动。普及科学教育理念,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村(社区)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阵地建设。开展廉洁文化进家庭等活动。组织省市县三级文明家庭评选,开展最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特色创建。
开展单位文明提升行动。开展向劳动模范、自强模范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抓好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文明创建,抓好省市县三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评选,组织县级以上文明单位与村(社区)结对共建,实现资源共享、互帮互促、共同提升。
开展乡风文明提升行动。整治大操大办、高额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以春节、元宵、清明、端午等为重点,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结合“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推进省市县三级文明村镇创建。
开展城市文明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守法礼让 文明出行”行动,抓好“反对浪费 崇尚节约”、网络文明“五共”等行动。深化“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域创建活动,争取实现地级市全部建成全国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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