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近期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经省委同意,现就省长、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工作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王文涛省长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省审计厅。
李海涛副省长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金融、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编办、发改委、财政厅、地税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政府法制办、省金融办、物价监管局、接待办、龙江银行、省农村信用联社、省政府采购中心、省行政学院、省政府黑瞎子岛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联系省人大、省政协、民主党派、省军区、驻哈部队,省国税局、财政部驻黑龙江专员办、审计署哈尔滨特派办、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黑龙江银监局、黑龙江证监局、黑龙江保监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省国家开发银行、省农业发展银行、省进出口银行、驻黑龙江商业银行、保险、证券、资产管理机构。
贾玉梅副省长负责对外开放、商务、旅游、外事、港澳台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外办(侨办)、人社厅(公务员局)、商务厅、旅游发展委、社保局、医保局。
联系哈尔滨海关,省台办(台联)、贸促会、侨联、黄埔军校同学会、欧美同学会。
孙东生副省长负责教育、文化、卫生计生、新闻出版广电、体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教育厅、文化厅(文物局)、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体育局、档案局(档案馆)、教育学院、省政府参事室(文史馆)、省地志办、科顾委、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招生考试院、教育科学研究院。
联系省高校工委、关工委、省文联、省社科联、省社科院、省作协、省画院、省红十字会、中华职业教育社黑龙江分社、省计生协会、新闻工作者协会。
毕宝文副省长负责公安、民族宗教、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民委(宗教局)、公安厅、安全厅、司法厅、信访局、监狱局、戒毒管理局、边防总队、消防局、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安厅警卫局、公安厅警察训练中心(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民族职业学院。
联系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武警总队,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残联、法学会。
程志明副省长负责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建、民政、国资和市场监管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环保厅、住建厅、民政厅、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安办)、人防办、有色金属地勘局、地矿局、老龄办。
联系省地震局、测绘地信局、老龄委,中央驻黑龙江各企业。
聂云凌副省长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科学技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县域经济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工信委(国防工办)、科技厅、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管局、煤管局、知识产权局、机械设备成套局(机电设备招标局)、科学院、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专用通信局、煤田地质局、公路局、航务局、黑龙江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黑龙江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省工商联,省科协、省通信管理局、邮政管理局、黑龙江煤监局、民航黑龙江监管局、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省电力公司、储备局、烟草专卖局、黑龙江海事局。
刘忻副省长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扶贫开发、防汛抗旱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农委、水利厅、林业厅、粮食局、畜牧兽医局、农垦总局、供销社、森工总局、农科院、农业开发办、扶贫办、农机研究院。
联系省老促会,省气象局、森警总队、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国家林业局驻黑龙江专员办、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王冬光秘书长负责省政府机关日常工作,协助王文涛省长工作。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及其代管机构、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政府新闻办。
副省长互为AB角省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对省政府领导工作分工互为AB角予以明确,今后工作中:
李海涛副省长与贾玉梅副省长互为AB角;
贾玉梅副省长与孙东生副省长互为AB角;
毕宝文副省长与聂云凌副省长互为AB角;
程志明副省长与刘忻副省长互为AB角。
互为AB角的领导,工作之间相互补位,确保政府工作协调有序运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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