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语:惠栋作为清代著名的学者,精于校勘,长于考订。他校注《逸周书》独树一帜,自成规式,利用宋本校勘更是他人所未能及。本文通过对清至近现代目录学著作、笔记等文献资料的爬疏,考究惠校本流布情况以及其所见宋本与元至正本之间的文字异同,进而探讨惠栋据宋本校《逸周书》之得失和惠校所据宋本《逸周书》溯源。对研究《逸周书》文本良有裨益。
摘要:自卢文弨《逸周书》校本问世后,惠栋旧校日渐衰微,今已不可见。其利用宋本校阅《逸周书》的记录,今人也多仅识卢校本“雠校所据旧本并校人姓名”所记及书中所引。检阅清至近现代目录学著作、笔记等文献资料,发现惠校本自清代中后期至建国初期皆流布于世,时人有所研习,20世纪50年代之后失于记载。惠氏利用宋本校勘《逸周书》的情况,其所著《周易本义辩证》《惠氏读〈说文〉记》及黄丕烈《荛圃藏书题识》、傅增湘《藏园群书题记》等书中亦有记载,孙诒让《周书斠补》、姚范《援鹑堂笔记》等书中也多有引用。惠氏所见元印宋刻本《序》位于卷末,非宋嘉定十五年丁黼刻本。
清代,《逸周书》研究一扫两千年来的沉寂,成果丰硕,蔚为大观。惠栋、沈彤、谢墉、段玉裁、梁玉绳等人均有校注。但自卢文弨集明清众本和清十一家之说校《逸周书》后,惠栋等前人旧校渐行式微,今均已佚。惠栋作为清代首屈一指的大学者,精于校勘,长于考订。钱大昕《惠先生栋传》谓其“自幼笃志向学,家多藏书,日夜讲诵。……雅爱典籍,得一善本,倾囊弗惜。或借读手钞,校勘精审,于古书之真伪,了然若辨黑白”。其校注《逸周书》独树一帜,自成规式,利用宋本校勘更是他人所未能及。宋本《逸周书》今不复见,惠氏校本也未流传下来。本文遍检相关文献,考究惠校本流布情况以及其所见宋本与元至正本之间的文字异同,从而尝试判断惠氏所据宋本与元至正本的关系。
一、惠栋校本的流布情况
惠校本具体刊刻时间已不可考,但该书自面世以来流播较广,后人多有传阅研习。乾隆年间进士姚范《援鹑堂笔记》广为征引,方东树曰:“今存先生所传惠氏原校以备参考。”清中后期藏书家黄丕烈《荛圃藏书题识》于宋人笔记《宾退录》条下曰:“此校宋本《宾退录》出于王莲泾家,余藏之有年矣。此书虽有新刻,未敢取信。续又得我法斋旧钞本,因此已校宋,不敢取证。顷鲍渌饮以是书毛钞本属其子归余,中途为捷足者得之。同得者尚有毛钞周公谨《蘋洲渔笛谱》、沈冠云临惠氏父子校阅本《逸周书》,共十番。”指出惠校本在文人学士间辗转传钞庋藏。《荛圃藏书题识续录》“汲冢周书十卷(原注:校元本)”条下黄丕烈亦曰:“余所藏元刻《周书》失去黄玢序,故寿阶借校时未录。余藏本已于去冬归琴川友人家,惟惠松崖先生手校本矣,偶过坊闲见此本,遂携归。而适又见一元刊有序本,遂手补于卷端。案:是刻原有序,寿翁未省而复补之。又‘丁黼’上衍‘徐’字,盖东徐地名也。”指出惠氏手校本曾流传于书坊之中。清末孙诒让《周书斠补序》:“世所传录惠氏定宇校本,略记宋椠异文,虽多讹互,犹可推故书迹。”书中多有参酌,证明清末惠校本依旧流传于世。清末民初德化著名藏书家李盛铎收有惠栋手校本,傅增湘《藏园群书题记·校逸周书跋》中说:“顷从德化师遗书中假得吴琯《古今逸史》全帙,其中《逸周书》十卷乃惠定宇手校。”
《藏园群书题记·审阅德化李氏藏书说帖》于“名校本”下亦曰:“此类萃集历代名家手迹,尤为典籍菁华。有明人手校者,种类较少;有清代经师手校者,如惠定宇、张皋文、孙渊如、焦理堂、王引之诸人;有名家手校者,如何义门、王西庄、卢抱经、顾千里、黄荛圃、严久能、严铁桥、吴兔床诸人。”张舜徽《爱晚庐随笔·学林脞录》卷三“逸周书”条下记载著名藏书家徐行可迻录惠校:“余籀绎是书,前后校读数过。随校随失,竟无留本。后税驾武昌,复从徐氏桐风庼假观是书校注之书多种,重加温寻。计有王念孙《杂志》、卢文弨校本、庄述祖《尚书记》、何秋涛《王会篇笺释》、丁宗洛《管笺》、陈逢衡《补注》、孙诒让《斠补》、俞樾《平议》、于鬯《校记》、刘师培《补正》、陈汉章《后案》,以及徐氏迻录惠栋、陶方琦批识本,与其家藏董文涣手批本,昕夕究览,尝欲撰为《周书集校》而未果成,仅录存《小笺》一卷。”张氏1946年9月至1949年8月任兰州大学和西北师范学院中文系教授,49年年底前往武昌任教于中原大学,后随学校并入华中大学(今华中师范大学前身)。又徐行可卒于1959年,因此张舜徽“后税驾武昌,复从徐氏桐风庼假观是书校注之书多种,重加温寻”的时间应当在1950年至1959年之间。
综合以上信息,我们发现虽然乾隆间卢文弨校本已经刊刻,但惠校本并没有即此亡佚,而是从清代中后期至建国初期一直有流传,20世纪50年代之后失于记载。
二、惠栋参校宋本《逸周书》的记载
惠栋亲眼目睹宋本《逸周书》的记录,除卢文弨校本《逸周书》所记外,还见于惠栋其他著述和后人相关文献中。
惠栋明确表示曾目睹宋本《逸周书》的记录见于其所著《周易本义辩证》一书中。该书卷五“序卦传”条下“古人一书皆有序,《易·序卦》《诗·小序》《书百篇序》《周礼·序官》皆序也。《仪礼》非全书,《礼记》汉人所缀集,故皆无序。《逸周书·序》附于卷后”自注曰:“余见宋本如此,新刻辄移其次。”证明他不仅见过宋本《逸周书》,而且所见本《序》位于卷末。《惠氏读〈说文〉记》“
”下曰:“《逸周书》曰:‘
疑沮事。’‘
疑沮事’见《周书·文酌篇》‘极有七事’之一,今《周书》‘
’误‘聚’,宋刻亦然。宋人不识字,赖《说文》校正。今宋本《说文》亦阙此字,唯《玉篇》载之,先君拈入‘
’字,从《玉篇》增也。”亦可为证。
其他书中关于惠栋参校宋本《逸周书》的记录多见于目录学著作、著述序跋及其他相关文献。王鸣盛《尚书后辨·武成》“惟一月壬辰,旁死魄。越翼日癸巳,王朝步自周,于征伐商”条下注曰:“‘丙辰旁生魄’仍当作‘壬辰旁死魄’,‘丁巳’当作‘癸巳’,传写之误耳。晋孔晁作注时已误,晁亦疑其太速,故注丁巳为渡孟津之日,但云‘王乃步自于周’,安得为渡孟津?当为误字。‘庶祀馘于国周庙’,亦当移‘国’字在‘庶’下,《周书》与《武成》固合也。”又注曰:“沈彤、惠栋徧求宋本以校《逸周书》,亦不能改此误字,知其误已久。”孙诒让《周书斠补序》云:“此书(笔者按:指《逸周书》)旧多阙误,近代卢氏绍弓校本、朱氏亮甫《集训》芟
蓁薉,世推为善册。余尝以高续古《史略》、黄东发《日钞》勘之,知宋时传本实较今为善。世所传录惠氏定宇校本,略记宋椠异文,虽多讹互,犹可推故书䡮迹 。”皆证明惠氏确有根据宋本校勘《逸周书》之举。傅增湘《藏园群书题记·校逸周书跋》中说:“顷从德化师遗书中假得吴琯《古今逸史》全帙,其中《逸周书》十卷乃惠定宇手校,卷末记有‘借元印宋刻校对’一行,是近代校此书者惟红豆得覩宋刻耳。余因取程氏《汉魏丛书》本手自移校一过,惟原校所用为吴琯本,与程刻颇有差异,大抵改正吴本讹误之字,检视程本,乃多不误,可知程刻于宋本为近也。”
据以上诸书记载可知,惠栋参校宋本《逸周书》的记录在惠氏其他著述和后人相关文献中多有反映,其所见宋本《逸周书》为《序》位于卷末的元印宋刻本。
三、惠栋所见宋本内容的保存情况
惠栋所见宋本和惠校本今皆不可见,其所见宋本《逸周书》文本内容散见于卢文弨、孙诒让、姚范等人引用惠校条目之中。
卢文弨校勘参用了惠校本,卢氏云:“惠曾见宋本并杂取他书相参考,今书中称‘惠云’者是也。”但是与《周书斠补》《援鹑堂笔记》中所引相比勘,我们发现卢氏也存在直接采用宋本内容的情况,而所引“惠云”多为字词训释条目。卢校共收录宋本校例16条:
1.《文酌解》:“频禄质
。”卢注:“‘
’字依宋本,俗闲本作‘渎’。”
2.《文酌解》:“急哉急哉。”卢注:“宋本重‘急哉’,别本不重。”
3.《柔武解》:“奄有天下。”卢注:“奄,宋本作‘掩’。”
4.《克殷解》:“毛叔郑奉明水。”卢注:“毛叔,宋本与《史记》正同,作‘毛伯’者误。”
5.《大匡解》第三十七:“东隅之侯咸受赐于王,王乃旅之,以上东隅。”孔晁注:“东隅,自殷以东。旅,谒。各使陈其政事者也。” 卢注:“注‘各’字宋本作‘名’,似非是。”
6.《大匡解》第三十七:“大匡封摄。”卢注:“正文‘封’字旧本作‘
’,不成字,今从宋、元本。”
7.《大聚解》:“教芧与树艺比长。”卢注:“‘芧’本或作‘茅’,今从宋、元本。”
8.《商誓解》:“在商先誓王。”卢注:“俗本‘王’作‘正’,今从宋本、元本。”
9.《五权解》:“疑德无举士。”卢注:“宋本、元本此句‘无’字作方围,后来本乃有‘无’字。”
10.《五权解》:“物庶则爵乃不和。”卢注:“惠于‘乃’字旁校云:‘宋作
。’”
11.《成开解》:“产足不穷,家怀思终。主为之宗,德以抚众,众和乃同。”卢注:“‘不’字本脱,赵据文意补。‘抚’旧作‘辅’,又‘众’字不重,惠据宋本改增。”
12.《作雒解》:“郛方七十里。”卢注:“宋本作‘七十二里’,《前编》作‘十七里 ’。”
13.《大戒解》:“行惠于小,小乃不摄。”卢注:“次‘小’字从宋、元本,俗闲本作‘众’。”
14.《大戒解》:“连官集乘,同忧若一,谋有不行。予惟重告尔。” 卢注:“‘予’字从宋本,俗闲本作‘兹’。”
15.《时训解》:“鸷鸟厉疾。”卢注:“宋本无‘疾’字。案:下但云‘鸷鸟不厉’,则上句亦本无‘疾’字,宋本是也。”
16.《武纪解》:“不知困达之谋。”卢注:“惠云:‘谋,宋本作“諆”,古通用。’”
孙诒让《周书斠补》对卢文弨、朱右曾、王念孙、庄述祖校释内容多有审辨,拾遗补缺,后出转精。其《序》中明确说:“卢本亦据惠校,顾采之未尽。朱本于卢校之善者复不尽从之,而所补阙文,多采丁宗洛《管笺》,则又大都冯肊增羼,绝无义据。盖此书流传二千余年,不知几更迻写,俗陋书史率付之不校。即校矣,而求专家通学如卢、朱者,固百不一遘。今读《酆谍》(今本并误谋)《商誓》《作雒》诸篇,则卢、朱两校,亦皆不能无妄改之失。然则此书之创痏眯目,断跀不属,甯足异乎!余昔读此书,颇涉雠勘,略有发正,辄付掌录,觊以思误之适,自资省览,不足为卢、朱两家拾遗补阙也。”鉴于此,孙文中多处使用“卢未从”“卢校失载”等语。该书收录宋本校勘4条,均不见于卢校本:
1.《籴匡解》:“舍用振穹。” 孙注:“孔云:‘舍用常以振民也。’卢云:‘“穹”与“窮”同。’惠云:‘穹,空也。义见《韩诗》。宋本作“窮”。’”
2.《酆谋解》:“维王三祀,王在酆,谋言告闻。” 孙注:“惠云:‘“谋”宋本作“讲”,非(卢校未采)。’”
3.《时训解》:“蛰虫咸俯。”孙注:“卢云:‘《御览》“俯”并作“附”。’惠云:‘宋本“附”。’(卢失载)案:据此,则宋本与《御览》同。”
4.《时训解》:“鴠鸟犹鸣。” 孙注:“惠云:‘宋本作“鹗鸟犹鸣”。’案:此亦当作‘鹖鸟’,宋本伪。”
傅增湘先生也指出卢氏于惠校并未悉数采纳,惠氏所记宋本之长多有疏漏,其《校逸周书跋》曰:“抱经荟萃诸家,精心探讨,疏滞析疑,犁然悉当,于是书要有鸿功。惟于惠校之善者未能悉为甄采,要亦千虑之一失耳。”“如明本《文酌解》‘七陶八冶归竈’注‘言竈善则陶冶长’,宋本作‘归竈善’。《籴匡解》‘舍用振穹’,宋本作‘穷’。《大匡解》注‘亦相敕也’,宋本作‘相救’。《酆谋解》注‘神不德之’,宋本作‘听之’。《大聚解》‘王亲存之’,注‘在察也’,宋本作‘存也’;‘资丧比服’,注‘比服,供丧服也’,宋本作‘袒丧服’。凡此诸字,皆以宋本为长,而卢本沿用明本,未加改正。又如《酆谋解》‘三施资’,注‘旅资以思也’,卢校言‘疑当作“施资以惠也”’,不知宋本正作‘以惠也’。《武顺解》‘一卒居前曰开’,注‘间有竖’,卢校谓‘当作“开犹启”’,不知宋本正作‘开犹启’也。至若《小开解》‘大人枳维公,公枳维卿’,卢校据《后汉书》注补‘公公枳维’四字,今宋本原有此四字。《王会解》‘卜卢以䊵牛,䊵牛者’,卢校据《初学记》补‘䊵牛’二字,今宋本固原作‘䊵牛’。”文中所例宋本异文去其重复计8条。
《援鹑堂笔记》是清代乾隆时期学者姚范的主要学术著作,该书“凡经史百家,爬梳剔抉,条贯出之,杂录遗闻,皆资考镜,其著述殆可与王厚斋比”。但由于姚氏“每读书辄着所见于卷端”,“词繁者裁短幅纸书之,无虑数千百条”的学术习惯,以及“第自求通贯,不希著述”的学术态度,致使该书经姚鼐、姚莹、方东树几代人,历时几十年搜罗整理纔得以面世。其参用惠栋、沈彤二家之说校勘《逸周书》时间早、条目多,惜后人多不识。方东树整理时案曰:“《逸周书》向无善本,最称难读。卢抱经学士聚二十家本总校精刻,在乾隆丙午,岁月远在先生(姚范)之后。先生此所校止据沈果堂、惠定宇二家,于卢所据二十家内元明八家本亦均未及,固不若卢本精博。特卢本虽取二十家,亦据惠说为多,但详略互有不同,今存先生所传惠氏原校以备参考。又先生所自校语不可辨,大约不标某案皆惠氏校也。”《援鹑堂笔记》所录351条《逸周书》文本中宋本异文20条,去其重复共8条:
1.《命训解》:“民禄则于善。” 姚注:“惠云:‘于,宋本作“干”。’”
2.《籴匡解》:“大驯钟绝,服美义淫。”孔晁注:“六副。” 姚注:“宋本‘大驯 ’。”
3.《武称解》:“穷寇不恪。” 姚注:“宋本‘格’。”
4.《文传解》:“戒之哉。” 姚注:“宋本及《御览》二十五卷引‘戒’上有‘国无兼年之食,遇天饥,百姓非其有也’。”
5.《寤敬解》:“以三不足戒。” 姚注:“三,宋本‘王’。”
6.《大聚解》:“教芧与树艺比长,立职与田畴皆通。”孔晁注:“根衍田茅比长之职也。” 姚注:“宋本‘田’作‘曰’,‘也’作‘通’。”
7.《王会解》:“康民以桴。” 姚注:“宋作‘稃’。”
8.《王会解》:“白州比闾。比闾者,其华若羽,伐其木以为车,终行不败。”孔晁注:“白州,东南蛮,与白民接也。” 姚注:“下从宋本增‘水中可居者洲洲中出此珍也’十二字。”
以上诸本相互参照、互为补充,共得惠氏所见宋本原文38条,这为我们了解宋代《逸周书》文本情况提供了弥足珍贵的资料,对研究《逸周书》文本亦良有裨益。
四、惠栋据宋本校《逸周书》之得失
得益于见过宋本《逸周书》这一得天独厚的条件,惠栋于《逸周书》研究的贡献实不可没。首先,其所保存的宋本异文条目对《逸周书》文本研究大有裨益。例如《文传解》“《夏箴》曰:‘小人无兼年之食,遇天饥,妻子非其有也;大夫无兼年之食,遇天饥,臣妾舆马非其有也。’”宋本下有“国无兼年之食,遇天饥,百姓非其有也”十五字,而今传诸本皆无。然《群书治要》卷八、《太平御览》卷三十五、卷五八八、《玉海》卷三十一并有此句,说明宋本尚未脱佚,惠氏校勘让我们看到了《文传解》的原貌。
其次,宋代作为《逸周书》抄本向刻本发展的过渡时期,加之唐末战乱导致书籍散失亡佚严重,文字残缺漫漶,通过惠校所记,我们还能看到宋本的不足以及后人重刊时增益改订的工作,明晰版本流传中的继承与变异。例如《五权解》“疑德无举士”一句,宋本、元本“无”字作方围,后来诸本乃有“无”字。根据上下文“疑家无授众”“质士无远齐”,此处当亦为“无”字。我们能看到宋本《五权解》的脱佚及后人订补的情况,亦得益于惠氏校记。
惠氏校勘尚有美中不足之处。首先,宋代《逸周书》版本复杂,北宋欧阳修编撰《新唐书·艺文志》载有“汲冢周书十卷本”与“孔晁注八卷本”两种。宋嘉定十五年丁黼为此书作序,自述有李焘本和陈正卿本。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中指出《逸周书》有《序》在卷末与《序》散在诸篇二种形式。而惠栋利用宋本校勘时仅在卷末附有“借元印宋刻校对”一行记录,未能进一步说明其所见宋本《逸周书》行款、字体、装订、版本渊源等相关信息,实属遗憾。傅增湘《校逸周书跋》中就指出:“至惠氏校勘,颇嫌疎略。此书宋刻最为罕秘,其书藏于谁氏,刻梓属于何时,字体版式,行格边阑,凡此数端,咸关考据,乃卷尾略缀数字,余皆阙而不书,使吾辈今日开卷茫然,于版刻源流无所取证,亦良足惜矣。”
其次,惠氏部分校勘未注明出处及校改缘由,后人读来不知所然。惠栋在利用宋本校勘时,多直言“宋作某”“宋本作某”,但也有大量的“某改某”之类校注不严谨之处,孙诒让《周书斠补》中多次使用“或据宋本”“疑据宋本”“惠疑据宋本”之词,即说明这点。如:
1.《大聚解》:“称贤使能官有材而□归之。” 孙注:“惠校本阙处补‘士’字。案:或据宋本。”
2.《王会解》:“楼烦以星施,星施者珥旄。” 孙注:“惠校‘旄’改‘羽’。案:惠疑据宋本,亦通。”
3.《祭公解》:“丕维周之基,丕维后稷之受命。” 孙案:“‘基丕维’三字,惠校作‘开基’二字,疑据宋本。”
五、惠校所据宋本《逸周书》溯源
如上所述,惠氏利用宋本校勘时未详细记录其版本信息,我们只能从只言片语中得知该本为元印宋刻,《序》位于卷末。黄丕烈认为“《逸周书》以元至正本为最古,惠所云宋本即是本也”。但仔细考察,我们发现惠栋所见宋本并非嘉定十五年丁黼刻本,也就是说它不是元至正十四年嘉兴路学宫刊本,应当另有他本。
宋嘉定十五年丁黼刻本今已失传,唯丁氏所作序保留在后世传本中。关于该本的刊刻,丁云:“予始得本于李巽岩家,脱误为甚。继得陈正卿本,用相参校,修补颇多。其间数篇,尚有不可句读;脱文衍字,亦有不容强解者。姑且刻之,俟求善本。”元至正本刻于至正甲午年,根据现有文献记载,该本有今国家图书馆藏本和日本静嘉堂文库藏本二种。日本静嘉堂文库藏本今不易见,傅增湘《藏园群书经眼録》记载该本有陆心源跋,谓至正中刘廷干取嘉定本覆刊于嘉兴学宫。国图藏本无陆跋,前有黄玠序曰:“郡太守刘公廷干好古尤至,出先世所藏,命刻板学宫。”吴寿旸《拜经楼藏书题跋记》“逸周书”条下嘉庆十年陈鳣简庄跋云:“宋嘉定十五年东徐丁黼所刻《周书》已不可得见,元至正十四年海岱刘贞重刊有四明黄玠序 。”此本首页依次钤有“北京图书馆藏”“铁琴铜剑楼”“吴元恭氏”“吴兴沈瀹”印。瞿镛《铁琴铜剑楼藏书目録》“别史类”于“汲冢周书十卷(原注:元刊本)”条下曰:“晋孔晁注,此书在宋时有李文简、陈正卿藏本,东徐丁黼校刻于嘉定十五年,有李焘跋及黼序。元至正甲午四明黄玠复序而刻之,即此本也。其《程寤》《秦阴》《九政》《九开》《刘法》《文开》《保开》《八繁》《箕子》《耆德》《月令》十一篇已亡,中有阙文阙字,盖宋时已断烂不全矣。(原注:卷首有吴元恭氏及吴兴沈瀹二朱记)。”傅增湘得见此本,其《藏园群书经眼录》曰:“常熟瞿氏藏书,乙卯八月见于罟里。”正与上述记载相合。将以上辑录的惠栋所见宋本36条异文与国图所藏元至正本比对,其中9条有异:
1.《文酌解》:“七陶八冶归竈。”孔晁注:“言竈善则陶冶长。” 宋本孔注作“归竈善”,元至正本作“言竈善”。
2.《文传解》:“戒之哉。” 宋本“戒”上有“国无兼年之食,遇天饥,百姓非其有也”,元至正本无此句。
3.《柔武解》:“奄有天下。” 宋本作“掩”,元至正本作“奄”。
4.《大匡解》第三十七:“东隅之侯咸受赐于王,王乃旅之,以上东隅。”孔晁注:“东隅,自殷以东。旅,谒。各使陈其政事者也。” 卢注:“注‘各’字宋本作‘名’,似非是。” 元至正本作“各”。
5.《大聚解》:“教芧与树艺比长,立职与田畴皆通。”孔晁注:“根衍田茅比长之职也。” 宋本“田”作“曰”,“也”作“通”。元至正本作“田”。
6.《作雒解》:“郛方七十里。” 宋本作“七十二里”,元至正本作“七百里”。
7.《时训解》:“鴠鸟犹鸣。” 宋本作“鹗鸟犹鸣”,元至正本作“鸮鸟□□”。
8.《王会解》:“卜卢以䊵牛,䊵牛者,牛之小者也。” 宋本作“䊵牛元至正本作“卜卢以牛,牛者,牛之小者也”,无“䊵”。
9.《武纪解》:“不知困达之谋。” 宋本作“諆”,元至正本作“谋”。
元至正本源自丁黼刻本,但惠栋所见宋本与元至正本有如上不同,说明它与宋嘉定十五年丁黼刻本不是同一种本子。又《左传·昭公十六年》“习实为常”,惠栋《左传补注》引《周书》曰:“习实为常,□美恶一也。”今传元至正本、明程荣《汉魏丛书》本、明赵标《三代遗书》本、明吴琯《古今逸史》本、清汪士汉《秘书二十一种》本、清王谟《增订汉魏丛书》本《常训解》皆有“民生而有习有常。以习为常,以常为慎,民若生于中。习常为常”,不仅“习实为常”作“习常为常”,而且无“□美恶一也”句,亦可证惠氏所见另有他本。
本文原载于《历史文献研究》(总50辑),注释及参考文献从略,引用请据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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