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政协文化文史民族宗教委员会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林芝风云人物》(暂定名)文史资料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取得实效,及时挖掘林芝历史进程中作出卓越贡献、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物事迹,充分发挥“存史、资政、团结、育人”作用,市政协文化文史民族宗教委员会决定征集资料,编辑出版市政协文史资料选辑《林芝风云人物》(暂定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以《林芝风云人物》(暂定名)为主题,主要记录“我”在林芝历史进程中,在某个区域或者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或者具有一定社会地位或较强社会影响的风云人物的感人事迹。以图文并茂形式进行,全面展示各优秀人士的主要奋斗历程、取得成就等感人事迹的资料(3000字左右)。
二、征稿对象
林芝市各级党政军、企事业单位、个人(包括援藏干部)或离退休人员,林芝市历届各级政协委员,林芝市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5日。
四、征稿原则及要求
(一)征稿原则
1.坚持人民政协文史资料“三亲”原则;
2.坚持实事求是,突出真情实感,忠于史实、秉笔直书;
3.尊重知识产权,体现文责自负原则,若有侵权,责任自负。
4.符合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二)征稿要求
1.突出人民政协文史资料“三亲”特色,文稿必须以第一人称(我)记述,由当事人撰写或当事人口述,他人整理。
2.文稿不限体裁,不拘观点,必须忠于史实,不夸大、不掩瑕、不溢美、不贬损;内容客观,文风朴实、生动感人;对所记述的人和事,不议论、不评论。
3.请撰稿人精校、审定文稿,在文稿末页注明作者(口述人及整理者)简介(现工作单位、职务、职称或身份)和联系方式。
4.已发表过的文稿请注明原文详细出处。
5.文稿可附与内容密切相关的图片,并作图片内容简要说明,注明图片提供人。
(三)征集图片要求
内容积极向上,原创原图(清晰),同时提交图片有效信息,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意义等,注明拍摄者简介(现工作单位、职务、职称或身份)和联系方式。
五、稿酬支付
凡入编《林芝风云人物》(暂定名)文稿,按照《政协西藏自治区委员会文史资料征集、编辑、审核、出版工作办法》支付稿酬,未入编文稿(包括图片)不作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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