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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金定 王丹
烟台福建会馆,是近代福建人在烟台用于同乡聚会、洽谈贸易的场所,同时它还是一座妈祖庙。它也见证了百余年来烟台、福建两地的经济往来和文化交流。
修建的起因
烟台福建会馆,坐落于烟台市芝罘区毓岚街2号。说起会馆修建的起因,不得不提在此之前烟台修建于明代的一座妈祖庙,那就是老烟台人所说的“大庙”。
大庙是烟台本地人在烟台市区修建的第一座海神庙。海神即源于福建莆田一带的妈祖,相传可保佑风调雨顺和渔民的丰收平安。这种信仰始于北宋,一开始局限于莆田、泉州一隅,后在全国沿海地区传播开来。烟台妈祖信仰的形成,大约可上溯到元代。那时,由于官府重兴海漕运粮,胶东沿海居民多从事海漕运输、渔业养殖与近海捕捞业。在与大自然的博弈中,人们往往显得力不从心,每次出海航行都伴随着极大的风险,海难事故时有发生。为祈求神灵庇佑以求得平安,烟台人便于明末修建了一座妈祖庙———大庙。大庙位于芝罘区西南河入海口处,建成后渔民、船商及普通民众经常聚集在这里焚香磕头,以求海神赐以海平丰顺的好天气。若平安收泊,则又进香还愿,感谢海神恩德。每年正月初一到十五,百姓自发在此举办规模盛大的庙会。
烟台既然已经有了一座妈祖庙,为何还要在相距不远之处修建第二座妈祖庙?这就要从烟台开埠及烟台与福建等地的关系说起。
1858年6月,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不久,清政府就与英法侵略军签订了中英、中法《天津条约》,明确规定开登州(今蓬莱)为通商口岸。1861年,英国驻华公使派登州领事马礼逊在山东北部沿海考察。他认为,烟台无论地理位置、自然条件还是当时的贸易状况均优于登州,更适宜于作为通商口岸,遂将通商地改为烟台。烟台开埠后,大量洋货涌入,外国纷纷在此设立洋行、邮局、银行、教堂等,烟台民族工业伴随而生。19世纪末至20世纪上半叶,烟台的葡萄酒、钟表、啤酒、罐头等行业开始兴起,加上烟台丰富的地产资源,这里进出口贸易较原来更加繁盛。一些沿海地区的商船携带大量进口货物来到烟台,又将烟台产品输送至全国各地,烟台也因此成为当时北方重要的货物集散地。随着抵达烟台商船数量的增加,大量商会、船帮在烟台出现。据现有资料考证,仅福建一省就有厦帮、金福安船帮、三山轮船帮、福建茶纸杂货公帮、福建茶帮、金厦轮船帮、福泉商船帮等数十个船帮、商帮活动于烟台。福建人在烟台创办的商号和来往于福建烟台两地的商船数量庞大,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参加福建会馆捐赠的商号或商船就有近50家,由此可见福建在烟从事贸易的人数之多。为便于对同乡、船帮进行管理,方便老乡交流信息,在烟台定居的福建人就想成立烟台福建同乡会。成立同乡会先要有会址,因此福建会馆的修建就提上了日程。此外,福建人有拜妈祖的习俗,闽商每到一地多在当地修建妈祖庙,从家乡请来妈祖祀奉。但是,鉴于南北方语言习俗及祭拜妈祖方式上的不同,福建人很少也很难融入到烟台大庙那种祭祀氛围中,他们希望修建一座属于自己的妈祖庙。因此,烟台福建会馆在作为同乡会会址的同时,也是一座属于福建人的妈祖庙。
福建会馆的建设
烟台福建会馆始建于1884年,竣工于1906年,前后耗时22年。福建会馆在修建之初,由福建同安人叶某(叶松溪曾祖父)负责建设事宜。他最初想把会馆建在奇山所西侧,但在实施过程中遭遇了来自烟台地方上的种种阻力,他难以如愿。于是,他想到了在朝廷中身为四品官员的儿子叶庭铭(叶松溪祖父)。叶庭铭接替父亲工作后,很快协调烟台地方官绅确定了会馆的位置,即在原定位置稍微北移,位于奇山所西北临近处,即福建会馆今天的位置。当时同乡协定要建一所原汁原味的闽南风格的建筑。因此,他们决定在福建选材加工,再用船将建筑构件运至烟台,进行组建。父子俩分工:叶某负责在福建购买建筑材料、预制构件和装船运输,叶庭铭负责协调烟台各方和现场建造事宜。
因规划面积较大,加之需从福建运输材料,所以福建会馆预定工期为30年,即1884年—1914年。由于同乡诸人的共同努力,会馆在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即告竣工,比预定工期整整提前了8年。
新建成的福建会馆,巧妙的建筑布局和精湛的木石雕刻令其在建筑领域独树一帜,堪称古建筑之精品。会馆由大门、戏楼、山门、大殿、后殿、花园及左右廊庑组成。整个建筑遵循了清代闽南建筑法式工艺,楼阁精致,台榭玲珑,翼角高翘,造型别致,突出了闽南建筑无木不雕、无石不凿的特点。无论是石作墙体、花窗还是石柱、石础无不雕刻入微,其内容或山水人物、或飞禽走兽、或神话传说、或历史典故,包罗万象,仅山门下就有石雕人物31个、历史故事6幅、动物36只、各种花鸟装饰图案134幅。会馆石雕可考究内容者如“苏武牧羊”、“杨震却金”、“米芾拜石”、“东坡夜游”、“伯夷、叔齐不食周粟”、“舜耕历下”等,多为歌颂忠君爱国、廉孝节义的内容。雕刻技法,既有浮雕圆雕又有镂空透雕,无不精密细致、栩栩如生。走进福建会馆,如同置身于一座木雕石雕艺术博物馆。会馆施工过程中,曾遇到一次意外事故。在会馆修建晚期,承运戏台构件的船只在海上遭遇风浪沉没,雕凿精美的戏台构件全部沉入大海。为提前完工,福建工匠只好在烟台就地取材,仿制而成。
福建会馆竣工后,当选福建同乡会首任会长的叶庭铭邀请地方各界人士及福建同乡举办了规模颇盛的竣工典礼。为庆祝会馆落成,福建同乡会大摆宴会,宴请当地官绅。谢冰心的父亲谢葆璋便是被邀请的主宾之一。同时请戏班子唱戏三天,以示庆贺。
福建会馆的建成,为福建商帮、船帮在经营等方面的联系与沟通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福建商帮、船帮在烟台的家。为此付出22年心血的叶庭铭并不满足于此,他还想继续扩建,但后来因时局动荡和资金难筹而作罢。他从此定居烟台,并被推选为福建同乡会会长,负责管理福建会馆。叶庭铭去世后,其三子叶永昌、四子叶永甫继续承担管理会馆的职责。
闽商与会馆
福建会馆在建设过程中即承担了对闽商各路船帮、商帮的管理职责,同时又极力为福建同乡谋求各种便利,会馆的运行维持也依赖这些商会船帮的经济扶持,可以说他们之间是一种相互依赖、并存发展的关系。
随着旅居烟台的福建人数量的增加,福建会馆成为他们聚会、活动的中心。这些商人的子女也定居烟台,他们的教育、医疗等也就成为重要的问题。为此,会馆集资在附近修建了专供福建人子女读书的私人学校,并打算修建专属的医院。烟台市博物馆馆藏的《福建会馆厦帮货捐簿》记载:“……至于学校之建立,籍培同乡子弟;医院之创办,以广救济同胞,此皆宏愿,极力设法以次实行……”文中所提拟建的学校即应为老烟台人口中的福建子弟小学,而所倡导的医院则无从考证。
福建会馆在众多闽商心目中处于极受尊崇的地位,闽商都听从商会的管理和议事决断,心向会馆,竭力为会馆的经营出资出力。光绪三十一年,福建会馆所属三山轮船帮成立,并公议制定了《福建会馆三山轮船帮规章》。其中提到,常年来金厦轮船帮及福泉商船帮,每年都按照经营额的一定比例向福建会馆缴纳馆费和香火钱,而本帮却未能如此,相比之下及其惭愧。由此可见,在福建各商帮之中,福建会馆在众帮心目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帮规同时又规定:凡在烟台进出口的本帮所属商船,根据承载货物的多少及价值,按标准评分等级,每年出资作为会馆经营经费和妈祖娘娘诞辰庆典的演戏经费。帮规第一条即规定:“公议自一五捐停止后,本年六月初日起改为按件酌捐以备会馆经费及神诞演戏诸款所需。凡我轮帮货件到烟台起卸,不论寄行客卖转口等货,均须一律捐题,不得推诿。倘有偷漏情弊,经同人察出者,公同议罚。”
除此之外,在福建同乡《厦帮货捐簿》也曾倡议:“闽商到此(烟台),各自营业,或受欺而折阅,或降价而争售,不相为谋,均遭失败。此无他,盖无团结之力故也。拟就本馆(福建会馆)附设公栈,为货物集中场所,探市景之虚实,定适宜之货价,一律售卖公断施行,避免互相倾轧。”这说明,福建会馆东西两侧厢房曾作为闽商的货物集散地,会馆也是闽商协定物价、统筹同乡及各商帮关系、服务乡党的主要场所。
上世纪三十年代后,资本主义国家进入周期性的经济大衰退,中国军阀混战社会动荡,加上日本帝国主义对东北的入侵,烟台经济社会也陷入一片萧条。福建会馆因经济纠纷涉讼,船商各帮捐款因此中断,馆务诸多废弛,福建会馆的管理出现了入不敷出的局面。无奈之余,为维护支出,两兄弟便将山门以北区域连同戏台出租用于建戏院,租期18年。
1934年庆丰戏院在此建成,专门演出评剧。
1935年因戏院亏损遂改放电影,最初叫镇北电影院,1939年改名为华安电影院,成为与福禄寿、金城鼎立的烟台三大电影院之一。那段时间福建会馆山门以南长期封闭,院内杂草丛生。居住在烟台的福建人,逢年过节都要从侧门进入院内,到大殿祭祀妈祖。解放后的1952年,会馆租赁合同到期,作为电影院的18年历史就此画上句号。
1954年,叶氏兄弟将福建会馆连同馆内陈设文物、用品等,一并移交烟台市政府。
(本文原刊于烟台市政协编纂出版的《烟台文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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