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副省长、省高校招生委员会主任李膺主持召开省高校招生委员会会议。会议确定了我省2004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第一批重点本科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68分。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08分。
文史类:第一批重点本科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78分。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28分。
体育类:体育(理工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课为280分,专业课为70分。体育(文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课为280分,专业课为68分。
师范专业音乐类:音乐(理工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课为270分,专业课为68分。音乐(文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课为270分,专业课为68分。
师范专业美术类:美术(理工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课为280分,专业课为77分。美术(文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课为280分,专业课为77分。
民族院校民族班(聚居少数民族本科):理工类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60分。文史类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60分。体育类参照普通高校体育类分数线执行。
第二批独立学院本科(参照线):理工类参照分数线为430分。文史类参照分数线为450分。
李膺副省长强调,高校招生工作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大事,一定要高度重视,坚持严格录取政策,公开公平公正,责任重于泰山,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做好录取工作。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教处
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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