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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工作分工

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工作分工据宁夏政府网消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工作分工如下:

咸辉同志主持自治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主管编制、审计、财政、政策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自治区编办、审计厅、政府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

联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委员会。

张超超同志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金融、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参事室、信访局、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社保局、公务员局),宁东管委会、地税局、统计局、金融工作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宁夏行政学院,宁夏银行、黄河农村商业银行。

联系自治区政协、各民主党派,宁夏国税局、财政部驻宁专员办、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监局、宁夏证监局、宁夏保监局、宁夏调查总队,国开行、农发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宁夏分行以及人保财险、人寿保险宁夏分公司等各类金融和保险机构,人民日报社、新华社宁夏分社等中央驻宁新闻单位。

马顺清同志负责环境保护、农牧、水利、林业、粮食、葡萄酒及葡萄产业发展、扶贫开发、气象地震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水利厅、农牧厅、林业厅(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自治区葡萄产业发展局)、扶贫办(移民局)、供销社、农科院、粮食局、宁夏农垦集团。

联系自治区总工会、团委、妇联,宁夏气象局、宁夏地震局、三北防护林建设局。

王和山同志负责教育、民族宗教、国土资源、商贸、外事、旅游、市场监管、招商博览(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自治区教育厅(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师范学院、宁夏职业教育园区管委会以及教育厅所属的其他高等职业院校)、民委(宗教局、宁夏伊斯兰教经学院)、国土资源厅(测绘地理信息局)、商务厅(经济技术合作局)、外办(侨务办公室、港澳事务办公室)、旅游发展委、博览局(中阿博览会秘书处、贸促会宁夏分会),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监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地质局。

联系自治区工商联、伊协、侨联,银川海关、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宁夏储备物资管理局、宁夏烟草专卖局,北方民族大学、宁夏理工学院、银川能源学院、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

刘可为同志负责工业经济、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国资监管、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宁夏公路管理局)、国资委,安监局、人防办、规划办、信息化建设办。

联系宁夏煤监局、宁夏通信管理局、宁夏邮政管理局、宁夏邮政公司、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公司、民航宁夏监管局、民航宁夏空管局、兰州铁路局银川办事处,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铁塔宁夏公司和国网宁夏电力公司等中央驻宁企业。

许尔锋同志负责公安司法、国家安全、民政救助等方面的工作。

主持自治区公安厅(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工作,分管安全厅、民政厅、司法厅(监狱管理局)以及消防、边防等工作。

联系自治区高级法院、人民检察院、宁夏军区、武警宁夏总队及驻宁部队,自治区残联、法学会。

马汉成同志主持固原市人民政府工作。

杨培君同志负责科技、文化、卫生计生、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史社科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自治区科技厅(知识产权局)、文化厅(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卫生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体育局、广播电视台、文史馆、社科院。

联系自治区科协、文联、社科联、红十字会,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房全忠同志在自治区主席领导下,协助负责常务工作的副主席,处理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协管政府研究室。领导政府办公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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