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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政协文史馆征集文物藏品的通知

关于河南省政协文史馆征集文物藏品的通知民进全省各市级组织、省直基层组织:河南省政协文史馆是人民政协光辉历程和重要成就的展示窗口,具有征集、收藏、保管、展示、研究和交流等多方面功能。目前

民进全省各市级组织、省直基层组织:

河南省政协文史馆是人民政协光辉历程和重要成就的展示窗口,具有征集、收藏、保管、展示、研究和交流等多方面功能。目前,河南省政协文史馆的建设已进入设计和展陈规划阶段,为做好日后的展览和馆藏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向全省民进组织征集反映全国政协、河南省政协发展历程的文物藏品,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反映河南省政协发展历程中不同历史时期工作和代表人物的资料、文献档案、图片、图书著作、题词、音像资料、实物等。

2.反映河南民进发展历程、工作成绩和代表人物的资料、文献档案、图片、图书著作、题词、音像资料、实物等。

3.反映民进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典型事迹资料、文献档案、图片、图书著作、题词、音像资料、实物等。

4.反映河南省不同历史时期统一战线代表人物和典型事迹的资料、文献档案、图片、图书著作、音像资料、题词、书画作品、实物等。5.河南民进各级组织和会员个人保存、收藏的具有历史价值的资料、文献档案、图片、图书著作、题词、书画及摄影作品、音像资料、实物等。

6.与河南省政协有关的实物。政协委员证、会议代表证、工作人员证件、出入证,各类聘书,奖杯、奖牌、奖状、获奖证书,各种纪念品、礼品等。

7.反映河南省政协发展历程的有历史收藏价值的其他资料、实物等。

二、征集时限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长期征集。如有反映全国政协、河南省政协发展历程的重要文物和史料,请及时与民进河南省委会组织宣传处联系。

三、有关说明

1.此次征集活动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单位或个人捐赠、寄存托管、复制、征购等方式为主。展品一经认可并收藏,将发放收藏证书。

2.藏品提供单位和个人要确保藏品来源的合法性,承诺负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其他单位征集流程的藏品。在未收到省政协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次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3.凡捐赠到河南省政协文史馆的藏品,则默认为河南省政协文史馆可以用于网上、实体展馆展出以及其他公益活动,使用时不必再向捐赠者协商沟通,也不必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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