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政协文史资料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社会功能,助推西区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西区建设,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十九条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根据统一战线组织的特点进行关于中国近代史、现代史资料的征集、研究和出版工作,经区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区政协拟编印《西区文史资料》(第五辑),现面向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广大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文史资料稿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政协文史资料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它产生、发展于人民政协,服务于人民政协的全局工作。加强文史资料工作,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需要,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是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需要,既反映了众多仁人志士的奋斗历程和人生体验,又从多个侧面反映历史史实,对匡史书之误、补档案之缺、辅史学之证具有重要作用,既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好材料,又对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保护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起到独特作用。编印《西区文史资料》(第五辑)将为真实全面地反映和展现西区的历史文化、发展变化、人文地理、精神风貌、建设成就,充分挖掘金沙江文化、苏铁文化、三线文化等文化资源,为西区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文化自信,为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西区建设厚积磅礴力量起到积极作用。
二、征集范围
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广大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集内容
西区沿革变迁、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史料,包括城乡建管、工商财贸、农业农村、科教文卫、民族宗教、人民团体、民间社团、社会民生、民风民情、文物古迹、人文轶事等方面的资料和文稿,包括重大历史事件的亲历者以及重要代表人物的回忆、记录、书信、日记、传记等,特别是近年来围绕“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和“五大基地建设”的深入实施,在政治、经济、城乡建设、科技教育、文体艺术、医疗卫生、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统一战线等方面凡具有价值的史料,均在征集之内。征集细目如下:
1、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党政领导同志视察西区的相关史料,如文字、图片、音像、图册、出版物以及有历史留存价值的讲话、指示、批示、题词等;
2、反映西区地域近现代、西区城区建区以来的人文历史资料和学术研究成果;
3、关于西区地域近现代、西区城区建区以来的回忆录、口述史实、图书、刊物、老照片、音像资料等;
4、政协委员采写的文史漫笔以及政协委员撰写的社情民意;
5、围绕西区地域历史断限、西区城区近现代断限、西区城区建区断限,即与西区地域有关、与西区城区有关、与西区及西区城区的人、事、物有关的文史资料、原件、各种地图、老照片、实物、口述材料、文史论文、研究成果、宣传片、专题片以及编印、出版的宣传资料、图册、出版物等;
6、西区地域、西区城区近现代、西区城区建区以来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开放等时期的历史资料、文稿、照片亦在征集之列。
四、征集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文史资料存史、资政、团结、育人作用,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把握求实严谨的工作原则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忠于史实、秉笔直书;坚持“三亲”特色,允许多说并存,尊重历史见证人从不同侧面对历史事件的表述;坚持服务大局,注重社会效益,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力求做到真实、具体、客观。真实,即收集、整理的文史稿件中的事要确确实实、人要实实在在、物要原原本本,用于佐证亲历、亲见、亲闻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记录、整理讲述人的回忆要力求真实;具体,即文史稿件中的人物、事件要具体,时间、地点也要具体,不能凭空想象;客观,即撰写文史稿件要客观记述史实,公正评价人物,坚持功过是非分明,做到不溢美、不贬损。
(三)体裁不限、形式多样
一是记述本人亲身经历、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回忆录;二是向历史见证人、亲身经历者调查访问的记录;三是个人或集体通过向历史见证人、亲身经历者调查访问整理的对某一人物或事件比较完整的资料;四是根据本人的经历与学识对各种文献资料或别人撰写的资料作考证、订正或补充;五是各单位、部门及下属各单位出版的各种志书、书籍中有价值的史料;六是有史料价值的函电、日记和图书、影像资料等。
五、注意事项
(一)为反映各条战线情况,丰富文史资料内容,区级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并推荐1名既熟悉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又具有一定写作功底的人为撰稿人,并将分管领导、撰稿人及其联系电话于4月30日前报送区政协学习文史教科文卫委员会,以便联系。
(二)请各撰稿人来稿使用word版式投稿至电子邮箱,并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等,约稿时间截止到7月31日(其中,格里坪镇、各街办、区属各单位约稿时间截止6月30日)。
(三)来稿无论采用与否都不退,请自留底稿。无论采用与否,区政协学习文史教科文卫委员将会及时联系、通知撰稿人。来稿一经采用,即付稿酬。
(四)各撰稿人请保证文章版权的独立性,内容的真实性,不得抄袭或未经允许重复发表,由此引起的任何版权纠纷及相关法律责任,与本书编委会无关;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书编委会对来稿拥有编辑删改、上网发布、集结出版等权利。如不同意删改,请在来稿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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