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周元春)突出深圳特色,弘扬改革开放时代精神;加强对港澳台侨文史资料的征编出版工作;将参与文史资料工作纳入委员履职考核评价体系,提倡每位委员每届至少提交一份文史资料……近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市政协出台《深圳市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文史资料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提升人民政协文史资料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政协文史资料“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重要作用,为助力深圳“双区”建设、“双改”示范作出重要贡献。
《实施意见》明确了新时代政协文史资料工作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并提出了进一步充实市政协文史资料素材、加强对港澳台侨文史资料的征编出版、加强文史资料成果运用转化、高质量推进市政协文史馆建设等工作重点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委员主体责任等保障措施。
根据《实施意见》要求,深圳市政协将稳步推动文史资料工作从以抢救挖掘为主向抢救挖掘与做好经常性文史工作并重转变,从重视史料征集向史料征集与史料研究利用并重转变,继续保持并发扬口述史“亲历、亲见、亲闻”的三亲特色,持续打造“深圳口述史”文化品牌,做好第五季《深圳口述史》征编出版工作,通过“深圳口述史”文史工作品牌,加强对港澳台侨文史资料的征编,收集整理深圳与港澳台侨沟通交流的文史故事,特别是港澳台侨人士投身深圳建设方面的史料,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扩大爱国统一战线,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磅礴力量。
《实施意见》还提出,大力推进数字文史馆建设,构建深圳文史资料数据库;进一步推动《深圳文史》等文史资料工作开拓创新、提质增效,推出一批最有历史价值、最具深圳特色、最为现实需要的专题化、系列化优秀文史资料图书,讲好深圳改革开放的生动故事,把特区精神代代相传。
文史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富有统一战线特色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具有“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重要作用。文史资料是政协委员及其所联系的各方面人士对重要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记述,是历史当事人、见证人和知情人亲历、亲见、亲闻的第一手资料。《实施意见》提出,政协委员是文史资料工作的主体,要将参与文史资料工作纳入委员履职考核评价体系,鼓励和引导政协委员把撰写“三亲”史料和向所联系的各界人士收集文史资料作为履职重要内容,提倡每位委员每届至少提交一份符合要求、有价值的文史资料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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