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5日凌晨3时,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我院荣誉院长,原党组书记、院长,离休干部王辉同志不幸逝世,终年87岁。王辉同志遗体已于10月16日在天津市第一殡仪馆火化。
10月12日,王辉同志在家不慎跌倒摔伤,住院治疗。13日,我院得到信息,立即派人前往探望,并第一时间向市委宣传部报告。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浙闽同志当即指示医院及相关部门全力抢救,并委托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高学忠同志前往探视。14日,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史瑞杰同志和党组成员、副院长施琪同志陪同高学忠副部长探视了王辉同志,并向家属表示慰问。王辉同志心胸博大、思想开明,是一名彻底的唯物主义者。他在生前立下遗嘱,明确表示在自己故去后,丧事从简,不接受花篮、花圈,不举行遗体告别,谢绝开追思会。
王辉同志河北省黄骅县人,1930年9月出生于天津,1945年12月参加革命,194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天津达仁学院学生、地下党支部书记。天津解放后,王辉同志长期在天津党政机关工作,曾任天津十区人民政府、区委干部,七区区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市委办公厅秘书、秘书处副处长、副主任、主任,市委研究室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曾当选天津市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生涯中,王辉同志忠于组织、忠于职守,参与或推动了天津市建设的许多重大发展举措,为党的事业、为天津市的解放和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
1986年11月至1998年9月,王辉同志担任我院党组书记、院长、研究员。他勤勉敬业、平易近人,团结带领全院党员干部、广大职工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我院的改革发展事业发挥了关键作用,做出了重大贡献。
王辉同志勤奋好学、热心学术,是我国改革开放新时期重要的社会学家,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他于1981—1982年在南开大学社会学专业班学习,曾任中国社会学学会副会长、天津市社会学学会会长、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组社会学学科组成员、天津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天津文史研究馆馆员,为中国社会学学科的恢复与发展、为天津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与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
1998年离休后,王辉同志仍旧十分关心我院的发展,并担任我院荣誉院长,积极为我院的改革发展事业出谋划策、贡献力量。他坚持老有所为,勤奋钻研、笔耕不辍,积极为高校学生、社会群众、机关干部做讲座,并以“王老汉”为笔名,在我市多家媒体上开设专栏、撰写文章,出版《王老汉文集》《相约王老汉》等多部系列著作,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他担任天津市老年学会会长,竭力为老年群体服务,并于2015年被全国老龄办评选为“全国老有所为楷模”。
王辉同志的逝世是我院的重大损失,也是中国社会学界和天津哲学社会科学界的重大损失!
王辉同志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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