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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史记本纪五篇阅读札记

白话史记本纪五篇阅读札记白话史记本纪五篇阅读札记

白话史记本纪五篇阅读札记《白话史记》本纪五篇阅读札记 黎雪芬 (湛江师范学院人文学院 湛江524048) 摘要:本文是台湾十四所院校六十位教授的《白话史记》的阅读札记~一共对《史记》中五篇本纪的十个词提出质疑~这十个词分别是:子~难~异哉~亲戚~耕农~自除~请事~未傅~其先~无赖。 关键词:《白话史记》,阅读,札记。 Records of the Historian vernacular Five of the discipline reading notes Li Xue-fen (Humanities School, Zhanjiang Normal University, Zhanjiang, 524048, China) Abstract:This is the 14 institutions of Taiwan 60 Professor's Records of the Historian vernacular’s reading notes, A total of Historical Records of five of the 10 words made suspect comment, 11 words those are:Son, Difficult, Different Weizai, Relatives, Farm, Since in addition to, Fu did not, The first, Mucker. keyword:Records of the Historian vernacular; reading,reading notes. 《史记》是二十四史最杰出的代表,是研究和了解中国历史的必读经典。

但是它的文字古雅质朴,没有相当学力的人是不易读懂的。因此,白话语译就是《史记》普及化所绕不过去的工作。于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台湾十四所院校的六十位教授花了两年时间创作出了《白话史记》。《白话史记》以译文忠于原文,文字流畅典雅而著称,符合译作的信达雅的要旨。但是本人读来,有些地方仍然会有疑问;所以便不自量力,写了这篇札记。 1 本文仅就《五帝本纪》、《周本纪》、《秦始皇本纪》、《项羽本纪》、《高祖本纪》中的十个词提出质疑,这十个词分别是:子、难、异哉、亲戚、耕农、自除、请事、未傅、其先、无赖。本文的体例为:先录有关本纪的正文,次引《白话史记》中的有关翻译,再引“三家注”及有关的各家训释,末加案语来申述浅见。引用文字时,会在引文之前标出书名,引文之后以阿拉伯数字标示页码。本文所用《史记》为中华书局1972年版,《白话史记》为中国友谊出版社1988年版。 一、 黄帝者,少典之子。(1)(《五帝本纪》) () 《白话史记》译为:皇帝是少典氏的儿子。(1《集解》:谯周曰:“有熊国君,少典之子也。”(2) 《索隐》:少典者,诸侯国号,非人名也。„„黄帝即少典氏后代之子孙。(2) 谨案:《白话史记》把“子”翻译为儿子,可能是根据《集解》的注释。

但这种翻译为太史公所不取。《索隐》:少典者,诸侯国号,非人名也。案:这里所谓“诸侯国号”实际就是远古部族名。“少典:传说中的有熊部落,黄帝、炎帝?均为其子孙。”子:指后代。又案:《国语》云:“少典娶有蟜氏女,生黄帝、炎帝。”然则炎帝亦少典之子。炎黄二帝虽则相承,如帝王代纪中间凡隔八帝,五百余年。若以少典是其父名,岂黄帝经五百余年而始代炎帝后为天子乎,何其年之长也~又案:《秦本纪》云:“颛顼氏之裔孙曰女脩,吞玄鸟之卵而生大业,大业娶少典氏而生柏翳。”明“少典”是国号,非人名也。黄帝即少典氏后代之子孙,贾逵亦谓然,故《左传》“高阳氏有才子八人”,亦谓其后代子孙而称为子是?也。 《史记注译》:少典,国名。当时的所谓“国”,实际上只是一个部族集团。《史记注译》把这句翻译为:皇帝是少典族的后代。(14) 《史记全译》把此句译为:黄帝,是少典族的子孙。(5) 可见,把这里的“子”翻译成“儿子”是不合适的,可把此句译为:黄帝是少典氏后代的子孙。 二、 顺天地之纪,幽明之占,死生之说,存亡之难。(6)(《五帝本纪》) (2 ?《白话史记》译为:顺应天地的纲纪,阴阳的故常,死生的道理和存亡的大限。(2) 《现代汉语词典》:大限:指寿数已尽,注定死亡的期限(迷信)。

(257) 《索隐》:存亡犹安危也。„„难犹说也。凡事是非未尽,假以往来之词,则曰难。又上文有“死生之说”,故此云“存亡之难”,所以韩非著书有《说林》、《说难》也。(8) 《正义》:难音乃惮反。存亡犹生死也。黄帝之前,未有衣裳屋宇。及黄帝造屋宇,制衣服,营殡葬,万民故免存亡之难。(8) 《说文》:说,释也,从言兑,一曰谈说。(卷三上,53) 谨案:“难”是一个多音字,这里应该读nàn,《正义》的注音是正确的,只是释之为“患难”之类不合于语意。如《索隐》所云,“存亡之难”的上句,是?与之平行的“死生之说”。所以,“难犹说也”的解说是正确的。 《史记注译》:死生之说:养生送死的仪制。《正义》:“说,谓仪制也。”传说黄帝造屋宇,制衣服,定礼仪,以便大众养育生者,葬送死者。存亡之难:国家存亡的道理。难,犹“说”。《史记注译》把此句译为:黄帝顺应天地四季运行的规律,预测阴阳的变化,研究养生送死的制度,考究国家存亡的道理。(14) ?《孔子家语》云:“以顺天地之纪,幽明之故,生死存亡之说。”王肃把此句译为:他遵循天地的纲纪统治着人民,既明白昼夜阴阳之道,又通晓生死存亡之理。李笠曰:曰知曰达,亦即陈顺之意。

以“死生存亡”和作一句者,避“说”字之复也。可见,“难犹说”,是矣。 张家英先生在《十二本纪疑诂》中提出,这个“难”含有“争议、辩论”与“诘问”之类的含义。这种用法在《史记》中也有反映。 1)《夏本纪》:帝舜谓禹曰:“女亦昌言。”禹拜曰:“於,予何言~予思日孳孳。”皋陶难禹曰:“何谓孳孳,”(79) 2)《蒙恬列传》:胡亥不听。而遣御史曲宫乘传之代,令蒙毅曰:“先主欲立太子而卿难之。今丞相以卿为不忠,罪及其宗。朕不忍,乃赐卿死,亦甚幸矣。卿其图之~”(2568) 3)《袁盎晁错列传》:迁为御史大夫,请诸侯之罪过,削其地,收其之郡。奏上,上令公卿列侯宗室集议,莫敢难,独窦婴争之,由此与错有郤。(2747) 3 4)《司马相如列传》:相如以“子虚”,虚言也,为楚称;“乌有先生”者,乌有此事,为齐难;“无是公”者,无是人也,明天子之义。(3002) 以上诸例中的“难”,都含有“论辩、诘难”一类的含义。 据上述资料,应将此句翻译为:顺应天地的纲纪,阴阳的故常,死生和存亡的道理和谈说。 三、 异哉,试不可用而已。(20)(《五帝本纪》) ((《白话史记》译为:先用用看吧,真的不行再不用。(4) 谨案:《白话史记》的译文把“异哉”遗漏了。

《史记注译》:异:奇异出众。已:停止。把此句译为:他才能突出啊~试一下吧~果真不行再停止。(15) 《史记全译》把此句译为:“不是这样吧,试一试不可以用就算了。”(16)这种译法,虽对“异哉”有翻译,但理解或有误,把“异”解释为“看法不同”,不符合《正义》的解释。 《正义》:异音異。孔安国云:“异,已;已,退也。言余人尽已,唯鲧可试,无成乃退。”(21) 我觉得《正义》的说法可靠些。 所以,可把这句翻译成:没有什么人才可以用了,不如先试试(鲧)吧,真的不行再不用。 四、 尧二女不敢以贵骄事舜亲戚。(33)(《五帝本纪》) ((《白话史记》译为:尧的两个女儿不敢因为身份高贵而骄傲,侍奉舜的亲人。(8) 《正义》:二女不敢以帝女骄慢舜之亲戚。亲戚,谓父瞽叟,后母弟象,妹颗手等也。(34) 谨案:依据《正义》的分析,“尧二女不敢以贵骄事舜亲戚”这句的结构是主语(尧二女)+副词(不敢)+谓语(以贵骄事舜亲戚);而这里的谓语“以贵骄事舜亲戚”是个状中偏正短语,介宾短语“以贵骄”作状语,“事舜亲戚”是中心语。所以,“尧二女不敢以贵骄”与“事舜亲戚”之间不应该加逗号。 4 《史记注译》把此句译为:尧的两个女儿不敢凭着显贵的出身骄傲地对待舜的亲属。

(17) “亲戚”一词,古人原用于指称父母,后逐渐发展为指又血缘关系或有婚姻关系的人。《正义》的解释是:亲戚,谓父瞽叟,后母弟象,妹颗手等也。清代学者钱大昕在《史记考异》中曾对此提出批评。他说:“案:古人称父母为亲戚。《大戴礼?曾子疾病篇》:‘亲戚既没,虽欲孝,谁为孝,’《孟子?尽心篇》:‘人莫大焉,亡亲戚、君臣、上下。’《楚世家》:‘楚人皆怜之,如悲亲戚。’犹言如丧考妣也。《孟尝君列传》:‘使使存问献遗其亲戚。’亦谓其父母也。《正义》兼? 弟妹言之,非史公之旨。”《十二本纪疑诂》案:所谓“二女不敢以贵骄事舜亲戚”,其中的“事”只能是对父母而言。(24) 《大戴礼记词彙校集注》:“亲戚不悦,不敢外交。”孔广森曰:古者谓父母为亲戚。„„王聘珍曰:亲戚,谓父母也。《五帝本纪》云:“尧二女事舜亲戚,?甚有妇道。”„„怀信按:“亲戚”谓父母,王说是。 《春秋左传校注》:《左传?昭公二十年》:“棠君尚谓其弟员曰:‘尔适吴,我将归死。吾知不逮,我能死,尔能报。闻免父命,不可以莫之奔也;亲戚为戮,?不可以莫之报也。奔死免父,孝也。’”王念孙谓:“亲戚,谓其父也。”上文的“免父之命”与下文的“奔死免父”可作证明。

《十二本纪疑诂》摘引了王引之在《经义述闻》卷十九中结尾的部分,在这部分中,王引之引录他父亲王念孙的意见,赞同钱大昕的观点,并为之作补充证明,非常具有说服力。现在摘引这部分的内容:“又案:《左传》‘亲戚为戮’,《史记?楚世家》作‘父戮’;《管子?九变篇》‘亲戚坟墓之所在’,《小问篇》作‘父母坟墓之所在’;《墨子?天志上篇》‘然且亲戚兄弟所知识,共相儆戒’,下篇作‘然且父以戒子,兄以戒弟’;《荀子?议兵篇》‘其民之亲我欢若父母’,《汉书?刑法志》作‘欢若亲戚’;《贾子保傅篇》‘无恩于亲戚’,《大戴礼》作?‘无恩于父母’;此尤其证明也。” 谨案:此句可译为:尧的两个女儿不敢凭着是帝尧的女儿的高贵身份而骄慢舜的父母。 5 五、 及为成人,遂好耕农,相地之宜,宜榖者稼穑焉,民皆法则之。(112)(《周((本纪》) 《白话史记》译为:他(弃)到了长大以后,也就喜爱耕作农稼了。他勘察土地所宜,适合谷类生长的就种植耕作,一般人都效法他。(49) 《正义》、《集解》、《索隐》于“耕农”皆未释。 《十二本纪疑诂》案:此“农”字系“耕种”之义,“耕农”即“耕种”(55) 《史记全译》译为:等他到了成年,就喜好耕种农作物,观察土地干什么适宜,宜于种植五谷的就进行这方面的农业生产,百姓都效法他。

(101) 《史记注译》译为:等到成年,便喜好农业生产。他观察土地的特点,该种上谷物的地方便种上谷物。民众都学习他的榜样。(75) 谨案:要解释“耕农”,关键是在于理解“农”字。《白话史记》把“耕农”译为“耕作农稼”,这样,“农”就成了名词了;《史记全译》同《白话史记》。《说文》:“农,耕也。”《史记注译》同《说文》。 《汉书?食货志》:辟土植谷曰农。 《汉书?文帝纪》:农,天下之大本也。 《秦汉散文?论积贮疏》:驱民而归之农。吉发涵注:促使所有人都从事农业?生产。 《秦汉散文?论贵粟疏》:游食之民未尽归农也。吉发涵注:归农:返回农业11生产行列。 《秦汉散文?论贵粟疏》:贫生于不足,不足生于不农。 《左传?襄公九年》:“其士竞于教,其庶人力于农穑。”(852)杜预注:“种曰农,收曰穑。” 《全晋文?谏督父翼徙镇襄阳书》:勤耕农,练兵甲。 以上各例中,“农”皆为“耕种”之义。此义在《史记》中亦屡见。 《秦始皇本纪》:上农除末,黔首是富。(245) 《孝文本纪》:农,天下之本;其开籍田。朕亲率耕,以给宗庙粢盛。(423) “耕农”在《史记》中共二见,皆为“耕种”之义。一为本例所举之句子,另一见为: 6 《范雎蔡泽列传》:夫商君为秦孝公明法令:„„劝民耕农利土,一室无二事,力田蓄积,习战陈之事,是以兵动而地广,兵休而国富。

(2422)《史记全译》注:耕农:农耕。(3029) 所以,此句应译为:他(弃)到了长大以后,也就喜爱耕种了。他勘察土地所宜,适合谷类生长的就种植耕作,一般人都效法他。 六、 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阬之咸阳。(258)(《秦始皇本纪》) 《白话史记》译为:于是使御史审问儒生,必须互相告发才能免去自己的罪,触犯法令的有四百六十多人,挖了土坑,把他们全部活活埋死。(130) 《史记全译》译为:因此派御史全面查究审问那些方士儒士,那些方士儒生互相牵扯告发,就从中查处触犯禁令的有四百六十多人,把他们全部活埋在咸阳。(283~284) 《史记注译》译为:于是派御史全部审讯这些人,他们彼此告发,于是始皇帝亲自判决违犯法禁的四百六十多人的死罪,全部活埋在咸阳。(154~155) 《正义》、《集解》、《索隐》于“自除”皆未释。 12谨案:《考证》:方苞曰:“引他人,乃得自除己罪也。”《白话史记》把“自除”译为“免去自己的罪”,跟《考证》的注译相一致,但“自除己罪”似乎不是本例中“自除”的意思。《十二本纪疑诂》案:“自除”乃“自行除名”,即自动放弃诸生的称号,恢复平民的身份。

这种解释比较符合逻辑。依据文意,秦始皇既然派御史前来一一地审问儒诸生,“诸生传相告引”,即诸生相互告发,这样,当然会把事情闹得越来越大,只好“自除”了。在这种情况下,把“自除”翻译成“免去自己的罪”显然是不通的。所以,我赞同《十二本纪疑诂》的说法,以为“自除”乃“自行除名”,即自动放弃诸生的称号,恢复平民的身份。 《史记》中的“自除”还有另一个意思。《五宗世家?赞》中有:“高祖时诸侯皆赋,得自除内史以下,汉独为置丞相,黄金印。诸侯自除御史、廷尉正、博士,拟于天子。”(2104)《史记全译》注:除:任用;自除:自行任用。(2491)可见,这里的两个“自除”都是“自己任命”的意思。 7 《史记》中“自除”共二见。这两个用例,正好是一正一反的。 从《白话史记》、《史记全译》、《史记注译》的译文可以看出,《史记全译》与《史记注译》是将“自除”与下文连读,成为“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而《白话史记》的断句则是“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从《考证》与《十二本纪疑诂》推断,《白话史记》的断句是对的,但对于“自除”的解释就错了。 根据《十二本纪疑诂》,此句应译为:于是使御史审问儒生,他们都互相告发,于是都自动放弃诸生的称号,触犯法令的有四百六十多人,挖了土坑,把他们全部活活埋死。

七、 秦军数却,二世使人让章邯。章邯恐,使长史欣请事。(308)(《项羽本纪》) ((《白话史记》译为:秦军数次退却,秦二世皇帝派使者责备章邯。章邯恐惧,派长史司马欣赴咸阳有所请求。(166) 《正义》、《集解》、《索隐》于“请事”皆未释。 谨案:《白话史记》把“请事”译为“有所请求”,似乎不太符合语境。 《十二本纪疑诂》案:“请事”实同“奏事”。 以今语译之,则略同于“请示”也。(147) 《现代汉语词典》:请示,(向上级)请求指示。(1118) 请求:?说明要求,希望得到满足。 ?所提出的要求。(1118) 《史记》其它篇中也有用“请事”的。举两例: 《曹相国世家》:惠帝使曹窋从容稳曹参曰:“高帝新弃群臣,帝富于春秋,君为相,日饮,无所请事,何以忧天下乎,”(2030) 《史记全译》译为:„„不拿什么事情去请示报告„„(2369) 《李斯列传》:于是赵高待二世方燕乐,妇女居前,使人告丞相:“上方闲,可奏事。”丞相至宫门上谒,如此者三。二世怒曰:“吾常多闲日,丞相不来。吾方燕私,丞相则来请事。丞相岂少我哉,且固我哉,”(2558) 《史记全译》译为:„„我正在宴饮玩乐,丞相就来请示奏事„„(3253) 对照以上两例,“请事”实同“奏事”、“请示”。

8 所以,此句应译为:秦军数次退却,秦二世皇帝派使者责备章邯。章邯恐惧,派长史司马欣赴咸阳向二世请示。 八、 萧何亦发关中老弱未傅悉诣荥阳。(324)(《项羽本纪》) ((《白话史记》译为:萧何此时也正好发出关中二十岁以下和五十六岁以上的老弱之众,以增兵力,全部到了荥阳集合。(178) 谨案:《白话史记》把“未傅”译为“二十岁以下的男子”,这种翻译明显有错误,为多家注书所不取。 《史记全译》译为:萧何也发动了关中地区的老弱和未成年的男子全都到荥阳助战,汉军兵威重新大振。(385)这里的翻译没有译出具体的年龄。 《集解》:服虔曰:“傅音附。”孟康曰:“古者二十而傅,三年耕有一年储,故二十三年而后役之。”如淳曰:“津年二十三傅之畴官,各从其父畴内学之。高不满六尺二寸以下为罷癃。汉儀注‘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骑驰战阵’。又曰‘年五十六衰老,乃得免为庶民,就田里’。今老弱未尝傅者皆发之。未二十三为弱,过五十六为老。《食货志》曰‘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者’。”(324) 13 《考证》:傅,著也。未傅,言未著名籍者。 《史记?孝景本纪》:“男子二世而得傅。

”《索隐》引荀悦曰:“傅,正卒也。” 《汉书?高帝纪上》师古曰:“傅,著也。言著名籍,给公家徭役也。” 《十二本纪疑诂》案: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豫部》谓“傅”可假借为“附”。傅谓附著约束于文书,即官府以名籍形式,登录法定年龄之服役者,以备征召。此所谓“未傅”,实即未及法定服役年龄而提前征召之谓也。依如淳注,“未二十三为弱,过五十六为老”,则此次征召者之年龄在二十三以下和五十六以上,可知矣。(151) 马端临《文献通考?卷十?户口考一》:知汉初民在官三十有三年也。今景帝更为异制,令男子年二十始傅,则在官三十有六年矣。 所以,据上述资料,应将此句翻译为:萧何此时也正好发出关中二十三岁以下和五十六岁以上的老弱之众,以增兵力,全部到了荥阳集合。 九、 其先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341)(《高祖本纪》) ((9 《白话史记》译为:先前,刘媪曾经在大泽的陂上休息小睡,梦见与天神相遇交合。(193) 《正义》、《集解》、《索隐》于“其先”皆未释。 《史记全译》译为:在高祖出生以前,刘媪曾在大泽的堤岸上休息小睡,梦见和神相交合。(407) 《史记注译》译为:当初刘太坡曾在大湖边休息小睡,梦见鱼天神相遇交合。

(220) 谨案:《白话史记》把“其先”译成“起初、先前”,与《史记全译》、《史记注译》相一致,但用在这里似乎不太合适。《十二本纪疑诂》案:“先”字古时虽有“初”义,但此“其先”之“先”非指“先时”,乃指“先人”而言。(155) 《史记》中多次使用“其先”,有“祖先”和“父母”两种意思。 (1)指祖先: 《秦本纪》:“由余,其先晋人也。”(192)《白话史记》译为:由余,他的祖先本事晋国人。(91) 《孔子世家》:“孔子生鲁昌平乡陬邑。其先宋人也,曰孔防叔。”(1905)这句话后面有句子“防叔生伯夏,伯夏生叔梁纥。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则防叔实为孔子之曾祖父。 (2)指父母: 《汲郑列传》:“郑当时者,字庄,陈人也。其先郑君尝为项籍将。”(3111)《集解》:《汉书音义》曰:“(郑君),当时父。” 《大宛列传》:“大宛„„多善马,马汗血,其先天马子也。”(3160)《集解》:《汉书音义》曰:“大宛国有高山,其上有马,不可得,因取五色母马置其下,与交,生驹汗血,因号曰天马子。” 据此,则“其先”之“先”,实为“先母”之省称。 所以,应将此句翻译为:他的先母刘氏妇人曾经在大泽的陂上休息小睡,梦见与天神相遇交合。

十、 高祖奉玉卮,起,为太上皇寿,曰:“始,大人常以臣无赖,不能治产业,((10 不如仲力。今某之产业所就孰与仲多,”(386~387)(《高祖本纪》) 《白话史记》译为:高祖自捧玉卮,起立向太上皇敬酒,祝健康长寿。高祖说:“早先,大人常指臣无赖,不能治产业,不如二哥刘仲殷勤用力。如今我成就的产业,和二哥刘仲比一比,是谁的多,”(219) 谨案:《白话史记》的翻译直接照搬“无赖”,未作翻译。 《集解》:晋灼曰:“许慎曰:‘赖,利也’。无利入于家也。或曰江淮之间谓小儿多诈狡猾为‘无赖’”。(387) 《考证:》应劭曰:“赖者恃也。”周寿昌曰:“亡赖,无所恃以资生,如今游14手白徒也。”《张释之传》:“尉无赖。”张晏注:“材可恃也。”应说是。 《十二本纪疑诂》案:无赖,为“无才可恃”之义。 《史记》中“无赖”有三见。除本篇外,其他二例如下。 《张释之冯唐列传》:“上问上林尉诸禽兽簿,十余问,尉左右视,尽不能对。虎圈啬夫从旁代尉对上所问禽兽簿甚悉,„„文帝曰:‘吏不当若是邪,尉无赖~”《集解》引张晏曰:“无才可恃。”(2752) 《吴王濞列传》:袁盎谓吴反无足为忧:“吴所诱皆无赖子弟,亡命铸钱奸人。

”(2830)《正义》、《集解》、《索隐》三家于“无赖”无注。然此“无赖子弟”即“亡命铸钱奸人”;依袁盎之语意,实亦所谓“无才可恃”之徒。 可见,《史记》中三“无赖”并同,均为“无才可恃”之义。 《史记全译》译为:高祖捧着玉杯,起身向太上皇祝酒,说:“当初大人经常以为我无所依恃,不能营治产业,不如刘仲有本事。如今我所成就的产业和刘仲相比谁多,”(471) 据上述资料,应将此句翻译为:高祖自捧玉卮,起立向太上皇敬酒,祝健康长寿。高祖说:“早先,大人常指臣无才可恃,不能治产业,不如二哥刘仲殷勤用力。如今我成就的产业,和二哥刘仲比一比,是谁的多,” 《白话史记》的译者都是古文翻译领域内的资深专家。其译文忠实于原文,其文字流畅典雅,深得译事“信、达、雅”之要旨。称得上是普及《史记》、体认国学的精品。本文只是对我自己觉得有疑问的十个词提出质疑,并不影响《白话史记》的地位和价值。而且我的说法不一定可靠,难免会存在不足之处,希望11 得到老师的批评指正。 12 13 注释: ?杨燕起.史记全译[M]. 贵阳: 贵州人民出版社,2001.4. ?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72.2. ?黄怀信.大戴礼记词彙校集注[M]. 西安: 三秦出版社,2005.732. ?张家英.《史记》十二本纪疑诂[M].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7.4. ?王肃.孔子家语[M]. 兰州: 兰州大学出版社,2004.177. ?同?.P24. ?黄怀信.大戴礼记词彙校集注[M]. 西安: 三秦出版社,2005.603. ?陈戍国.春秋左传校注[M]. 长沙: 岳麓书社,2006.1408. ?同?.P24-25. ?何明.秦汉散文[M]. 北京: 西苑出版社,2001.38. 11何明.秦汉散文[M]. 北京: 西苑出版社,2001.39. 12同?.P129. 13同?.P151. 14同?.P175. 参考文献: [1] 司马迁.史记 [M].北京:中华书局,1972. [2] 龙宇纯等.白话史记 [M]. 北京:中国友谊出版社,1988. [3] 张家英.《史记》十二本纪疑诂 [M]. 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7. [4] 陈直.史记新证 [M]. 北京:中华书局,2006. [5] 陈蒲清等.史记注译 [M]. 西安: 三秦出版社,1996. [6] 杨燕起.史记全译 [M]. 贵阳: 贵州人民出版社,2001. [7] 王肃.孔子家语 [M]. 兰州: 兰州大学出版社,2004. [8] 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 [M]. 北京: 中华书局,1983. [9] 杨伯峻.孟子译注 [M]. 北京: 中华书局,1960. [10] 黄怀信.大戴礼记词彙校集注 [M]. 西安: 三秦出版社,2005. [11]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 [M]. 北京: 中华书局,1981. [12] 左丘明.左传 [M].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 [13] 班固.汉书 [M]. 北京: 中华书局,1962. [14] 何明.秦汉散文 [M]. 北京: 西苑出版社,2001. [15] 陈戍国.春秋左传校注 [M]. 长沙: 岳麓书社,2006.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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