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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工作公告

关于2020年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工作公告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为严格开展我市2020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工作,确保生源质量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为严格开展我市2020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工作,确保生源质量,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公安院校

(一)面向西藏区内生源招生公安院校:2020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5所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拟面向西藏区内生源招生,具体计划以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面向内地西藏班生源招生公安院校:2020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5所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拟面向内地西藏班生源招生,具体计划以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2020年,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暂停招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2020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除必须符合《2020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五)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六)高中毕业;

(七)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八)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九)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三、体检

(一)项目及标准

报考2020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招生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体重指数=体重(千克)÷身高(米)的平方,体重指数保留1位小数。如:一男生体重为70千克、身高为1.70米,则其体重指数为70÷1.702=24.2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即为合格。

3、视力:双眼裸眼视力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听力正常:单侧耳语听力大于等于5米。

6、嗅觉不迟钝。

7、血压: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8、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明显胎记、各种疤痕色素斑等。

9、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或其他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等,身体裸露部位(以着夏装短袖T恤及长裤和正装皮鞋为准)无明显瘢痕、疤痕、胎记等;无鸡胸,无严重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严重少白头,无驼背,无各种残疾等。

10、在身体任何部位无文身。

11、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

四、面试

报考2020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招生面试。体检合格考生方可参加面试。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公安工作。

五、体能测评

报考2020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四)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六、政治考察

报考2020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且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政治考察。鉴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公安院校招生必须严格政治考察工作,从严审查考生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严格按照《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所列项目内容,通过网上核查、档案审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政治考察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研究提出政治考察意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治考察对象“人户分离”的,由其户籍所在地与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按照政审工作程序,共同出具政审意见。

政治考察相关证明材料是指:

(一)考生就读学校出具的该考生是否存在以下情况的现实表现材料:

1、曾受过开除团籍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2、曾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3、个人档案中表明出生日期、入党(团)时间、学历、经历等重要材料缺失,且在规定期限内,因考察对象个人原因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

4、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

5、是否具有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身份。

(二)考生家庭成员(父母、未婚兄弟姐妹)及主要社会关系(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婚兄弟姐妹)所在单位或所属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现实政治表现材料。

(三)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到纸张同一面上。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必须双面打印,政治考察相关证明材料(一)及(二)必须加盖出具单位公章且须为原件。

七、面试、体侧时间及场地

6月1日,上午:9:30 市第二高级中学

下午:14:30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6月2日,上午:9:30 市第一高级中学

下午:14:30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6月3日,上午9:30 市第三高级中学

社会考生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待定

场地:市公安局警训基地

八、其它事宜

1、2020年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招生办、市人民医院、市教育局体育科参与。为确保公平公正,在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893-7863036。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2、本公告由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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