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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角们事件(2014年墙角门)

墙角们事件(2014年墙角门)“你们是警察?这......你们到底是怎么找到我的?”被抓后的庞某不解地询问民警。2022年2月8日,靖宇县一家金店被盗、2月12日白山市某金店黄金被抢、2月19日靖宇县一家首饰加工店黄金项链被抢。靖宇县公安局在白山市公安局的正确指挥下,经过通化警方、梅河口警方的密切配合,辗转白山市、通化市、梅河口市,最

“你们是警察?这......你们到底是怎么找到我的?”被抓后的庞某不解地询问民警。

2022年2月8日,靖宇县一家金店被盗、2月12日白山市某金店黄金被抢、2月19日靖宇县一家首饰加工店黄金项链被抢。靖宇县公安局在白山市公安局的正确指挥下,经过通化警方、梅河口警方的密切配合,辗转白山市、通化市、梅河口市,最终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庞某抓获。

墙角们事件(2014年墙角门)

墙角们事件(2014年墙角门)

时间回溯到2月9日,靖宇县居民兰某报警称:自己的好朋友委托自己报案,2月8日21时22分,通过手机监控视频发现自家店铺卷帘门被撬开,店内一楼右侧墙角工作台一根几十克重的银条和四个袁大头被盗。

接到报警后,靖宇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了详细勘查。通过调取周边监控视频,发现了一名男子用帽子和口罩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东张西望形迹十分可疑。经过进一步追踪监控视频,发现该男子还变装释放迷惑侦查人员的“烟雾弹”,随后竟然消失在监控盲区,案件一时断了线索。办案民警当即做了大量调查走访工作,很快便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庞某的身份信息。但是,庞某具有较强的反侦察意识,稍有风吹草动便迅速逃离,离开靖宇县没了踪迹。办案民警立即将其列为网上逃犯,并对其进行网上通缉。

2月12日,白山市某金店老板报警称:一名男子来到自己的金店,以购买黄金首饰为由,趁其不备,将店员所拿出的约40余克黄金抢走,并迅速逃离现场。虽然确定了该男子正是我局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庞某,但庞某还是凭借精细的谋划和多次变换乘车线路躲避侦查,消失在了我们的视野当中。

2月20日,靖宇县一家首饰加工店老板报警称:2月19日9时许,一名男子到店里看金项链,试戴金项链时竟然戴着金项链跑了,被抢夺金项链约78.881克,整体呈圆珠形,价值3万余元人民币。

破门盗窃、闹市区公然抢夺金店首饰,短短十余天疯狂作案三起,严重影响社会治安。靖宇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了抓捕小组,辗转白山市、通化市、梅河口市,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临时住所。为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侦查人员分为五组,顶着刺骨的寒风,对犯罪嫌疑人临时住处的五个出口连续蹲守10个小时,最终在2022年2月21日凌晨,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庞某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庞某交代了自己由于习惯于不劳而获,平时又贪图享乐花钱大手大脚,觉得自己精于谋划善于伪装不会被抓,于是不惜铤而走险盗窃银条和袁大头、抢夺黄金的犯罪事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小贴士:

盗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抢夺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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