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挥志愿者力量,切实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政策、健康、心理咨询等服务和帮助,充分发挥巾帼志愿服务在开展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培树时代新人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提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障力量,和林县妇联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妇女维权志愿者20名。公告如下:
志愿者要求
志愿者招募通知(志愿者招募通知模板)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推崇家庭美德;年龄18—55周岁,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责任能力;
(二)认同志愿者公益理念,热心公益,不计报酬,志愿参与普法宣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及婚姻家庭矛盾调解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有法律、心理学、心理咨询、社会工作、调解工作等方面专业知识的学习经历或实际工作经历。
志愿服务内容
(一)义务参加普法宣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服务;
(二)开展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婚姻家庭和纠纷调解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三)参与妇联督办的具有重大影响的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权案件;
(四)参与有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推动解决等工作。
(五)根据妇女维权工作的需要,配合县妇联进行其他相关志愿服务。
激励保障
(1)县妇联颁发“和林县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志愿服务者”证书。
(2)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可参与各级“最美家庭”评选,同时推荐参加相关评先评优活动。
报名方式
即日起,填写《和林县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志愿服务队志愿者报名登记表》,将纸质与电子版同时报和林县妇联,并附上身份证和学历、相关专业资格证复印件。未尽事宜,请联系县妇联。
电话:0471-7191275
初审:吴俊枝终审:武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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