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桂0103执810号
本院在执行邓华政与黄美珍、罗承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黄美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邓华政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黄美珍(黄美珍简历)
被执行人黄美珍,女,1989年12月10日出生,壮族,住广西宁明县亭亮镇院景村古龙屯1号,公民身份证号码:452132198912101946。
担保人罗承勇,男,1983年1月14日出生,壮族,住广西来宾市兴宾区石陵镇陆平村民委新陆村41-1号,公民身份证号码:452226198301143934。
涉案标的额:49903.98元(利息未计)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黄美珍及担保人罗承勇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给予执行回款金额的10%作为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举报人员为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线索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申请执行人及其代理人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悬赏有效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之日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相关情况严格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黄法官联系电话:0771-5770256(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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