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曾响应辛亥革命入伍半年的毛泽东,又重新入学,他以入学考试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考入《湖南省立高等中学》(即今长沙市第一中学),年仅19周岁。这年六月份,学校组织了一场作文大赛,毛泽东亦踊跃报名,并以这篇《商鞅徙木立信论》夺得魁首。
商鞅徙木立信论(商鞅徙木立信的故事)
青年毛泽东
当时他的班主任兼国文老师柳潜给了满分。仅五百字的文章,柳老师竟写了一百五十的评语。柳老师给同事们看了毛泽东的文章,大家也对其赞不绝口,一致认为其“才气过人,前途不可限量”。
新中国成立后,毛主席曾打听柳潜老师的下落,得知他已逝世,主席非常遗憾,他说:“可惜了。袁大胡子不喜欢的梁启超式的新闻记者的手笔,是我向柳涤庵(即柳潜表字)老师学来的。那篇《商鞅徙木立信论》,他给了我100分。”已经过去几十年,毛主席仍然追忆这位欣赏他的老师,可见当年师生二人间的趣味之相投、情谊之深厚。
法令者,代谋幸福之具也。法令而善,其幸福吾民也必多,吾民方恐其不布此法令,或布而恐其不生效力,必竭全力以保障之,维持之,务使达到完善之目的而止。政府国民互相倚系,安有不信之理?法令而不善,则不惟无幸福之可言,且有危害之足惧,吾民又必竭全力以阻止此法令。虽欲吾信,又安有信之之理?乃若商鞅之与秦民,适成此比例之反对,抑又何哉?
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试一披吾国四千余年之纪载,而求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鞅当孝公之世,中原最鼎沸,战事正殷。举国疲劳,不堪言状。于是而欲战胜诸国,统一中原,不綦难哉?于是而变法之令出,其法惩奸宄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富力,尚军功以树国威,孥贫怠以绝消耗。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民何惮而不信?乃必徙木以立信者,吾于是知执政者之具费苦心也,吾于是知吾国国民之愚也,吾于是知数千年来民智黑闇、国几蹈于沦亡之惨境有由来也。
虽然,非常之原,黎民惧焉。民是此民矣,法是彼法矣,吾又何怪焉?吾特恐此徙木立信一事,若令彼东西各国文明国民闻之,当必捧腹而笑,噭舌而讥矣。乌乎!吾欲无言。
我读阅《史记》至“商鞅徙木立信”一事时,深感我国国民之愚昧、统治者之煞费苦心矣,数千年来百姓之不觉悟、国家濒近灭亡之惨运。以为我之言不可信者,请允我详细说明这其中的道理。
徙木立信
法令是谋幸福的器具。如果实施的好,人民所获得的幸福就一定多,我们的百姓正担忧法令不公布,或公布后而不产生效果,必尽全力保障它、维持它、使它达到完善的地步。
商鞅法令,素称为好法。翻阅我国四千年史书之记载,这其中利国利民的伟大政治家,商鞅不是位居榜首吗?商鞅处于秦孝公之时,当时天下局势十分不安,战事不断,全国民力疲敝,已经到不能用嘴和言语能够阐述的地步。这种环境下,想战胜天下诸侯,一统中原不是很难吗?这种情况下,于是法令层出不穷:惩罚坏人护卫人民权利、鼓励耕田织布增加人民财力、崇尚战功树立国威;把贫穷者、懒惰者,收作奴隶,以此杜绝人力及物资的浪费。这在当时,的确是开天辟地以来重来没有过的政策,民众畏惧什么而不相信呢?通过徙木立信来树立信用,我于此深感统治者用心之重、深感数千年人民之愚昧,国家几近沦亡,是有原因的。
即使是这样,但一件超乎寻常之事开始出现时,百姓都感到恐惧和不解。国民是如此之国民、法令是如此之法令,我为何感到奇怪?我只怕这事,若让世界东西各国人民闻之,定会捧腹大笑、高声讥哂。唉!我实在不想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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