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自古以来都跟某种背后强大的经济力量在改变,很多历史学者对中国的历史土地兼并一直存在着很大的争议,自由买卖基础下形成的土地兼并属于市场经济的正常现象,下面小编介绍一篇关于中国历史学术思考的历史论文。
一、学术界对历史上有关土地流转与兼并问题的争议
(一)有关中国历史上是否存在过严重的土地兼并现象的争议
主流观点对此的回答非常肯定。但是,批评者认为,这类观点的缺陷在于:论点没有经过严格论证,往往来自于逻辑演绎,或者虽然也有史料引用,但是缺乏严格的数据支持(陈平,2004),往往以个案演绎出全社会范围内存在大规模土地兼并,何况这些个案本身是否可信,也是存疑的。有学者研究认为,无论从时序数据看,还是从地主占有土地情况看,古代土地兼并程度都被高估了。历史中始终存在一些变量对土地兼并的抵消,导致了土地占有的分散化。这些变量有些与不断的朝代更替有关(葛剑雄,1994),有些则与传统的家族制度有关,典型的即“分户析产”制(陈平,2004)。
(二)有关中国历史上土地流转与兼并基本途径的争议
传统观点认为中国古代历史中的兼并往往与各种超经济的强制力量结合在一起,但是有学者认为,虽然历史上确有强迫型的土地兼并方式,但是古代的土地兼并主流是买卖而非强占,自由买卖基础上形成的土地兼并,属于市场经济的正常现象。在土地私有制下,兼并是必然存在的,但是,无论基于逻辑的演绎还是基于中国历史的事实,土地兼并都不可能无限制的长期持续(赵岗,2006)。
(三)有关兼并的社会影响的争议
传统观点认为,土地兼并导致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制度效率极其低下。然而当地产权学派的部分学者给出了不同的解释:在某些条件下,农民作为佃农的经济状况优于作为自耕农的经济状况(杨小凯,2002;张五常,2000)。租佃与土地产出从而与农民经济状况之间的关系,在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下,呈现出不同的可能性组合。若从纯粹的技术角度判断,反而可能更容易的给出“土地兼并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的结论。显然,纯粹的逻辑推演,难免各说各话;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或同一时期的不同区域,似乎论辩双方都能找到相应的素材来支持自己的论点。
二、历史思考及对当代土地问题的启示
(一)如何看待土地流转的历史必然性
从整个历史进程来看,土地流转程序规则及价格机制政府干预越来越少,农村土地流转逐步成为历史的必然,任何违背这一客观规律的行为,无论是立意如何高尚,理想如何丰满,最后的结局终归失败,王莽改制即是一例明证。古代中国曾出现过多种类型的土地制度,历朝历代统治者对土地集中的政策态度也并不连续,在这样的反复当中,自然经济以顽强的方式延续了数千年,而商品经济的发育整体上非常迟缓,但即便在这种超乎寻常的稳定之中,依然可以发现某些变化的趋势:无论国家(或政府)如何希望以集权的力量将土地资源更多的掌握在政权控制中,社会中的私有力量都会顽强的逐步瓦解土地的公有形态;无论儒家思想的执行者抑或农民起义的***多么渴望土地“均分”,流转都会不可避免的导致土地资源的逐步集中。
(二)如何看待土地流转的公平与效率问题
若概括中国历史中出现的分配观,“平均主义”毫无疑义是**的答案。在尊奉儒家思想为统治原则的历朝历代,统治者都在不同程度上试行过这“均分”的土地制度,这一思想不仅被统治者奉为制定政策的准绳,也渗透在全社会的民众心理之中,尤其是反复爆发的农民起义,一再的提出“均分”为其基本诉求,使得这一观念已然成为构建古代中国社会性规范的原子之一。即便历史进入到20世纪,不同的政党虽然在基本理念以及具体方针诸方面都存在方向性差异,然而在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却无一例外的呈现出“均分”色彩。自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历经变革,最后定型呈现的集体所有制下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依然将“均分”理念贯彻始终。
(三)如何看待土地权利结构中国家与私人的关系
整体而言,在古代中国,王权或皇权观念始终根深蒂固,即便在私有土地制度下,也在公权与私权之间,也难以发展起相对平等的契约关系,国家(或皇权)的主导影响力无所不在的影响着私人土地产权的存在。有学者用“内卷化”这一概念描述古代中国政权制度的基本特征,在这种结构当中,国家几乎根本无法主动停止对社会生活在各个层面的干预。但是,社会需要发展,社会对财富的追求就不应得到压制,国家(或皇权)不能无视私人产权的正当要求而不顾。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