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学科分工的细化,历史学自身在走向深入的同时也呈现出问题碎片化的趋势,历史学科在整个人文社会科学中的基础地位被质疑,甚至一度出现了历史学丧失了主体性的看法。社会科学研究者对历史学界,尤其是国内史学界研究存在的普遍隔膜与忽视,虽然无法否定历史学的自足性,但各方存在一定的交流障碍是不争的事实。问题的关键在于,人们都在理论上承认中国数千年不曾中断的历史可以为社会科学提供绝好的研究案例,从中总结出更加符合人类社会发展一般情况的内在规律,但历史学界的大量成果往往陷入孤芳自赏的境地,少有研究社会科学的学者问津。这种情形是否有可能改变,对历史学和社会科学双方来说都是需要回答的问题。从历史学的角度看,作为20世纪初新史学进入中国以来学术积累最为丰厚的研究领域,制度史应当是破题的一个重要方面。制度史是一个颇显笼统的概念,包含的面向很多,但可以被统称为政治制度史。所有制度都是为政府运行而制定的,都可以归纳为政治制度。聚焦历史学与社会科学双方之间相互的影响程度及其变化,对百余年来制度史研究学术史进行梳理,或许有助于我们寻找到学科交叉与融合的一些办法与解决问题的灵感。
20世纪初新史学被引进中国以后,政治制度史研究关注的问题和描述的方式经历了几个重要发展阶段。在不同的阶段中,思想语境和学术关怀,其所在的历史学与社会科学之间呈现出不同的关系样态。
新史学建立之初的学术生态
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的第一个阶段是清末民初。新史学进入中国可以说是从政治制度史发端的。身处新旧体制巨变中的第一代学人对中国的政治制度史作出了奠基性研究。阎步克认为,梁启超的《中国专制政治进化史论》基于政治体制、政治形态的历史分期,不妨说是中国学者的“制度史观”的开山之作(《一般与个别:论中外历史的会通》)。他在2021年12月5日“北大文研论坛”上,还以严复的《政治讲义》、康有为的《官制议》和章太炎的《检论·官统》为例,说明一百年前旧体制面临变革之时,这些学者超越了基于“治乱兴衰”史观的传统官制叙述范式,开辟了全新的制度史研究范式。侯旭东在《“制度”如何成为了“制度史”》一文中指出,制度史在其成立之初就奠定了史学与现实的密切关系,从制度史发端的新史学在古史研究中深受现实政治的左右。正是寻求改变现实的各方将传统的“典章”“掌故”转化为脱离人/事、带有本体色彩的“制度”,并催生出作为专史的“制度史”。侯旭东此文的目的是祛除这种现实关怀过于强烈的新制度观的历史投影,重返古人的世界,顺时而观,发掘制度研究的新角度,即落定为日常统治的制度史。以上两位当前颇具代表性的制度史研究学者都把目光投向了新史学建立之初的学术生态,无论其是否认同史学研究与现实政治的密切关系,都承认这一代学人之所以能够作出奠基性的贡献,开辟出许多足以让各个社会科学门类都需要参考的话题线索,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们对当时现实中的政治制度和制度变革有着切实的关怀与体验。
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的第二个阶段是1920—1940年代,继续处于社会急剧变革及其带来的学术论争之中,治制度史的学者具有强烈的现实关切和理论关怀,作出了迄今堪称经典的学术贡献。一种类型是吕思勉、陈寅恪和钱穆为代表的具有现实关怀的史学家,他们对制度史有专门研究。吕思勉回顾自己的治史道路说道,“论政治利弊,好从发展上推求其所以然,亦且性好考证,故遂逐渐走人史学一路。自二十三岁以后,即专意治史矣”,而治史尤重典章制度,“好谭经世之学,考求历代典章制度,自度终不能为纯儒”(《三反及思想改造学习总结》)。其所著《中国制度史》(又名《中国社会史》)包罗广泛,被认为是在考订史实基础上做出的贯通研究。陈寅恪在很深层的意义上关心政治,暗存“史学救国”之心。他撰写《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论证隋唐帝国制度建设成就主要取法于南朝及南朝北传的制度,目的是论证西晋灭亡后南渡政权在保存文化传统上的作用和贡献。这也是他在日本侵华背景下重视保存历史和文化传统的体现。钱穆以西方政治理论和政治制度为参照来解释中国古代的制度。他撰于1941年的《历史教育几点流行的误解》提出,中国古代政体虽有君主,但并非君主专制,“如尚书礼部之科举与吏部之铨选,已奠定了政府组织的基础,不必有国会而政权自有寄托”,中国古代虽没有限制君主权力的宪法,但君权受到多方面限制,“如有名的《唐六典》,大体为宋代以来所依照,极精密极完整的政权分配,使全个政府的行政机关各有依循,便不必有宪法而政权自有限节”(《中国历史研究法》“附录”)。钱穆的《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基本贯穿着这种对制度的认识。
另一种类型是以郭沫若和王亚南为代表的学术影响力超出历史学的学者,他们的研究对当时和后来的社会科学也产生了深远影响。无论是郭沫若主编的《中国史稿》,还是王亚南撰写的《中国官僚政治研究》,其有关制度史的论述都凭借其结构性思路建立了中国史研究中的若干整体认识。他们在进行制度分析时,结合马克思主义社会史观,将制度放置于更宏大的社会史视野之下,以剖析社会整体结构为旨归。在这种思路的统摄下,制度制作的权力格局、政策环境与文化背景均被作为制度史的考察对象,使制度史完成了对传统官制研究的扬弃,成为现代史学的重要支柱。
注重专与通的结合
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的第三个阶段是1940—1960年代,代表性学者大多在1949年以前已经奠定了学术基础,但主要贡献是在此后作出的。聂崇岐于1962年在《光明日报》发表的长文《中国历代官制简述》,是其在北京大学兼课时讲授中国职官制度史的讲稿,也是其未竟撰述计划《中国职官制度史》《中国官制大辞典》的大纲。此文建立起了一套解释中国古代官制变化的基本框架,对于后来制度史的教学和研究影响很大。邓广铭、唐长孺、杨志玖、汪篯、王永兴、王锺翰、许大龄、陈仲安等人在制度史研究中都作出了杰出贡献。这个阶段的制度史研究大体注重专与通的结合,专门研究中体现出贯通的努力,专深研究的成就更为显著,奠定了此后许多教科书和通史类著作有关制度叙述的基础,其在历史学以外的社会科学领域影响则有所受限。如1980年代中后期在《文史知识》连载而后于1992年结集成书的杨志玖主编的《中国古代官制讲座》,仅在文史学术界有较大影响。为了扩大这一阶段制度史研究成果的跨学科影响力,与1990年代的政治体制改革语境相呼应,白钢主编的十卷本《中国政治制度通史》出版,可视作后来学人对这个阶段制度史研究的总结式汇编。
制度史研究走向深入
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的第四个阶段是1980—1990年代。这一阶段的史学研究爆发出蓬勃生机,制度史研究一时成为史学研究的聚焦点。期间受到学术训练的青年学者大多选择制度史作为研究课题,学术成就主要体现为断代制度史研究的深化与一些制度专题研究的突破。每一个大的时段都有不同专题的制度史论著出版,对接着前一个阶段的学术积累,在资料发掘整理和制度描述方面多有推进。以北京大学历史系为例,这个阶段的制度史研究成果相当集中(有的出版时间稍晚,但主要研究积累形成于这一时期),王永兴《唐勾检制研究》、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和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是影响很大的代表性成果。他们进而带动了一批中青年学者从事制度史研究并出版专著,如王天有《明代国家机构研究》、张希清《宋朝典制》、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邓小南《宋代文官选任制度诸层面》和张帆《元代宰相制度研究》等。这个中青年学术团队后来在吴宗国的带领下,出版了《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是20世纪最后二十年史学界制度史研究繁荣状况的一个缩影。需要指出的是,这个阶段的制度史研究受到日本和中国港台学者相关研究的影响较大,他们的许多论著弥补了大陆学界一个时代的空白,并被吸收消化,推动了制度史研究走向深入。在这个阶段,制度史研究的学术影响力主要局限在史学界,对社会科学研究的影响依然有限。
制度史研究的突围与转型
进入21世纪以来,可以视作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的第五个阶段。在上一个阶段奠定了学术基础的一些代表性学者,致力于制度史研究的突围与转型,开展理论和方法的反思,带领制度史研究进入到议题延伸、边界拓展、学科交叉与史料重读的新阶段。孙正军《何为制度——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研究的三种理路》一文对此进行了初步的总结。正如邓小南所指出,政治制度史是跨学科的聚焦点。制度史研究正在努力走出史学界,寻求与社会科学的对话。阎步克对社会科学理论的高度重视和自觉化用最为突出,因此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果。他研究中国古代的品位与职位,研究官员的职位品级、官衔称号等,都注重探求制度现象的内在规律和一般原理,并努力上升到理论层面。
在与社会科学的对话中,制度史研究追求自圆其说、容易陷入闭环自证和线性史观的局限得到反思。如何克服从结论和概念出发,而是真正做到从材料出发,又具有可与社会科学对话的问题性,是当前制度史研究需要普遍面对的问题。只有带着比较视野和贯通意识重读制度文献,才能在更新制度知识的同时,提供新的见识,也才有可能实现历史学与社会科学的有效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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