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规划和建设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不急功近利,不大拆大建。要突出地方特色,注重人居环境改善,更多采用微改造这种“绣花”功夫,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
近年来,宣城市城乡规划局高度重视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积极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不断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
一、摸清家底,促进历史文化保护有的放矢
经各县市区认真普查,首批722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性建筑名录已于2015年底向社会公布,其中登记为文物保护单位284处、不可移动文物258处、历史建筑176处、其他4处。2017年1月,第二批1399处保护性建筑普查名录公布,其中登记为文物保护单位164处、不可移动文物1180处、历史建筑54处。
通过开展普查及名录公布工作,宣城市城乡规划局全面掌握了保护性建筑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为科学制定保护计划与政策、建立健全保护性建筑档案信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更进一步增强了公众保护意识,完善了保护体系,对促进建筑的历史、科学和艺术等价值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也起到了重要的助推作用。
二、高标准规划,引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
一是在全省率先编制《宣城市古建筑古遗址保护与利用规划》。通过在全市域范围开展文物古迹等资源的梳理,结合旅游市场的综合开发,提出了各资源空间的保护与利用,系统性的探讨了全市域范围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保护、利用和传承问题。
二是全力推进全市18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其中绩溪、水东镇、胡乐镇、江村、查济村等9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已经省政府正式批准,绩溪县龙川村、石家村、湖村等6个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已报省政府待批,(宣州)宣城、桃花潭镇、黄田村3个保护规划已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评审,拟于近期报批。
三是积极开展安徽省历史文化街区申报。宣城市本级历史文化资源稀缺,积极推进孙埠老街申报安徽省历史文化街区工作,并于2018年10月30日通过省住建厅、省文物局组织的专家论证,与此同时编制了《孙埠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四是编制完成《宣城市紫线规划》,严格城市紫线范围内的建设活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历史建筑物、构筑物和其风貌环境保持完整性。
五是编制完成《谢朓历史文化公园规划》《景德寺塔-谢眺楼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概念规划》《景德寺塔-谢眺楼景观轴线两侧沿街建筑及环境设计》《宛溪河走廊历史文化景观规划》等各类重点地段规划设计。
这些规划编制的完成,对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宣城“小九华-景德寺-谢朓楼-龙首塔”历史文化视廊传统历史格局保护等都有积极的意义,也必将为市民们“记得住乡愁”提供可感可触的现实依据。
三、积极谋划,争取各类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资金
近年来,在省住建厅大力支持下,宣城市城乡规划局积极谋划,组织市本级和下辖各县市区规划局申请省级各类专项保护资金,共申请到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专项资金共1729万元。其中2013至2016年申请到专项资金共1080万元,用于宁国市胡乐镇,旌德县白地镇、朱旺村,泾县茂林镇、查济村,绩溪县、广德县等徽派建筑保护与修缮及泾县花砖古法制作与烧制工艺技术研究。2017年,争取到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专项资金430万元,其中市本级资金100万元,用于景德寺塔至谢朓楼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和《宣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其他330万元用于各县市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古建筑修缮等。2018年全市共申请到专项保护资金219万元,用于孙埠老街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编制等项目。
四、继续前进,历史文化保护永远在路上
下一步,宣城市城乡规划局将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住建厅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宣城市委市政府“235”工作总体布局和“向苏浙看齐,在全省争先”要求,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效能管理”,以城市设计(双修)试点城市为抓手,注重历史文化传承、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提升城市品质,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奋力争当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城乡规划领域安徽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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