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街区国内外研究现状历史文化街区国内外研究现状我国对历史文化街区的研究始于1986年,但直到2012年,有关历史文化街区的研究文献数量才开始激增。尤其随着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实践的不断深人,学术界对历史文化街区的研究不断跟进,形成了不少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归纳起来,学者们对历史文化街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目前,学术界对“历史文化街区”相关概念的表述有多种称谓,如“历史地区”、“历史地段”和“历史城区”等。“历史文化街区”作为2002年以后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中“中观层面”的核心概念,其前身为1986年提出的“历史文化保护区”。2002年10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所谓“历史(文化)街区”是指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国家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起草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送审稿)》中,将“历史文化街区”定义为城市中保留遗存较为丰富,能够比较完整真实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或民族地方特色,存有较多文物古迹、近现代史迹和历史建筑,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地区。其中,前者指代了城镇和乡村环境中的特定区域,而后者则特指城镇环境中的某一特定区域,且前者的规模大于后者。
2012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12)的发布,使“历史城区”、“历史地段”、“历史文化街区”等成为我国名城保护体系“中观层面的规范用语。其中,“历史地区”的范畴最广、包含内容最多,其他概念都内含于“历史地区”之中;“历史文化街区”又内含于“历史地段”之中,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应予重点保护的历史地段。。(1)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现状与存在问题。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的关注,尤其对历史文化街区开发中暴露出的诸多问题,学者们给予了更多的重视。如阮仪三、孙萌(2013)认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旅游缺乏互动,仅将历史文化街区看作是旅游资源,而将保护看作为开发旅游的手段,破坏了历史文化街区的生的历史韵味。李谷兰(2012)结合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更新工作的实践探索,将历史文化街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归纳为:处理方式简单,破坏了街区原有的特色;整体环境质量严重恶化;街区内基础设施缺乏;功能分区不明晰。李勤(2013)则指出:经济效益与文化效益的矛盾、保护与发展问题之间的矛盾以及保护与开发利用之间的矛盾是历史文化街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刘春凯(2012)认为我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既有认识上的局限;也有功利主义、商业利益的驱使,还有地域文化、传统社会网络、公众参与制度的缺失,以及调查研究的不足与法律法规不完善等;此外,张志斌等(2011)还结合小楼巷历史文化街区案例,就其开发中的空间功能重置问题进行了分析。(2)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原则、机制与模式。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是历史城市保护中的重要层次,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对于延续城市的历史和文化具有重要意义。而如何有效地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则需要树立正确的保护原则和采取科学的保护机制、模式和措施。对此,很多学者均给予了应有的关注。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机制上,佘龙(2012)提出,一要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二要建立历史文化遗产的修缮管理机制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