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学历史学科主题实践研修”优秀成果评选、交流活动(预通知)
各市、县(区)教研室,宁东教育办公室,厅直属中学及各主题实践研修组:
由宁夏教育厅教学研究室组织的“宁夏中学历史学科主题实践研修活动”于2017年3月启动以来,各主题实践研修组认真落实研修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深入开展研修。为了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和优秀成果,研究互联网+教育、创新素养教育在中学历史教学中的推进策略,根据宁夏教育厅教学研究室2019年工作计划,决定举办“宁夏中学历史学科主题实践研修”优秀成果评选、交流活动。评选、交流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总结
2019年4月20日至6月20日,各主题实践研修组整理研修材料,系统梳理研修过程,总结研修经验,形成研修成果,完成主题实践研修阶段性总结材料,推选和打磨参赛课堂教学录像和教学设计。要注重研修成果的理论提升,形成模式和策略,突出亮点和特色。
二、作品上传和材料报送
上传和报送的作品和材料包括课堂教学录像、教学设计和主题研修阶段性总结(成果)材料。有参赛课堂教学录像和教学设计的研修组需要提交主题研修阶段性总结(成果)材料。同时填写“宁夏中学历史学科主题实践研修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见附件)。
1.课堂教学录像和教学设计于2019年6月20日至7月10日之间使用教育云账号登陆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首页,点击轮播图“宁夏中学历史学科主题实践研修优秀成果评选”进入网络评选活动页面,点击“我要参赛”,按照操作向导完成作品提交即可。
一个主题实践研修组上传的课堂教学录像和教学设计原则上不超过2组。课堂教学录像时长不超过45分钟、不少于30分钟,视频格式:H.264+AAC编码的 MP4文件,码率为 0.8-2Mbps,分辨率不低于 720*576,600M以内。
2.主题研修阶段性总结(成果)材料和“宁夏中学历史学科主题实践研修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按“学校+研修主题”的方式命名,打包压缩,于2019年6月20日至7月10日之间发送至邮箱184223290@qq.com。同时,将主题研修阶段性总结(成果)材料和“宁夏中学历史学科主题实践研修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纸质版各1份报送宁夏教育厅教学研究室。
三、评审交流
2019年7月10日至8月10日为评审交流阶段。
1.教育厅教学研究室聘请初中组和高中组两个专家组对课堂教学录像和教学设计进行网络评选。同时,欢迎广大教师踊跃观课、主动评价、积极留言。老师们的评价意见将是评委们评审的重要参考。
2.主题研修阶段性总结材料发布于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以便于更多的历史老师学习、借鉴。也请各位老师发表真知灼见,借助大家的深入思考,将各组的主题研修成果进一步完善和深化。评委将在老师们评价研讨的基础上得出评审意见。
3.评奖活动设一、二、三等奖若干,成绩综合阶段性总结材料、课堂教学录像和教学设计得出。有特色的成果将推荐参加中国教育学会历史教学研究会优秀课堂教学录像的评选,并在下半年的交流活动中现场展示。
四、参评要求
1.一组课堂教学录像和教学设计必须为同一教学课题,要体现本研修组的研修主题和研修成果,并对如何体现有具体安排和设计。
2.探索互联网+教育背景下历史课堂教学的新形式,探索运用虚拟现实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共享平台等教学方式和方法,争取每节课在某一方面有所体现。
3.没有参加主题实践研修活动的教师要参加本次评选,请按下列要求进行:(1)要在相应的教研主题下开展活动,课堂教学录像和教学设计必须与教研主题相结合;(2)参赛教师以学校为单位确定本校教研主题,完成教研活动总结(成果)材料及课堂教学录像和教学设计,同时填写“宁夏中学历史学科主题实践研修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3)参赛学校于2019年6月20日前将参赛材料提交当地教研室。课堂教学录像和教学设计只提交电子版,教研活动总结(成果)材料和申报版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4)各市、县(区)教研室对各校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从教研主题与课堂教学录像和教学设计的结合度上控制参赛作品的质量和数量,审核通过后通知参赛教师上传课堂教学录像和教学设计(上传方式同前);(5)各市、县(区)教研室将审核通过的学校教研活动总结(成果)材料及申报表报送宁夏教育厅教学研究室(报送方式同前),宁夏教育厅教学研究室不接收教师个人材料。
4.本次评选交流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各主题研修组要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做好研修过程和成果的整理、总结和推介,推进主题实践研修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市、县(区)教研室、各学校要加强宣传,鼓励教师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本次评比、学习和交流活动中去,从而进一步改善教学行为,丰富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活动联系人:上海西路127号宁夏教育厅教学研究室王俊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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