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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古歌与苗族历史文化研究总结

苗族古歌与苗族历史文化研究总结一、湘西苗族概况湖南苗族有150多万人。苗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大致可分为3大方言、7个次方言和23种土语。

一、湘西苗族概况

湖南苗族有150多万人。

苗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大致可分为3大方言、7个次方言和23种土语。

湘西方言(东部方言)主要通行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贵州东北部、重庆南部,共2个土语,约有200万人操此方言。

苗族自称因地而异,主要有湘西、凯里、毕节等,据研究它们都是同源词。

苗族族源可以追溯到四五千年前的“九黎”“三苗”。

苗族大多聚族而居,小者数户、数十户一寨,大着数百户、上千户一村。一般居住在海拔400米到1000米的山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粮食作物以大米为主,还有玉米、小麦、高粱、洋芋等;经济作物主要有烟草、花生、棉花、苎麻、油桐等。

苗族服饰丰富多彩,花样繁多,据不完全统计,仅女装就有150多种。

苗族文化艺术丰富独特。民间文学有诗歌、传说、故事、童话、神话等,尤以诗歌最多,多为五言体,或押调或押韵,有古歌、理歌、巫歌、反歌等;舞蹈有芦笙舞、铜鼓舞、板凳舞等,以芦笙舞最普遍;台江木鼓舞被誉为“东方迪斯科”。

苗族研究主要集中体现在对苗族族源研究的拓宽和社会发展、封建王朝的统治方略、起义斗争、社会组织、宗教信仰、哲学思想、文化艺术、语言文字、民间文学资料的搜集和研究等8个方面,成为中国特有的53种学术门类之一。

二、苗族古歌的界定1. 古歌谣与史诗

(1)古歌谣是原始社会最先出现的文学形式,一般与音乐、舞蹈密不可分。

古歌谣的内容琳琅满目,有反映劳动生活的劳动歌,有反映各种仪式活动的仪式歌,有反映男女爱情的情歌,有反映儿童生活的儿歌等等。

(2)史诗是民间叙事长诗中一种规模比较宏大的古老作品,主要叙述各民族有关天地形成、人类起源、民族迁徙、民族战争和民族英雄的光辉业绩等重大事件。

2. 苗族古歌与苗族史诗

这里指的“苗族古歌”或“苗族史诗“是专指流传在中部方言(黔东方言)苗族中,叙述从开天辟地到铸造日月、从万物繁衍到洪水滔天、从兄妹开婚到溯河西迁的古歌。

三、古歌篇章1.内容

内容主要有神话、历史、社会习俗、科学技术、原始宗教和习惯法、哲学思想、其他方面。

(1)第一部分:开天辟地歌《金银歌》

(2)第二部分:枫木歌 (崇拜枫木之俗,从古歌来看是图腾崇拜,结合文献来看似为祖先崇拜-蚩尤崇拜)《古枫歌》

《山海经· 大荒南经》:“有宋山者,有赤蛇,名育蛇。有木生山上,名曰枫木。枫木,蚩尤所弃桎梏,是谓枫木。“

湖南城步苗族装扮“枫神“的人,头上反戴铁三脚,身上倒披着蓑衣,脚穿钉鞋,手持一根上粗下细的圆木棒,人们认为这位令人敬畏的”枫神“就是蚩尤。

(3)第三部分-蝴蝶歌:吃鼓藏是黔东南苗族最隆重的祭祖形式,它不仅包括祭祀祖先,还兼事政治、经济、文化、武运等活动,一般认为是苗族父系氏族形成后的产物。

(4)第四部分-《洪水滔天歌》:洪水神话可以说是世界性的神话,希腊、罗马、希伯来、中国都有,中国洪水神话基本可分为南北两大系统。南系以雷公复仇布下洪水为特点,北系以共工触倒天柱而泄洪为特点。苗族的洪水神话应属南系。

中国洪水神话洪水产生的细节因民族而异,类型较多,苗族的主要是姜央与雷公争斗、雷公施洪所致。

(5)最后一部分-迁徙歌:主要叙述苗族因人口繁衍而从东方溯河西迁到黔东南定居的过程。(《跋山涉水歌》《溯河西迁》)

2. 形式

形式主要有五言、盘歌、古今对比、反复

3. 演唱和传承(1)演唱

苗族古歌大多在吃鼓藏、婚丧活动、亲友聚会、节日等场合演唱,演唱者多为中老年人、巫师、歌手等懂歌较多的人。

一般有重要的走客活动,往往整个村寨或整个“酒塘“出动,客主双方都会准备好歌手,在酒席上你唱我答、互相”比赛“,内容多为古歌。

《蝴蝶歌》在过去非祭祖之年不许演唱,更不允许小孩子们唱,否则就是亵渎祖先。

《洪水滔天歌》也是不能轻易唱的,要唱得在户外长,不能在家里唱,同时要杀鸡或杀鸭,有纪念人类祖先的意思。

(2)传承

由于历史上没有文字,苗族古歌只能靠口耳相传。

四、苗族原始居住地

1. 黄河流域:黄河流域是中华民族文明的重要发源地之一,苗族古歌、传说及相关的汉文献都充分证明了苗族曾居住在黄河下游。

2. 长江流域:蚩尤被黄帝在华北平原打败后,一部分融合到了黄帝集团中,其余的向四周迁徙,人数最多的一支向南推进,进入了长江中下游平原。

五、苗族支系

红苗、黑苗、白苗、花苗、青苗、高坡苗等。

六、苗族原始宗教1. 自然崇拜

石崇拜、树崇拜、岩洞崇拜、人造物崇拜等。

2.图腾崇拜

枫木、盘瓠、燕子、蝴蝶等。

3.祖先崇拜

姜央、蚩尤、生殖崇拜、祖宗崇拜

4.鬼神崇拜

尕(gǎ)哈神、土地神、告辛鬼、顾养

七、巫术与禁忌1.巫术

巫师大致可分两类:一类是既能卜算也能禳除的鬼师,另一类是有“灵哥“附身,可知灾祸原因及禳除方法,但不会作法禳除的算命师。

巫术:主要有诅咒巫术、交感巫术、占卜等。以占卜为例,有鸡卜、蛋卜、石卜、草鞋卜、草卜、卦卜、米卜等。

2.禁忌

苗族的禁忌大致分为语言禁忌和行为禁忌两种。

语言禁忌有自己特定的场合,最具典型意义的是在鼓社祭期间,许多常用词语都不能说。如酒称象之水,喝酒称拉象,吃饭称装沙,盐称甘甜或客家,辣椒称辣果等等。除“盐“和”虎“同音而避讳外,其他一时尚难作出可信的解释。

行为禁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涉及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有的禁忌是为了保护某个方面不受侵犯而赋予神秘的色彩。如禁止在水井内大小便、洗衣服等,否则会肚痛或生病。

禁忌的解脱:语言解脱、牲物及其他解脱方法。

八、苗族哲学思想1. 朴素的唯物主义世界观

苗族以水作为世界的本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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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滋养了枫木使之茁壮成长,蝴蝶是枫树心孕育而成。后来她与泡沫恋爱配成双,生下了十二个蛋,继尾孵化出人类的始祖姜央及雷公、龙、虎、蛇等。

无论是枫木及其与之有亲缘关系的锈水、古山木,还是蝴蝶妈妈生的蛋所变,都是人类可以直观到的物质。十二个蛋之所以能够诞生,并孵化出人类及诸物,关键是蝴蝶妈妈与清水塘旁边的泡沫婚配。泡沫,苗语为“ghad hmad“,是聚在一起的小水泡。

2.社会观(1)人与自然的关系

劳动创造世界、自然力下的消极反映

(2)人与鬼神的关系

苗族认为人与鬼神的关系是人在特定的时候要受制于鬼,而鬼在一定条件下又可任人使唤,人与鬼之间的力量势均力敌,谁也不能完全除掉对方,这种势力上的均衡关系使得两者间的斗争呈现出了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特征,可以将它们理解为苗族社会中朴素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斗争的具体反映。

(3)人与人的关系

经济关系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各自的经济利益,人与人之间,集团与集团之间往往会进行竞争,甚至武力的较量,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经济决定政治,政治是经济的集中反映,人与人之间经济关系必然伴随有政治关系,这种关系就是谁统治谁,谁管理谁,这种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是私有观念萌芽后的产物。

人与人之间不只是权力之争和忌妒、迫害,更主要的还有真诚、正直和友善,当然有时善、恶相交而行。

3. 人生哲学(1)生死观

生与死相辅相成,无生即无死,无死即无生。苗族认为生与死都是人类存在的形式。人是有灵魂的,但存在的形式不定,活着的人只是人类灵魂存在的一种方式,生是这一形式的开始和另一形式的结束,死是此形式的结束和彼形式的开始。

(2)婚姻观

婚姻是人生的一大礼仪,男人与女人为社么能结合?而这个人和其他人又为什么没结婚呢?有的认为是感情问题,也有点认为是所谓缘分问题。苗族认为男女之所以能够缔结为夫妇,并不是什么“天作之合“,也不是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关键是他们各自的灵魂在投生的途中,共一条渡船过河。

(3) 四位著名神话人物人生遭遇的哲学意义

姜央、昌扎、榜香尤、娘欧瑟是苗族民间史诗和传说中的四位著名人物。姜央代表智慧,昌扎代表英勇,榜香尤代表长寿,娘欧瑟代表美丽。但是这些家喻户晓的人物,都有悲剧结局或悲剧经历。

纵观以上四位神话人物的一生,都是喜与悲、美与丑的结合,一方面从他们身上,我们可以知道苗族对智慧、勇敢、长寿和美丽的追求,而另一方面他们又为人们的社会行为提供了借鉴和教训。而且这种著名人物的影响力和教育意义要远远比常人大得多。这四人的经历体现出的哲学含义不仅有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结合的认知论观点,还有善恶同体的朴素辩证法思想。

九、苗族人生礼俗1. 生育习俗

诞生是指一个人从母体中分离而成为独立的个体,是人一生的开端。诞生习俗在所有人生礼俗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2. 命名习俗

名字是一个人的代号,在社会交往中必不可少,并且有严肃性、规范性与法律性。命名习俗是生育习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孩子出生后的第三天,抱出望天日后即行命名礼。

命名有一定的规律和原则可以遵循,大概有几种:根据生辰、根据拜祭物、根据出生时的自然或社会事象。

3. 丧葬习俗

丧葬仪式是表示一个人最终脱离社会和人生旅途终结的活动。它有一定的规矩,这些规矩贯穿着整个丧葬活动的首尾,形成了丧葬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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