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因比(188—1975)是英国历史学家,早年曾在牛津大学接受古典教育,并成为希腊罗马史和近东问题的专家。1919—1955年,汤因比长期担任英国伦敦大学教授,并多次参加政治和社会活动。他的一生著述很多,但全面反映他历史观点并使他成名的是一套12卷本的巨著《历史研究》。这部书被誉为20世纪最伟大的历史著作。
在《历史研究》一书的开头,汤因比就尖锐指出,以往历史研究的一大缺陷,就是把民族国家作为历史研究的一般范围,这大大限制了历史学家的眼界。事实上,欧洲没有一个民族国家能够独立地说明自身的历史问题。因此,应该把历史现象放到更大的范围内加以比较和考察,这种更大的范围就是文明。文明是具有一定时间和空间联系的某一群人,可以同时包括几个同样类型的国家。文明自身又包含政治、经济、文化三个方面,其中文化构成一个文明社会的精髓。文明具有两个特点:第一,都经历起源、生长、衰落、解体和死亡5个发展阶段。第二,文明和文明之间具有一定的历史继承性,或称“亲属关系”,就像几代人生命的延续,每一个文明或者是“母体”,或者是“子体”,或者既是母体又是子体。但这种文明之间的历史继承性并不排斥它们之间的可比性。首先,从时间上看,文明社会最多只不过三代,历史进人文明阶段也不过刚刚超过6000年,而人类历史至少已有30万年。两者相比,文明的历史长度只占整个人类历史长度的2%,因此,在哲学意义上,所有文明社会都是同时代的;其次,从价值上看,如果与原始社会相比,所有文明社会都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如果同理想的标准相比,这些成就又都是微不足道的。因此,所有文明社会在哲学上又是等价的。从这些界定出发,汤因比把6000年的人类历史划分为21个成熟的文明:埃及、苏美尔、米诺斯、古代中国、安第斯、玛雅、赫梯、巴比伦、古代印度、希腊、伊朗、叙利亚、阿拉伯、中国、印度、朝鲜、西方、拜占廷。俄罗斯、墨西哥、育加丹。其中前6个是直接从原始社会产生的第一代文明,后15个是从第一代文明派生出来的亲属文明。另外还有5个中途夭折停滞的文明:玻里尼西亚、爱斯基摩、游牧、斯巴达和奥斯曼。
汤因比认为,要揭示文明的起源,首先要了解原始社会与文明社会的本质区别,这一本质区别就是模仿方向的不同。在原始社会,人们模仿的对象是已故的祖先,传统习惯占据统治地位,所以社会停滞不前。在文明社会,人们模仿的对象则是富有创造性的人物,传统习惯被打破,社会便处于不断的变化与生长之中。由此看来,文明起源的性质就是从静止状态到活动状态的过渡。这种过渡之所以能够实现,既不是由于种族,也不是由于地理,而是由于人类面对某种困难的挑战进行了成功的应战。对第一代文明来说,挑战主要来自自然环境,对第二、三代的亲属文明来说,挑战主要来自人为环境,也就是垂死文明的挣扎,只有克服了这种挣扎,新的文明才能诞生起来。但是,这种挑战必须适度,挑战太大,应战就不能成功;挑战太小,又不足以刺激人们起来应战。另外,文明的起源还必须具备有创造能力的少数人,他们是应战的先行者和领导者,然后大多数人加以模仿。缺少这个条件,文明也是不会出现的。文明出现后并不一定都能发展起来,有些也可能陷人停滞状态,因此,文明生长还必须具备4个条件:第一,挑战和应战的不断循环往复。第二,挑战与应战的场所逐渐从外部转向内部。第三,社会内部自决能力(对内部挑战进行应战的能力)的增强。第四,少数杰出人物的退隐与复出。总之,少数人创造,对一系列挑战进行应战;多数人模仿,使整个社会保持一致,这就是文明起源和生长的一般规律。
但是,文明的生长并不是无止境的,只要应战敌不过挑战,文明就可能在其生长的任何一点上衰落下来。文明衰落的实质主要在于少数创造者丧失了创造能力,多数模仿者撤销了模仿行为,以及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失去了统一。总之是社会自决能力的丧失。文明衰落的结果,就是社会有机体的分裂,社会分成少数统治者、内部无产者和外部无产者三部分。他们分别是原来的少数创造者,多数模仿者和文明社会周围对于文明社会充满敌意的蛮族军事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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