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历史?
何谓历史?在常人的眼中,历史学家都是研究故纸堆的,过去了的事情,你研究得再好,也是“事后诸葛亮”,无补于当今现实。
所以历史往往被人们视为史料的堆积,记忆的碎片,虽然有助于人们获得某种历史的“教训”,其实却很少有人吸取这种教训,因为人人知道历史是不可重复的,一次性的,再多的教训也挡不住现实利益的诱惑和“再试一次”的渴望。
在这种理解之下,对历史是不能作假设的,以往的历史毫无意义。或者顶多有点修辞学上的意义,为了说明今天不好说的某事,而拿历史上的某事来比附,这就是“影射史学”。
于是历史成了一个“任人打扮的女孩子”,你想要怎么说她就怎么说她,她永远不会说话和提出抗议。因为历史基本上被看做“死人的王国”,死人是不会说话的。
但随着人类历史自我意识的发展,这种观点越来越不能令人满意了。自从近代以来,许多历史学家和哲学家都对此提出了质疑。我们今天有必要重新来问这个问题:什么是历史?
(一)
“历史”一词来自希腊文historia,原意为探寻、调查、打听,引申为打听来的情况,以及对这种情况的如实叙述。
在西语中,它主要是“历史学”、“历史叙述”的含义。不过德语还有一个本土的词Geschichte,也是“历史”的意思,但它来自动词geschehen(发生、出现),名词形式为Geschehen,意为“(发生的)事件”。所以西方的“历史”有一种字面上的分歧,一是指作为一门学科的历史学,再就是作为一连串事件的历史过程。一个是客观发生的事实,一个则是对这事实的主观描述。
然而,在近代以前,西方人对历史的理解基本上都是主观描述性的,这是因为,他们认为过去了的事情现在已经不存在了,只有对它的描述还具有某种意义,能够把过去一次性发生的事情记录在文字中,问题只在于这种记录是否全面,是否真实无误。历史就是历史知识。
在古代希腊人那里,一般说只有永恒不变的东西才能成为“知识”,一次性发生的、变动不居的东西则只能是“意见”。虽然在最早的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和修昔底德那里力图将那些流逝了的事件也当作研究的对象,但这种研究只限于确定经验事实,这些经验事实唯一的最终证据就在于目击者的叙述。
亚里士多德甚至把诗的认识功能提升到历史之上,他认为诗比历史更富哲学性,因为诗倾向于表现可能的和带普遍性必然性的事,而历史却倾向于记载具体事件。这样理解的历史学,只能成为所谓的“历史编纂学”,即按照所搜集到的资料的时间顺序对史料加以编排,属于黑格尔所谓“原始的历史”。
但即算如此,古希腊历史学毕竟确立起了与一般自然知识不同的一个重要特点,即它不研究自然界,只研究人类所经历过的事情,带有目的性和主观意图的事件。凡是用人的意图解释不了或者抗拒不了的,就被归之于不可知的“命运”。
西方中世纪基督教则将历史中这种目的性和不可知的命运都归于上帝的意志,在这里,命运不再是盲目的了,而是上帝的目的。历史在《圣经》中成为了一个有开端和结局的过程,开端就是“创世纪”和亚当夏娃的堕落,结局就是最终的审判和得救。中世纪的历史学家们在每一桩人类事件中都看出神的意图来。
这种解释将一种新的要素加入到了历史之中,这就是对历史的一种整体观。古希腊罗马的历史学缺乏整体观,历史被看成过去事实的偶然堆积或道听途说的讲述;中世纪的历史学则借助于对上帝的信仰而建立起了整体的历史意识,这种历史意识可以跨越过去和当前的经验事实而延伸到对未来的信念。
基督教的历史观不是就事论事的历史观,而是瞻前顾后的历史观,由于有一个原则即神意贯穿其中,所以历史被看作一开始就在为大结局作准备的过程,因而是一个有“方向性”的发展过程。据此,历史开始被按照一个原则划分为一些“阶段”,如圣父、圣子、圣灵时期,这些阶段都通往一个终极的目的。
在这里最有意义的是,未来被历史学考虑进来了。这就使历史学具有了激发实践行为的作用,它不再只是事后诸葛亮式的死的知识,而是一种理想主义的信念,一种把这理想付诸实现的行动指南。但毕竟,这还只是一种偶然的“启示”,它不是一种客观规律,而只是对一种神意的领悟和信仰。
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以来,西方人摆脱了这种神意的绝对统治,而试图把人类历史看作一种客观的科学研究的对象。卢梭和休谟都谈到过,我们从牛顿以来对自然的知识已经把握得十分精确了,而对于人自身的知识却还一无所知。他们都尝试把自然科学的方法转用到人性方面来。但这只是一种形式上的模仿。
卢梭并不相信他自己所描述的人类历史就是客观发生的真实事件,休谟则从彻底的经验主义和不可知论出发,认为心灵的本质和外界物体的本质是我们所不认识的。他们都对人类历史本身客观上究竟如何、有无规律性缺乏理论兴趣。真正像自然科学那样把历史当作一种客观过程来把握其规律的,是德国古典哲学的一批哲学家们。
康德对人类历史的合目的性发展进行了一种猜测,只不过在他心目中,这种历史目的论眼光并不是对自然或历史事物本身的一种认识,而只是我们人类的一种解释,我们是由于自己具有道德目的才把整个自然界和社会生活看作有目的的,类似于戴着人类道德的有色眼镜看世界。
在他看来,如果没有这种有色眼镜,从科学的客观眼光看,人类社会历史就完全是一片自然界混乱的弱肉强食,不可能有什么最终的目的,也不会有进步这回事了。
他的学生赫尔德在这方面与他不同。赫尔德在其著名的《人类历史哲学的观念》一书中把人类历史发展当作一种客观的自然规律来研究,在历史学的客观化、科学化道路上做出了开拓。他的后继者如费希特、谢林,特别是黑格尔,则把自然和人类历史置于一个大历史的两个不同阶段上来考察,从而把两者的关系理顺了。
在黑格尔看来,自然界本身没有历史,但它是人类历史的准备;当自然界发展出人类社会,世界历史就呈现出阶段性的发展或进步;在这种进步中,自然界仍然发挥着它自身的作用,但已经受到背后“理性的狡计”的支配:人的恶劣的情欲是世界历史发展的杠杆。
黑格尔的历史是精神史,是上帝、绝对精神的自我认识过程,而绝对精神的自我认识就是绝对精神本身。这里面显然有基督教神学史观的影子,只不过黑格尔的神是理性神,这使他的历史观具有了客观规律和“科学”的外表。但他的历史三阶段即东方、希腊罗马和日耳曼世界并没有为今后的进一步发展留下余地,到了他这里,一切都已经是原则上现成的、不再发展的了。
黑格尔的后继者马克思打破了这种停滞不前的历史观,对未来的重视是马克思历史观的一个根本性的致思方向,在他看来,以往的哲学家们只是致力于解释已有的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正是由于“改变世界”这一未来的历史维度,马克思对于已有世界的解释也就与以往的哲学家和历史学家们有了根本的不同。
一个重要的不同在于,马克思的历史观是反思性的,不是从一个起点开始顺次解释后来的事件,而是由后来所达到的阶段反过来解释前面的阶段,甚至由未来将要达到的阶段来解释现在的阶段,这就是他所谓“人体解剖是猴体解剖的一把钥匙”这一颠倒命题的真义。
这种历史观是本质的历史观,按照辩证法的理解,前一阶段事物的本质总是在历史发展过程的后一阶段才能显露出来,而历史过程的终点永远在向未来延伸。所以,人类虽然是由自然界中产生出来的,但自然界的历史意义却要由人来赋予。
另一个重要的不同在于,马克思的历史观公开地是人本主义的,他是以人的本质而不是神的本质作为贯穿整个历史的原则,这也是他与黑格尔的主要区别。他说:“人是全部人类活动和全部人类关系的本质、基础”,“‘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
第三个特点则是赋予了历史以普遍的方法论的含义。马克思、恩格斯曾经说过:“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一切科学、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都是历史科学。那么,“历史的”一词就不再只是一个区分不同学科的限定词,而是描述一切科学的一个普遍性质的概念。
历史科学打通了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马克思说:“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象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这门科学就叫做“历史唯物主义”,它的方法就不仅仅是一种认识方法,而且是一种在实践中能动地推进世界历史的方法。
但到了现代和当代哲学,历史的统一体重新产生了分裂。英国哲学家沃尔什在其《历史哲学导论》中就把历史分为两种,一种是“分析的历史”,把历史归结为对历史的认识,最终归结为对认识工具即概念和语言的“批判”;另一种是“思辨的历史”,把历史学的人文意义寄托于每个人不同的“视角”之上,提出了历史哲学中的“视角主义”,历史哲学成了一种相对主义的趣味,历史成了一个“任人打扮的女孩子”。
现代历史哲学的另一条脉络体现在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中。伽达默尔的《真理与方法》是从“艺术经验”入手而进入到历史学的语境中来的,艺术经验是一切科学的基础,首先是“精神科学”特别是历史学的基础。历史像艺术创造一样富有自由的个性。
他发挥了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辩证反思,认为不但历史中后面的阶段显露了前面阶段的本质,而且历史学唯一合理的方法就是由解释者的“前见”去解读历史文本。所谓前见就是现代人的“期待视野”,你想在历史中看出什么,你就会在历史中看到什么。
但也有客观性,因为古代人也曾经是自由的“现代人”,所以整个历史就是一系列期待视野不断交织融合的过程,而研究历史的关键就在于今天的研究者必须和古人“对话”,以寻求某种“视野融合”。
由此所形成的历史线索是有一定方向性的,它的最终的方向就是人性的自由舒展。但伽达默尔过分注重了历史中现代人与古代传统的关联,而忽视了历史与未来的关联,忽视了人的自由创造所导致的传统基因的革命性“突变”,遭到哈贝马斯的批评。伽达默尔和哈贝马斯的争论表现了个体和整体之间的“解释学循环”,它导致了历史相对主义和历史决定论之间的矛盾冲突。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