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师资格笔试中,《生活与哲学》这一模块在考试中占有一定比重,在试卷的分值比重计算中占有重要地位。就拿“社会历史的主体”这一知识点来说,在考试中涉及到的频率就比较高,下面我们将就此知识点与大家分享。
【考点精讲】
1.人民群众的概念
人民群众是一个历史概念。从质上说,人民群众是指一切对历史发展起推动作用的人,既包括普通个人,也包括杰出人物。从量上说,劳动群众始终都是人民群众的主体部分。
在我国现阶段,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属于人民群众的范围。
2.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1)从理论层次来说,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生产方式决定社会发展。
社会历史首先是物质生产发展的历史,而人民群众是物质生产的承担者。因此,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实践的主体力量,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
(2)从历史的实际情况来看,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的决定力量。
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从事物质资料生产、推动物质生产发展的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
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实践是一切精神财富形成和发展的源泉;人民群众的实践为精神财富的创造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人民群众还直接创造了丰硕的社会精神财富。
社会的决定力量:人民群众在任何时期都是社会的主力军。人民群众通过推动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创造和改变社会关系,从而不断推动社会历史的进步和发展。
(二)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
1.群众观点
坚信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虚心向群众学习。
2.群众路线
一方面,它是党的根本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即“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另一方面,它是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即“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路线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
3.意义
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是我们党领导中国人民夺取民主革命胜利的重要保证,也是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并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证。
【典型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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