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探索首先面临科学和技术层面的问题。科学方面,要对宇宙有特定认识。人类作为认知主体,对宇宙的认识是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经验逐步形成的,但在这个过程中总是存在着以当前的认知水平无法认识的知识盲区和发生认知偏差的部分。技术方面,要具备特定的探索手段和设备。研发这类设备对自然科学知识和物质基础有较高的要求,并不是任意一个人或者国家可以做到的。不可否认,受国家经济基础、制度和意识形态差异的影响,当前的宇宙探索已经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方面,个别国家将霸权主义的势力范围扩展至外层空间,凭借成熟的科技手段和扎实的经济实力获得了利用稀缺资源的先机,而其他国家很难在相同的时间内达到发达国家对宇宙的开发利用水平,从而可能会引发宇宙资源无法公平利用的问题。另一方面,如果完全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来开发和利用宇宙资源,虽然表面上是对发展中国家利益的维护,但实际上是对宇宙资源(在时效性上)的一种浪费,并不符合全人类共同利益。宇宙探索带来的太空污染问题也不容小觑。宇宙探索在地球自然灾害预警和地球全面监测过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同时也给地球、近地空间和太空带来了环境污染问题,比如电磁污染、光污染等。值得关注的是,空间碎片在爆炸或碰撞后被遗留在行星轨道上,非常容易与各星体、空间物体发生碰撞,形成对行星尤其是地球的安全威胁。
根据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轨道碎片项目办公室的报告,早在2018年,近地太空中卫星碎片和火箭残骸的总数已经达到14357个。美国空间碎片研究专家唐纳德·凯斯勒的研究结果表明,按照目前太空碎片的增长速度估算,如果不采取任何措施,再过70年左右,太空中的碎片数量将达到发生碎片链式撞击效应的临界值,之后近地空间将无法使用。宇宙探索之所以存在问题,既是由科技发展的时代局限所引起的,也是因为各种社会阻碍因素制约而形成的。从科技发展局限看,从人类开启宇航时代至今,科学技术的发展虽然很快,但宇宙是无限的,未知的风险仍会伴随着每一次探索。从社会阻碍因素看,经济结构和价值观影响不容忽视。譬如,《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条约》规定,“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应为所有国家谋福利和利益,而无论其经济或科学发展程度如何,并应成为全人类的开发范围”。但显然,这一规定并没有真正起到约束作用,个别国家仍然是“宇宙殖民者”,在抢占有限宇宙资源的同时,也霸占属于其他国家的既得利益。从生态层面看,太空污染问题的日渐加重愈发体现了人类环保意识的局限性。要解决上述问题,要树立国家利益与人类利益相协调的观念,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其一,以宇宙探索为目标主体,构建合理的宇宙探索理念。这要求人类社会努力转变发展意识,构建符合全人类利益的宇宙探索理念。其二,努力发展宇航科学和技术活动。只有不断提升科学和技术水平,才能有效解决宇宙探索中的困难和挑战,更好为人类利益服务。其三,摒弃人类中心主义、地球中心主义等狭隘观念,在保证后代人宇宙资源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宇宙。缺乏有效的全球监督管理机制,是人类宇宙探索遭遇困难的原因之一。现存的宇宙管理机构虽然对于人类宇宙探索事务进行了部分管理与规定,但由于各个组织所覆盖的深度与广度有限,因而对于现存的宇宙探索问题并不具备全面深刻处理的条件与权利,这也使得现存国际组织无法发挥真正的效用。同时,人们对于宇宙生态规律的认识以及当前的生态技术能力尚且存在不足。一方面,宇宙空间尺度无限,其生态规律的复杂性远远超越地球生态系统的复杂性,需要人们付出极大努力去认识和适应。另一方面,各个利益主体探索宇宙的根本目的是利益。宇航活动成本高昂、回报微薄,如果为了回收太空垃圾而调整飞行器的相关轨道、额外设置相关功能,经济收益更难以保证。对于宇宙探索过程中面临的具体困难,人类需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极大的努力,逐步进行解决。
其一,在适当的条件下,各国通力合作开展宇宙探索科技攻关。各国可以互通宇宙探索信息与技术,开展更多航天科技合作。同时,可以鼓励科技创新,培养更多科技人才。其二,应致力于构建良性竞争意识。各国应明确共同发展理念,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构。要在竞争中求合作,在合作中谋共赢。其三,禁止破坏太空环境原有生态平衡的行为。目前一些国家正在密切跟踪宇宙垃圾并研究其运行轨道,以保证飞行器免遭这些垃圾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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