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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主体精神的哲学思辨

中华民族主体精神的哲学思辨不同于西方文化中的对立或批判思维模式,中国传统美学更偏重于在自身与外物之间寻求平衡点,以实现和谐共存。当今时代

【摘要】不同于西方文化中的对立或批判思维模式,中国传统美学更偏重于在自身与外物之间寻求平衡点,以实现和谐共存。当今时代,如何在日益丰富的物质条件和亟待传承弘扬的优良文化传统、民族主体精神之间找到平衡点,是我们面临的一大挑战。承继优良文化传统和民族主体精神,不仅要加强美育教育,还要重视人民群众的多元审美体验,以更达观、更包容的态度去面对时代的发展变化。

【关键词】中国传统美学 中华文化 主体精神 哲学思考 【中图分类号】G02 【文献标识码】A

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孕育了历史悠远、历久弥新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世界文明史上的重要一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包容性与开放性的特质,这也使其在世界文明中呈现出独特的风貌和丰富多元的状态。在历史发展的漫漫长路中,我们不断思索和探寻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相处的有效模式,将其中的思想精髓凝结为民族精神和文化传统,由此形成了一个民族的文化标识。

中国传统美学精神及其文化土壤

冯友兰先生在其著作《中国哲学史》中指出:“中国哲学家多注重于人之是什么,而不注重于人之有什么。”“人之是什么”,是将人作为平等独立的个体进行审视;“人之有什么”,则是把人放在了与万事万物对立的位置上,在这种对立关系中,人拥有绝对的力量。由此可见,中国传统美学的主体精神,实则为中国人看待世界以及与人相处的一种态度,即重视内心体验、重视精神世界与外部世界的互动交流。这种观点既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又揭示了人作为“主体”而外在事物作为“客体”的一种平等、和谐的关系。主体精神彰显了人存在的意义与价值,对如何更好地与外界事物共存这一问题给出了答案,反映了人与外界事物相处的一种默契而理想的状态。

中国传统美学中的“美”,是朴素的二分法中的“执两用中”之美,它生动地体现在《周易》“阴阳两仪”概念及儒家的“中庸”思想之中。千百年来,儒家的“中庸”思想深刻影响着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处事态度,时至今日,这一思想依然能够为中华民族主体精神的传承与发展提供最适合的路径,它使我们在面对各种矛盾和分歧时,能够自觉选择以“折中”“用中”的方式进行柔性化解,从而涵养了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气度。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作为主体的“人”可以通过自身认知水平的不断提高而把握自然规律,这一观点与中国传统美学精神有契合之处,“美是和谐”因而成为东西方对于“美”的一致判定。

不同于西方文化中的对立或批判的思维模式,中国传统美学更偏重于在自身与外物之间寻求平衡点,以实现和谐共存。例如“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等观点,就强调了人与外物这种密切互动的关系,这样的传统美学观点,与西方美学中某些代表性观点大相径庭。如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提出的哲学概念——“物自体”(又称“自在之物”),指的是人类作为认识主体所永远不能认识到的客观存在。美学这一学科在诞生之初名为“感性学”,由德国学者鲍姆加登于1735年提出。我们不能否认西方美学的发展及其丰富的论著对美学理论体系的建构起到的重要作用,但我们也必须认识到,诸如康德“物自体”这样的概念,对于美学学科最初的“感性”定位已然形成了背离。美学这一学科的主体对象,应建立在人与外物产生的感性关系的基础之上。而康德提出的“物自体”这一概念,体现的则是人类对于事物本身的不可认知性。这不仅与美学学科建立之初的学科追求相差甚远,也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的人在社会实践中的能动性大有不同。

文化传统与民族主体精神建构面临的时代挑战

审美与个性尤能反映出一个人的“悟性”,这种“悟性”通常存在于较为原始的人类思维之中,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和思维方式,它代表了一个族群世世代代形成并总结的共同经验。中华民族数千年积淀下来的主体精神之所以能够被完整保留,正是因为这种“悟性”发挥了重要影响。与人类文明进步相伴随的,是人们自我认识的提升及其对发展环境的深层次了解。随着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如何更好地认识和把握客观世界发展规律,成为每一个个体在谋求自我发展过程中经常思考的问题。

当今时代,物质生活的丰盈极大提升了人们的幸福感,满足了其多元需求。但一味追求物质,反而会使我们受制于物,甚至难以自拔。物质在数量上的激增容易使人沉迷其中,丧失思想锐度,这与中国“言志”“怡情”的优良文化传统背道而驰。与此同时,不同文化的交流融合成为鲜明的发展趋势,异国不再遥远。在拓宽认识广度、拥有丰富物质的同时,我们也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思想深度。因此,关照精神世界、彰显思想深度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意味着现代社会道德标准、行为规范的完善,同时也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化传承提出了更高要求。

如何在享受物质生活的同时不受制于物?如何不在多元思潮的交融中失去审美与个性?如何在多元思潮相互激荡的当代社会彰显民族文化特性?如何不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失去活力?这些都是尤为重要、亟待破解的问题。

加强美育教育,重视人民群众的多元审美体验

承继优良文化传统和民族主体精神,可以通过中国传统艺术门类等载体加强美育教育。在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出土的舞蹈纹彩陶盆上,我们除了看到“连袂踏歌”这样古老的舞蹈纹样之外,还可以看到位于三组舞人最外侧的几个舞蹈者,他们外侧的手臂呈现出“重影”的状态,这代表了中国古代人民对和谐精神境界的一种刻画与诠释。这些史料生动且极具趣味性,印证了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艺术就被视为一种丰富人们精神文化的重要手段,成为教化国民言行与团结族群的重要方式。在当代社会,这样的教化方式仍旧值得提倡和推广。

承继优秀文化传统和民族主体精神,还要重视人民群众的多元审美体验。值得探讨的是,现今传承下来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可被视为中国文化发展史中颇具话语权的、部分群体的主流文化,但这种主流文化或多或少地忽视了对古代劳动人民精神世界的呈现。因此,在对现有文化进行传承的同时,我们也要对文化传承的方式和载体进行创新,尽可能多地关注、审视与发掘那些广泛存在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审美价值,不断充实人们的精神世界。

主体精神显要地体现在中国传统美学中,更鲜明地影响着中国当代社会的发展,其意义与价值在于人类自身可以在自我省思的过程中敏锐捕捉到世界的变化,并通过完善自身而与不息变化着的世界和谐相处。我们应该以一种更达观、更包容的态度去面对时代的发展变化,在静观中省思,在省思中提升自我。

中国传统文化赋予中华民族的主体精神,是我们珍贵的文化依托,给予我们不断前行的力量。迈入新时代,我们建设文化大国、文化强国的意愿更加强烈,目标更加明确,这就需要我们对民族精神、文化传统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及其面临的现实困境作出清晰审视,创新传承方法,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让文明古国展现出时代风采。

(作者为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①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

②仪平策、李庆本等:《“阴阳两仪”思维与中国审美文化》,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

③仪平策:《当代审美文化与中国传统精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

④朱立元:《自然美:遮蔽乎?发现乎?——中西传统审美文化比较研究之二》,《文艺理论研究》,1995年第2期。

⑤潘知常:《论传统审美文化的叙事模式——在解释中理解西方审美文化》,《社会科学家》,199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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