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乌鲁木齐6月7日消息 新疆古称西域,自古以来就是祖国不可分割的领土。自公元前60年西汉设立西域都护府开始,历朝中央政府都对新疆进行了有效的管辖治理。然而近代以来一小撮分裂份子,篡改历史,编造“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独立国家”的谎言,妄图分裂祖国,将新疆从祖国大家庭中分裂出去。这些流毒通过反动刊物、网络、地下讲经点等场合散播,严重干扰了一些不明真相群众的思想意识,给社会的稳定、人民的安全生活带来了隐患。因此,澄清历史真相,讲清历史上新疆与祖国的关系意义重大。
用新疆古钱币见证新疆历史,在说明新疆与祖国内地的关系方面具有更直观、更真实,一般文献所不能替代的作用。这是因为,钱币作为人类物质文明的重要内容,不仅是商品交换的媒介,更是各个时代政治、经济、文化及科学技术发展的缩影,能够客观真实反映历史上各地区、各民族之间政治经济文化上的相互联系和影响。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古币是历史的实物,是过去的“物证”,是见证历史的法律依据。
根据新疆钱币的铸造地分,新疆古钱币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历代中原王朝铸造发行在新疆使用的钱币;一类是新疆当地铸造流通的钱币。历代中原王朝都对新疆进行了有效的治理,其所铸造发行的钱币,在新疆的历史上都是予以流通使用的法定货币,大量的考古发现充分验证了这个事实。从新疆的考古发现看,在新疆各地几乎都发现了历代中央政府铸造的钱币,而且数量巨大,种类繁多,自汉代至清代、民国,历朝皆有,绵延不断。
同中原内地的一些地区一样,新疆也有自铸币。历史上的新疆在使用中原内地钱币的同时,也使用一些在新疆当地铸造的铸币。这些铸币从其使用的文字、钱文释义、记重单位、铸造地、记值、年号、形制、制作方法等方面的特征,点点处处都印证着新疆与祖国不可分割的政治、经济、文化关系,用铁的凭证见证着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领土的事实。
新疆最早的自铸币为汉代的“汉佉两体钱”。此钱有两种版式,一种为大钱,钱体上铸有汉文“二十四铢” ;一种为小钱,钱体上铸有汉文“六铢”。不但使用汉字,就连记值单位,也是使用当时中原地区的货币“五铢”钱的重量单位“铢”。魏晋时期库车地区古龟兹国铸造的“龟兹五铢”,其钱一面为汉文“五铢”,另一面为龟兹文,钱的形制更是完全按照中原钱币的形制“圆形方孔”铸造。北魏至隋唐时期吐鲁番地区的麴氏高昌王国铸造的“高昌吉利”钱,不但使用中原钱币形制“圆形方孔”铸造,而且钱的文字也是完全使用了汉字。在宋朝时期,吐鲁番地区的高昌回鹘政权铸造的“回鹘”钱,是仿照唐朝“开元通宝”钱浇铸而成。而喀什噶尔地区的喀喇汉王朝的“桃花石可汗”钱,尽管使用阿拉伯文字,但是直接在其铸造的钱币上打印上“桃花石可汗”的文字。“桃花石”是指中国,“桃花石可汗”的释义是指自己是归属中国的可汗,认定喀喇汉王朝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在同时代《突厥语大词典》中有这样的解释,“桃花石”即为秦,是指中国,当时的中国分为三部分,东部为宋朝,中部为辽朝,西部为喀喇汉朝。蒙元时期,中央铸造的元朝钱币在新疆各地区几乎都有发现,元朝还在新疆吐鲁番直接发行铸造全国流通的纸币。成吉思汗的子孙治理新疆时,在新疆铸造了精美的察合台、窝阔台等系列钱币。
清代,清朝政府在伊犁惠远城设“伊犁将军”,管辖天山南北军政事务。乾隆二十五年,清政府直接在叶儿羌(今莎车县)建造铸币钱局,发行铸造跟内地一样的钱币,因其用红铜铸造,又称红钱,红钱完全实现了新疆钱币与内地钱币的统一。其形“圆形方孔”,面文“乾隆通宝”,背的左右两侧分别为满文、老维文(察合台文)“叶儿羌”。与同时代的内地制钱相比,多了一种文字——老维文,又用纯铜制造,未掺杂质,铜色赤红,故名“红钱”。清朝政府分别在叶儿羌、阿克苏、乌什、伊宁、喀什噶尔、库车、迪化设铸钱局铸造钱币。自乾隆起至宣统,历代皇帝上任后,都在新疆铸造发行了钱币,从未间断。
中华民国政府也在新疆铸造了大量的钱币,直到1949年新疆和平起义前还发行了一枚面值一元的银币。
从新疆古钱币使用的文字看,在新疆的历代钱币上分别使用过汉文、佉卢文、龟兹文、摩尼文、粟特文、回鹘文、蒙古文、察合台文、满文等多种文字,在许多新疆铸币上还同时使用两种以上文字, 比如汉代使用汉文和佉卢文的的“汉佉两体钱”, 魏晋时期使用汉文和龟兹文“汉龟两体钱”(龟兹五铢),唐朝时期使用汉文和摩尼文的“日月光金钱”,清朝使用汉文、满文和老维文的新疆红钱等等。这些文字宛如历史的天窗,用事实说明了新疆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历史,是民族大融合大团结的历史。
一枚钱币虽小,却见证了昨天,揭穿了谎言,同样它还会见证今天和明天。
( 作者简介:李常宝,新疆钱币学会理事,2012年全国优秀科普读物《铁的见证新疆古钱币》作者、全国优秀科普工作者,国内著名古币、玉石、杂项收藏鉴赏家。19年来,坚持利用业余时间,为驻地群众用新疆古钱币讲解新疆历史,宣传民族团结,先后举办展览讲课600多场,直接受众超过1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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