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国史分期问题的研究
国史分期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由于划分的依据不同,主要有“两阶段说”、“三阶段说”、“四阶段说”、“五阶段说”。
胡绳从党史角度出发,把新中国的历史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分为前后两个时期,他认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之所以能够成为划时期的坐标,就因为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能够总结以往的好的经验、好的思想,继承下来加以发扬光大;又深刻地而不是肤浅地,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总结了以往犯错误的经验,吸取教训,纠正错误,得出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胡绳主编:《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563、565页。苏志纬也认为建国后50年的历史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即前30年和后20年,前30年是毛泽东时代,后20年是邓小平时代,这两个阶段“前后可以分段,却不能割断;前后可以对比,却不能对立”,要从历史的深度去研究。苏志纬:《国史研究的几个认识问题》,《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年第2期。
葛仁钧持“三阶段说”,他认为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至1956年12月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为第一阶段;1957年1月开始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至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为第二阶段;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至今为第三阶段。葛仁钧:《论新中国的历史分期》,《当代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4期。王德新也把新中国的历史划分为三个阶段,但具体时段的划分与上述“三阶段说”略有不同,他主张将1949年10月至1956年12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和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1957年1月至1976年10月为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时期;1976年10月至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王德新:《对国史研究中的几个问题的探讨》,《石油大学学报(社科版)》2005年第4期。《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一书也将新中国成立后的历史划分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确立”、“社会主义建设在探索中曲折发展”、“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三个阶段。《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大部分国史教材以1981年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依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划分为四个时期,即1949年10月至1956年8月为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阶段;1956年9月至1966年4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为“文化大革命”时期;1976年10月以后至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参见王桧林主编:《中国现代史》(下),高等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王幼樵、肖效钦主编:《当代中国史》,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丛书《1949—1989年的中国》也按此标准划分阶段,只是将这四个阶段概括为凯歌行进的时期、曲折发展的岁月、大动乱的年代和改革开放的历程。《1949—1989年的中国》丛书,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李彦宏以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变化过程为具体标准,将国史划分为五个时期:从新民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1949年10月~1956年12月);中国式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探索与曲折发展时期(1957年1月~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受挫时期(1966年5月~1976年10月);改革开放与全面复兴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1976年10月~1989年5月);理性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时期(1989年6月以后)。李彦宏:《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学科体系的几个问题》,《历史教学》1997年第9期。李良玉虽然也将1949年以后的历史划分为五个阶段,但认为就目前的认识而言,可以将2001年作为中国当代史临时的下限。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这是一个影响当代社会的重大事件。入世进一步加强了改革发展的压力与动力,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阶段性标志。李良玉:《中国当代史研究的几个问题》,《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3期。
总体来看,对于改革开放以前历史阶段的划分,学界争议并不是很大,对于新时期历史阶段的划分在学界曾经引起过热烈的讨论,而且学者们对于新时期是始于1976年粉碎“四人帮”还是1978年召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也有不同意见。
刘国新认为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应该从1976年算起,并将新时期的历史划分为五个阶段:1976~1978年主题是“实现伟大的转折”;1978~1984年主题是“国民经济第二次调整,改革的重点在农村”;1984~1988年主题是“改革的全面开展”;1988~1992年主题是“治理整顿,深化改革”;1992年至今主题是“改革开放进入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刘国新等:《改革开放新时期历史阶段划分的探讨》,《北京党史研究》1998年第3期。大部分学者认为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应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起点,如胡安全将新时期的历史划分为四个阶段:1978年底至1982年8月为全面拨乱反正时期;1982年9月至1992年9月为开创新局面时期;1992年10月至2000年底为新的历史阶段;2001年初以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胡安全:《论新时期国史的分期》,《当代中国史研究》2004年第2期。葛仁钧葛仁钧:《论新中国的历史分期》,《当代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4期。、孙大力孙大力:《改革开放新时期历史阶段划分的探讨》,《北京党史》1998年第3期。认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历史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为拨乱反正和改革起步时期;十二届三中全会到1992年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为全面进行改革开放时期;1992~1998年为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
汤应武、张宏志和籍援朝也认为新时期到1998年的历史应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以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和中共十四大为界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一阶段是不断进行改革探索,直至确定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并基本形成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阶段;后一阶段是根据既定的改革目标继续全面深化改革,直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建成的阶段。汤应武、张宏志、籍援朝:《改革开放新时期历史阶段划分的探讨》,《北京党史》1998年第3期。张世飞也持这种看法,不同的是他将这两个大的阶段又细化为四个小的阶段,即1978年12月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82年9月的中共十二大,主题为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的起步;1982年9月至1992年10月的中共十四大,主题为改革开放的全面展开;1992年10月至1997年9月的中共十五大,主题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新时期;1997年9月至今,主题为继续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胜利前进。张世飞:《关于新时期历史阶段划分的几点思考》,《当代中国史研究》2004年第2期。
目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阶段的划分,学界并没有达成共识,但不管何种划分方法,我们都应该以唯物史观为指导,以国史的发展实践为依据,以共和国历史上的重大事件为标志,只有这样才能对国史分期问题得出科学的认识。
在当前国史研究呈现深入发展之势时,国史学科的理论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国史学理论的研究还需在以下几个方面亟待加强:提高对国史学理论和方法重要性的认识;国史学的理论与方法要体现出国史的研究特点;注意研究方法的创新和多样性;提高国史学研究者自身的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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