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德国地理学家施瓦茨提出了“似城聚落”的概念,认为在城市与乡村两种聚落类型之外,尚有性质独立的介于二者之间的似城聚落类型的存在。从似城聚落思想来看,城市的起源始于似城聚落的最早出现,城市的形成在于似城聚落转变为“充分成长的城市”;中国传统市镇大多属于似城聚落,少数发达市镇达到了城市的标准;中国历史上的县级治所多数属于城市范畴,少量属于似城聚落;城市化就是似城聚落的不断涌现并部分转型为完全意义上的城市的历史过程。此外,从城乡二分法到城市、似城聚落和乡村聚落三分法以及把握历史上似城聚落的常态与动态,对于历史研究颇多启迪;在历史聚落地理、社会史、经济史等专业领域研究中,似城聚落理论也具有一定价值。
现代地理学中的一些重要理论往往能在历史研究中产生重要的影响,德国地理学家沃尔特·克里斯塔勒(Walter Christaller,1893-1969)创造的中心地理论(Central place theory,简称“中地论”),至今仍在历史研究中得到充分认同并被广泛加以运用。“似城聚落”作为聚落地理学中的一个概念被提出以来,虽然在史学领域受到了一些关注,但就似城聚落理论在历史研究中所具有的潜在的理论认识的价值而言,并未引起足够重视和系统发掘。“似城聚落”虽为地理学的概念,但在历史学中颇具重要意义。本文拟就此做出总结并进行进一步探讨,以期抛砖引玉并对中国历史研究有所裨益。
一 似城聚落理论及其在中国的传播与运用
似城聚落理论简介
“似城聚落”最早由德国地理学家施瓦茨(Gabriel Schwarz)提出。法国地理学家邵尔(Max Sorre)在其《人文地理学基础》(Les Fondements de la Géographie Humaine,A.Colin,巴黎,1952年版)一书中将聚落分为三类:乡间聚落;都市的聚落;从乡间聚落到都市聚落,包括“大农村”即村城及工业聚落等,属于既不是多村,也不能称为城市的聚落。此后,施瓦茨著《聚落地理学通论》(Allgemeine Siedlungsgeogrqphie,Walter De Gruyter Incorporated,柏林,1959年初版,1965年第2版)第三章“城乡之间的聚落(非农业的、部分似城的聚落)”,系统阐述了其聚落三分法主张,同时明确提出了“似城聚落”的概念。与已有将聚落分为城市与乡村的二分法不同,他将人类聚落三分为城市、乡村和似城聚落。施瓦茨的这一思想既是地理学思想学术发展的产物,亦是适应分析相关实践问题的必然要求。
似城聚落,英文为“Partly city-like Settlement”,简称“City-like Settlement”,是指介于城市与乡村之间的一种聚落,其性质介于乡间聚落(即乡村)与城市之间,属于既非乡间聚落,又未能完全具备城市性质的过渡性聚落。这类聚落是“非乡间的”,却是“部分的像城市的”,故称为“似城聚落”。因其经济和社会性质的种种不同,似城聚落可以分为9种类型:(1)传统的工艺聚落和工业聚落,包括矿冶聚落、林产聚落、渔产聚落、工艺和工业聚落等;(2)现代工业引起或改造的聚落,包括林业聚落、渔业聚落、矿业聚落和乡村与工业的混合聚落等;(3)中点聚落,即具有某种中心地功能的聚落(施瓦茨将城市分为普通功能的城市和特殊功能的城市,前者即为中地城。似城聚落中包含具有部分中地功能的中点聚落);(4)交通聚落;(5)旅游聚落;(6)居住聚落;(7)军事聚落;(8)宗教聚落;(9)文教聚落。
作为中间性质的似城聚落,其与乡村和城市聚落具有较为明显的差异,需要加以分辨。似城聚落与乡村聚落的不同在于:乡村聚落是一种农牧渔猎聚落,也就是说,其聚落中的居民主要从事的是一种依赖于自然界的季节性生产活动;而似城聚落中的居民主要从事的是非季节性产业,也就是说主要从事的是非第一产业的活动。似城聚落虽与城市相似,但尚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其与城市具有一定的差异。施瓦茨认为:真正的城市即“充分成长的城市(Full-fledged City)”是“一个有固定的大量人口集中在有确定形状的聚落中,而其内部结构的各部分表现出适当的差异,城市生活的发展也达到足够的广度,并且有明显的中央性(Centrality)”。具体说来,城市的地理性质具有5个方面:具有一定数量或很大数量的人口;具有确定的聚落形状;拥有不同功能空间及中央区所构成的内部结构;具有不同于乡村生活的城市生活;中央性即中点影响,即一般城市的普通功能对于附近周地有密切的关系。这5个方面相互关联,唯有同时完全具备,方可认定为真正的城市,否则只能属于似城聚落甚至乡村聚落。王妙发认为分辨城市与似城聚落的差异,关键在于人口和聚落功能两个方面,提出城市属于“非季节性的定居人口占居民的绝大多数,并且具有两种以上非季节性机能,其中包括一种中地机能的人群聚落。达不到此种定义范畴的,则仍停留在似都聚落范围”。
似城聚落理论的传播与运用
将似城聚落理论引入中国学术界,应该始于中国台湾学者沙学浚先生。1974年,沙学浚主编《云五社会科学大辞典·地理学》,专门撰写词条“似城聚落”。同年,沙学浚编著《城市与似城聚落》出版,该书对于施瓦茨的包括似城聚落理论在内的聚落地理学思想做了较为系统的介绍与分析。此后,胡振洲著《聚落地理学》由台北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于1977年出版,该书第六章《似城聚落》在沙学浚《城市与似城聚落》相关内容的基础上,把似城聚落按照专业化市镇(包括交通市镇、游览市镇和大学市镇)和综合性市镇(包括大都市附庸型、农商过渡型、家庭工业型和现代住宅城)两大类予以说明。1992年,王妙发《略论似城聚落》一文首次在中国大陆刊物上系统介绍和研讨施瓦茨的似城聚落理论,而文献来源主要是沙学浚著述中的有关内容。此外,20世纪80年代以来大陆出版的一些专业工具书中也列有词条,对似城聚落予以专门解释。
中国学术界对于似城聚落理论的研究和运用,从沙学浚的译介即已开始。沙学浚在其论著中,不仅编译介绍了施瓦茨的似城聚落理论,同时对这一理论有所研判,并运用似城聚落理论解释当代聚落地理现象及对包括中国历史在内的世界历史中的一些聚落问题做出初步阐释。胡振洲的著作在研讨似城聚落理论的同时,将其用于具体的聚落地理的研究。王妙发倡议以“都市”一词取代“城市”之称,进而把“似城聚落”改称“似都聚落”;在分析似城聚落理论时,进一步阐明了城市与似城聚落的差异;特别是将这一理论具体运用于中国史前聚落的研究当中,认为史前聚落的历史发展,经历了从原始村落到似城聚落再到真正城市出现的历史过程,从而为准确把握史前城址的性质提供了新的视角。此外,也有少量学人运用似城聚落理论从事具体地理问题和历史问题的研究。
总的来说,施瓦茨的似城聚落理论在中国学术界的传播还较为有限,《聚落地理学通论》一书至今尚未有中文译本出版;对于似城聚落理论的研究仅限于极为少数的学人,对于该理论的潜在价值的发掘尚有很大余地;关于似城聚落理论在学术研究中的运用主要集中在地理学和历史学领域,但对其应用还十分有限,特别是在历史研究中,运用这一理论可对许多历史现象做出更为合理的解释。
二 从“似城聚落”看中国城市史研究中的理论问题
城市史是人类文明史一个重要的专题领域和组成部分,在当今城市高速发展的今天,探寻城市的历史无疑具有学术的价值和现实的意义。在中国城市史研究中,有许多无法回避的理论问题,对于这些理论问题的认识往往总会引起学界的争议。施瓦茨的似城聚落理论的提出,为我们重新审视城市史研究中的许多理论论争提供了一种理论的基础。
城市的起源与形成
我们知道,事物发展是经过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城市的形成也应是经过漫长起源阶段的量变积累,达到了一定的度而实现最后的质的飞跃。关于城市形成的标准,国内外学者发表了不同的见解,如英国考古学家柴尔德从考古学的角度提出了城市形成的10项标准,苏联学者古梁耶夫根据古代东方和中美洲的相关材料概括出城市形成的8项标准,日本学者狩野千秋指出古代城市形成有7个方面的标准,国内学者许宏基于先秦城址研究提出了城市形成的3个方面的标准,笔者也对此发表过不成熟的意见,并指出城市形成标准中某一因素或几项因素在历史时期的出现,可以视作城市的起源过程已经开始。近年来,中国在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和辽河流域考古发现了60多座史前城址,有人将这些城址视为中国城市的开始,笔者以为应该将城市的起源与形成二者区别来看,如果说把这些城址理解为中国城市的起源尚可接受,但若认为属于完全意义上的真正城市,尚需要做进一步的研判。
从似城聚落理论来看,似城聚落是一种介于乡村聚落与城市之间的过渡形态,城市的起源与形成应该是似城聚落在历史上的出现并有似城聚落转变为城市的历史过程。所谓城市起源,就是似城聚落的出现,这种新兴的似城聚落是一种不同于乡村聚落的聚落,是一种非季节性产业功能的聚落,具体来说是一种非农牧渔猎聚落。史前城址主要应属于似城聚落,但似城聚落未必一定具有城墙。城市的最后形成是似城聚落历史发展的结果。如何看待城市与似城聚落的差异就成为问题的关键。施瓦茨提出了5方面的指标,王妙发进一步指出城市应该是非季节性定居人口占绝大多数,且具有两种以上非季节性机能,其中包括一种中地机能的人群聚落。对此,应该还有讨论的余地。当然,世界各国早期城市的起源与形成应该具有较大的区域性特征,虽然城市的起源皆始于似城聚落的出现,城市的形成在于似城聚落的质的转变,但因自然条件的差异和社会发展驱动力的不同,各国早期的似城聚落在类型与功能上应具有一定区别,早期城市形成发展道路有所差别,中国早期城市的起源与形成表现出了特有的运行轨迹。对此,笔者拟再作专文进行讨论。
市镇的性质
历史时期中国市镇的兴起与发展是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产物,宋代以来市镇的大量出现,既是农耕村落之外新型功能聚落不断涌现的反映,也是经济、军事、行政等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中国古代的市镇发展大体上经历了秦汉的定期市、魏晋隋唐的草市、宋元时期的草市镇、明清市镇这几个重要阶段,衍化轨迹十分明显。”近代中国的市镇发展,除了中国固有的因素以外,西方工业社会的影响也极为深刻,市镇经济社会在外来刺激之下开始了现代化的进程。关于中国市镇的性质,或者说关于市镇归属城市抑或乡村的问题,常常引起学术界的广泛争议,如加藤繁、杨懋春、费孝通、包伟民等人将市镇纳入农村范畴进行讨论,罗威廉(William T.Rowe)、刘石吉、乔志强等人则把市镇归入城市范畴加以研讨。卢汉超认为小城镇构成了中国传统社会“城乡连续统一体”(rural-urban continuum)的重要环节,呈现出“亦城亦乡、非城非乡、半城半乡”的状况。关于市镇性质的这种异议,反映出市镇性质的复杂性与过渡性。似城聚落理论认为在城市与乡村聚落之间存在着L种介于城乡之间的过渡形态的聚落类型——似城聚落,从而为认识市镇性质提供了新的理论参照。中国传统的市镇大多数既不完全同于城市,也与村落具有质的差异,应属于似城聚落,具有城市与乡村聚落之间的过渡性质。当然,对于不同市镇,特别是那些经济发达的市镇应做具体分析,看是否已从似城聚落成长为真正的城市,即施瓦茨所说的“充分成长的城市”。如刘石吉认为中国近代江南的许多专业市镇已经具有了明显的中央性功能与城市生活,其性质已非常接近现代城市。又如马正林将明清武汉三镇作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地方城市进行探讨,这一做法得到了陈桥驿的充分肯定。对于不同市镇而言,聚落的规模与等级也呈现出一定的差异,介于城市与乡村聚落之间的似城聚落同样具有规模与等级的不同。作为聚落类型之一,历史时期的市镇具有自己的特殊性,而似城聚落理论为市镇历史与性质的分析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视角。
县级治所与城市
在有关中国城市历史的研究中,往往会遇到一个无法回避的难题,那就是确定何种聚落为城市的问题。对此,虽然拿出了一定的办法,但仅能看作一种权宜之策。陈桥驿曾经写道:“历史城市的研究者,不论是研究城市史、城市地理或其他方面,长期来都面临一个难题,即什么是历史城市?所谓城市,其本身不过是一种聚落,这种聚落能冠以城市之称,现代各国都有明确的指标,而这种指标基本上都是计量的。”中国历史城市缺少诸如人口等计量数据,“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的历史城市研究者,常常采用一种不得已的历史城市标准,即凡是历史上曾经作为县一级政府驻地的聚落,就作为历史城市”。陈先生指出这种标准其实存在着不小的偏差,但在缺乏统计资料的历史时期,要从数量庞大的县邑之中区别出来哪些属于和哪些不属于历史城市却是非常困难的。中国历史上的城市绝大多数是各级政府的治所,县级及其以上级别的治所一般认作为城市,而县治被视作城市对于多数县治来说并无异议,但也有一定数量的县治算作城市与实际情况并不相符。在城市与乡村聚落二分法的前提下,即使人口、经济等规模较小的县治,如不被看作城市,也无法归入乡村,比较来说,归入城市似乎更为妥当。似城聚落思想认为在城市与乡村聚落之间存在着一种介乎二者之间的独立的似城聚落类型,据此来看,中国历史上的县级治所多数应属城市,其余虽难以算作城市,但应该属于似城聚落。从根本上讲,各级治所属各级行政的中心,管辖一定的区域;城市则是不同区域的经济中心,具有各自的影响范围。通常来看,县级治所同时也是一个地方的经济中心,如此,治所作为城市体现出地方行政中心与经济中心的合一,因而会得到认同。而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在有些地方,行政中心的治所与经济中心的城市并非合一,表现为行政中心聚落与经济中心聚落在空间上的一种错位,甚至在一定区域内并未形成一个真正的经济中心,在这种情况下,治所聚落的功能相对单一,也就无法算作城市,仅为一种似城聚落而已。从似城聚落与城市的区别来说,中国历史上的地方城市应该主要由大多数县级及其以上的治所和一些发达的市镇所组成。对于某一历史聚落是否属于城市的判定,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似城聚落与城市化
“城市化”是表述包括城市史在内的城市问题的重要概念。所谓城市化,是指城市不断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是指城市数量的变化和原有城市规模的增减,也指第一产业向其他产业的转化,人口职业结构的变化,社会生活方式的变化,等等。关于城市化,亦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狭义的城市化是指近代工业化影响下的城市化,而广义的城市化应该贯穿于城市形成和发展的整个历史过程,城市化始于史前时期城市的起源,包括了传统农业社会城市的发展和工业社会以来城市不断发展的全部进程。中国历史时期的城市化不仅指鸦片战争以来的近代的城市化,更应包括中国传统社会的古代的城市化。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传统农业社会的历史就是一种乡村不断城市化的历史,明清时期江南地区市镇的形成发展就是乡村城市化过程的具体表现。在以手工业和农村商品经济为内容的商业化条件下,中国历史时期的城市化发展走上了一条独特的城市化道路,而随着近代外来政治经济势力的介入,这种独立的城市化进程就只能宣告结束。似城聚落是一种不同于乡村聚落而更为接近于城市的聚落形式,虽然有别于城市,却与城市具有相似性,具有部分的城市形式与功能。此外,笔者以为似城聚落性质上介乎城市与乡村聚落之间,但其自身从规模等方面来看,亦有层级的划分,我们可大致将其分为两种等级:一种是规模大于乡村聚落而同时小于城市的似城聚落,历史上的建制镇大多应属此类;一种是与村落规模大体相当的非农聚落,历史上的许多小型聚落属于这种情况。所谓城市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似城聚落的不断涌现、成长并部分转型为完全意义上的城市的历史过程。中国城市化的历史过程中,最早的似城聚落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城市的起源,此后,似城聚落的出现并发展为城市的城市化过程伴随着中国社会发展的整个进程。似城聚落类型之一的市镇的兴起与发展加速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城市化进程。即使在当代中国,城市化的路径便是由乡村聚落逐渐转型为似城聚落(有学人撰文将这种现象称为“村落拟城化现象”,再从似城聚落发展为现代城市。
三 “似城聚落”在历史研究中的理论意义
似城聚落思想不仅在城市史研究中具有重要价值,对于中国城市史研究中的诸多论争问题的深入研讨富有启迪,而且对于其他领域的历史研究,同样富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对此,这里仅例举数端,并加以简要阐述。
聚落类型三分法的史学意义
关于聚落分类,学术界通常采用城市与乡村的二分法,但历史上出现的很多聚落很难归入城市或乡村聚落二者之一,城乡二分法在一定程度上抹杀了历史现象本应具有的复杂性,把复杂问题进行了简单化理解,同时必然遭遇历史解释中的某些困境。虽然在理论上受制于城市与乡村二分法的束缚,但在具体历史研究实践中,许多学者已经感悟到二分法的窘境,故在罗列聚落种类时,往往列为乡村、集镇与城市三类或者更多的类型。沙学浚指出:“多年来的聚落分为城市与乡村两种的二分法,理论上和实际上,都不能维持;必须加上‘似城聚落’而为三分法,才能顺应地理思潮,满足研究需要。”城市、似城聚落和乡村聚落三分法的形成,特别是“似城聚落”概念及聚落类型的提出更为符合历史过程的实际情况,也为认识相关历史问题提供了新的理论参照。从城市和乡村二分法到城市、似城聚落和乡村聚落三分法,是学术思想理论的发展,更是历史研究不断深化的必然要求。
似城聚落的历史现象:常态与动态
似城聚落理论认为,似城聚落属于一种不同于城市与乡村聚落的独立的聚落类型。从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来看,自史前时期似城聚落出现开始,似城聚落的涌现、成长并转型为城市的全部过程构成了历史演进的重要内容;与此同时,似城聚落以各种类型长期存在,直至当代,从历史的长时段观察,似城聚落的存在是历史的一种常态,即属于长期存在的历史现象而非某一时期的特有现象。若从发展变化的角度加以考察,不同历史时期似城聚落的类型及特点有所差别,而且总有一些似城聚落处于转型为城市的过程当中,经过兴起到发展成熟的历程,从“似城”成长为完全意义上的真正城市,如此,似城聚落又是一种动态变化的历史现象,我们权且称之为似城聚落的“动态”,历史进程中的似城聚落通常就是常态与动态的统一。研究相关历史问题时,既要注意到不同时期、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似城聚落的客观存在以及似城聚落不断向城市的转变,即似城聚落的“动态”,也应重视似城聚落自身历史发展的延续性和内在轨迹以及似城聚落在长期历史过程中所展现的地域性和民族性特征,即似城聚落的“常态”。
历史聚落地理中的历史似城聚落地理研究
历史聚落地理作为历史地理学的分支领域,以历史时期聚落的地理问题为研究对象。在聚落二分为城市与乡村聚落的前提下,历史聚落地理下分为历史城市地理与历史乡村地理两大类型专题领域。在将聚落三分为城市、乡村聚落及似城聚落的情况下,历史聚落地理应当增加历史似城聚落的专题研究领域。与城市与乡村聚落相比较,历史时期的似城聚落类型更加多样,包括了军事聚落、交通聚落、宗教聚落、商业聚落,等等,在位置与原始地点选择、聚落布局与形态、聚落结构与功能等方面都表现出了一定的差异和特点。应该说,系统开展历史似城聚落地理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作为历史聚落地理的领域之一,历史似城聚落地理研究的开展,应该在历史聚落地理的整体背景下进行,重视历史时期似城聚落与城市和乡村聚落的比较研究。同时,不仅要开展历史城市地理、历史似城聚落地理和历史乡村聚落地理各个领域的专门研究,更应重视历史聚落地理的整体和长时段研究,从地理学的角度,深入考察乡村聚落、似城聚落及城市之间的相互关联以及似城聚落兴起与转化的历史过程,揭示不同国家或地区城市化的发展道路。
似城聚落理论与社会史、经济史等领域的拓展
似城聚落思想对于社会史、经济史等领域的学术研究亦可产生一定影响。社会史的研究无疑具有多种视角,历史时期的区域空间或聚落空间是观察社会历史的重要角度,以城市与乡村两种聚落类型探讨社会史问题,尤其是乡村地区社会史的研究,往往会遇到城与乡二者归属的困难。似城聚落理论以似城聚落作为介于城市与乡村聚落之间的一种独立的聚落类型并揭示该类型的特征,不仅可为社会史的研究提供新的聚落空间类型的参照,引导人们关注历史上似城聚落的社会问题及其特殊属性,进而为解决社会史研究中的许多疑惑拓展了思路。经济史研究中也有类似的情况,城市与乡村聚落的二分法,使得聚落经济史的研究往往陷于一些困境,而“似城聚落”的提出,使得以前无法归属于城市与乡村两种聚落性质的经济史现象有了更为妥当的所属,许多经济历史现象都应是介于城乡之间的似城聚落性质的现象,可以说,似城聚落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对于深化经济史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学术界对于施瓦茨似城聚落理论的了解和重视还较为欠缺,对其在学术研究中的理论价值尚有待做进一步的发掘。如何理解和把握这一理论并以此促进我们的历史研究,尚需时贤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
作者介绍:
毛曦,陕西泾阳人,1966年2月生,1988年西北大学历史系本科毕业,1991年、2001年于陕西师范大学获历史学硕士、博士学位,2004年四川大学历史学博士后出站。大连大学辽宁省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古代社会与思想文化研究中心教授、研究生导师,现为天津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通讯评审专家,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学科规划与评审专家,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通讯评审咨询专家,辽宁省重点学科专门史学术带头人,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师范大学巴蜀文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西安市首批有突出贡献青年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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