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一定要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律、行政等各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人民群众对幸福美好生活有了新期待,这也使社会公正问题更加突出地摆在我们面前。分配正义是社会公正的基础性内容。确立有利于促进社会公正的分配正义原则,是维护和促进社会公正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促进社会公正需要确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分配正义原则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各个方面加大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在促进社会公正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我们党倡导的公正,不仅强调机会公平和程序正义,而且兼顾结果正义,体现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尤其是通过相关制度安排,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但也应看到,目前我国在社会公正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城镇化快速推进让千百万农村居民变成了城里人,但城乡收入差距依然较大;优质教育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导致一流高校来自农村地区的学生比例偏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但一些垄断性行业收入过高问题仍然存在;经济增长使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但一些地方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一些地方政府在城市建设中大拆大建,在征地补偿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腐败现象引起群众强烈不满。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这些问题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一大批腐败分子被绳之以法,人民群众欢欣鼓舞,我国的政治生态得到明显净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由垄断所产生的社会不公现象将大大减少。随着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和法治水平的不断提高,地方政府的行为将受到有效约束,以牺牲群众利益为代价发展地方经济的情况将大大减少。
然而,实现社会公正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持续不断努力。反腐败、市场化改革和加强法治有利于治理社会不公现象,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但很多方面的社会公正并不是由简单的因果关系决定的。例如,平等的社会环境和优美的生态环境是人们追求的目标,但对它们的追求可能会以牺牲经济效率为代价。计划经济时代,人们收入相对平等,但经济没有活力;改革开放之后,经济效率不断提高,但收入差距逐渐拉大。在生态环境方面,这种冲突更为明显。在不少场合,保护生态环境和追求经济增长甚至成为二选一的考题。比如,雾霾的形成与一些地区发展高污染项目有关,要根治雾霾就必须关停高污染企业。但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任务还十分艰巨。这样,至少在短期和一定范围内,我们会面临在经济增长与环境质量之间如何取舍的问题。
这些情况表明,当前维护和促进社会公正的难点在于如何在不同价值目标之间进行取舍。这就涉及政治哲学的核心——分配正义问题。这里的分配不是仅仅指经济方面的狭义分配,而是包括社会发展成果、社会资源、社会价值在内的广义分配。确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分配正义原则,是当前维护和促进社会公正需要解决的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确立分配正义原则提供理论基础
谈到社会公正和分配正义,一些人往往会到西方理论中去找依据。但事实上,西方现有的分配正义理论大都仅仅强调人类价值的一个方面,而且缺乏可操作性,因而无法为现实中各种价值的平衡提供有效指导。比如,功利主义将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定义为全体民众福利总和的最大化,却忽视了人与人之间的分配不平等问题。罗尔斯在其《正义论》中试图推翻功利主义原则,提出了社会分配的差异原则,即除非一个不平等分配能够同时改善受益最少者的境况,否则平等分配便更为可取。但这在逻辑上存在不自洽的地方。本来差异原则是要在为社会提供激励和照顾穷人之间取得一个平衡,在分配有差异的条件下实现社会公正,但理论推演的结果是:这将导致平均主义。德沃金的机会平等理论比罗尔斯走得更远,他认为一切不通过个人努力而得到的东西都是不道德的,结论是需要消除一切和个人努力无关的禀赋(包括智力)差异。这一想法显然不切实际。西方政治哲学道出了人类社会所认可的某些价值,其中不乏一些美好愿景,但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换言之,无论这些理论看起来多么有诱惑力、多么美好,但都存在一个致命的缺陷:缺乏切实可行的实现方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蕴含着促进社会公正的科学原则与现实路径。这恰恰可以解释为什么我国既能保持经济快速增长、又能不断提高社会公正水平。我国改革开放大幕是在1978年底的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中开启的。这次大讨论的结论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原则,可以看作是实现社会公正的第一个原则。美好社会的愿景随人类社会的变化而改变,而人的预知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完全知晓未来会发生什么,也不可能精确构造美好社会的终极图景。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好社会在公正上的合意性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知晓。受生产力发展水平所限,社会公正总是历史的、具体的,因而社会公正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实现,并需要接受实践检验。因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原则是面向未来、与时俱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还包含实现社会公正的第二个原则。这是一条关于行动的原则,源自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不管“黄猫、黑猫,只要捉住老鼠就是好猫”的哲学思想。这一原则的具体含义是:实现合乎人类价值取向的目的以及在实现目的的过程中,手段可能有很多种,具体采取哪种手段,取决于一个社会所处的历史环境;如果通过审慎的思考和实践发现社会必须采取某种手段,则可以推断这种手段可以通过正义的检验。在这里,用“审慎的思考和实践”来检验手段的合意性非常重要,否则手段就可能被滥用。
以促进社会公正的这两个原则为基础,我们就能对现阶段促进社会公正的分配正义原则形成新认识。迄今为止形成的人类美好价值都是值得追求的,但在社会资源有限的约束条件下,一个社会不可能同时在所有价值上平均用力。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有选择地提高某些价值的地位。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不应损害其他美好价值,因为价值和价值之间是不可通约的,因而也是不可替代的。在价值之间设立不可通约的壁垒,对于避免权力滥用非常必要,否则少数人就可能借伸张某种价值之名压制其他多数人。在这些认识下,我们就可以把现阶段适用于我国的分配正义原则表述为:如果提高一种或多种社会价值的地位不会损害其他社会价值,则这种提高就是正义的。
我国目前比较突出的社会公正问题,有很多同过去几十年很多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忽视其他社会价值有关。维护和促进社会公正,必须摒弃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做法,特别是不能由于追求GDP而损害其他社会价值,而应寻求各种社会价值的帕累托改进。比如,在公平和效率的关系问题上,应努力实现公平和效率共同提高。经济学研究表明,不公平会抑制大多数人发挥和提高他们的生产能力,因而会阻碍经济增长。提高公平程度有利于调动人们的生产积极性,从而促进经济增长;促进教育公平、发展普惠金融,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又如,在环境保护和经济增长问题上,应寻找既能改善生态环境又能促进经济增长的途径。虽然开发和应用环保生产技术需要大量投资,但从长期看是可以提高效率的。例如,新型建筑材料的成本较高,但其节能效果显著,只要被大量采用,社会整体成本就会下降;采用更加清洁的生产方式涉及产业结构调整,但通过调整实现产业升级,对一个地区的长远发展是有利的。在这方面,关键是要确立合理有效的制度安排。
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正确的,它引领中国在短时间内从一个贫穷落后的国家发展成为一个中高收入国家,并且切实保障了人们的各项权益。今天,公正明确写进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我国发展的核心价值追求之一。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蕴含的促进社会公正的科学原则,我们就能更加扎实有效地维护和促进社会公正。
(作者为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 人民日报 》( 2016年08月26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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