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 仅供学习参考】
3、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它包括三个内容:(一)自然地理环境;(二)人口及其密度;(三)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但生产方式是主要的。为了进行社会生产,当然需要有一定的自然地理环境和一定密度的人口。但是这两个条件,都是社会发展的外部条件,它们只能促进或延缓社会发展的进程,而不能决定社会制度的性质,不能决定社会发展的方向。马克思主义认为,这三个条件中,只有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才是“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1]人们为了能够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就必须生产物质生活资料。正是人们的物质资料的生产实践,使人与动物区别开来,开始了人类历史。而且只有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才能决定社会的面貌,只有生产方式内部矛盾的运动,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阶级之间的矛盾,新旧之间的矛盾,才是引起社会的变化和发展,使一种社会制度过渡到另一种更高级的社会制度的根本动力。正如马克思所说:一个社会是什么样的,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2]恩格斯也指出:“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3]儒家鼓吹“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的天命论,认为神是人类社会的主宰,把人的思想、观念当作社会的出发点,否认物质生产是人们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否认社会物质生活的客观条件,这是彻头彻尾的唯心史观。资产阶级学者的“地理环境决定论”和“人口论”片面夸大地理环境和人口密度的作用,抹杀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的决定作用,特别是抹杀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在解决社会物质生活中的决定作用,是一种反马主义的谬论。
注: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32页。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25页。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4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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