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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直接关系人类自身的命运。在科技高度发达的时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直接关系人类自身的命运。在科技高度发达的时代,我们依然必须保持对自然的敬畏之心,只有在尊重自然和顺应自然中利用自然和保护自然,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问题:

——遵循取用有度的原则。“取之有度,用之有节”是生态文明的真谛。人类的生存发展必须依赖自然、从自然中获取资源,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尊重自然规律,行有所止,尤其是不能挑战其他物种的生存空间,不能破坏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不竭泽而渔、不焚薮而田、不焚林而猎,以自我约束的智慧,既取之有度,从自然界获取生存生活所需,又不能对大自然造成不可逆转的侵害,切实履行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原则。

——注重节约资源,循环利用。建立在过度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基础上的增长得不偿失,同时也是不可持续的。因此,必须着力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以此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这就需要我们加强物耗与能耗管理,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拓展循环利用资源的产业规模,打通生产体系和生活体系的循环通道,完善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市场机制,促进资源产权市场的健康发展,提升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的技术水平,加快节能减排关键技术的研发,深化固废循环利用管理与决策的技术创新等。

——以政府层面的积极作为引领人们的行动方向。一是优化完善生态政策与制度布局。要在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等基础上,加快建立健全生物安全制度体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二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理念大众化。要加强宣传教育,使之转化为百姓生活的日常行为习惯,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三是大力推进生态科学知识的推广普及。学校、社区等各方应协同发力,推广普及生态科学知识。社会公众生态环保意识的提高,无论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中国,都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系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分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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