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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发展的论文范文篇一:《浅谈我国的绿色物流》

社会经济发展的论文范文篇一:《浅谈我国的绿色物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的社会经济也在不断的发展。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关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的社会经济也在不断的发展。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关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社会经济发展

社会经济发展的论文范文篇一:《浅谈我国的绿色物流》

一、我国发展绿色物流的必要性

实施绿色物流是一项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措施,绿色物流可以降低企业的原料成本,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1.绿色物流有利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绿色物流建立在维护地球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之上,强调在物流活动的全过程采取与环境和谐相处的理念和措施,减少物流活动对环境的危害,避免资源浪费,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绿色物流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据分析,产品从投产到出售,制造加工时间仅占10%,几乎90%的时间处于存储、装卸、信息处理等物流过程中。当前我国的物流基本还是“高投入大物流,低投入小物流”的运作模式,而绿色物流强调的是“低投入大物流”。显而易见,绿色物流更重视绿色化和由此带来的节能高效少污染,能极大地降低生产成本。

二、我国发展绿色物流存在的问题

1.绿色物流观念尚未普及。现代物流在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已得到各级政府的认可,但是,绿色物流的理念尚未普及。经营者和消费者对国外绿色经营和绿色消费的理念还很淡薄,绿色物流的理念几乎没有。有些企业认为绿色物流只是一种环保理念,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不能为企业带来任何经济效益,还会增加物流成本。也有些企业认为

绿色物流是政府的事情,和企业无关。从长远来看,绿色物流是绿色产品与绿色消费之间的绿色通道,必须引起政府及企业足够的重视。

2.法制建设缺乏。绿色物流是当今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对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类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具有重要的意义。正因为如此,绿色物流的实施不仅是企业的事情,而且还必须从政府约束的角度,对现有的物流体制强化管理,构筑绿色物流建立与发展的框架,做好绿色物流的政策性建设。

3.技术落后,管理水平较低。发展绿色物流的关键所在,不仅依赖物流绿色思想的建立,物流政策的制订和遵循,更离不开绿色技术的掌握和应用。但我国目前的物流技术和绿色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如我国的物流业还没有什么规模,基本上是各自为政,没有很好的规划,存在物流行业内部的无序发展和无序竞争状态,对环保造成很大的压力;在机械化方面,物流机械化的程度和先进性与绿色物流要求还有距离;物流材料的使用上,与绿色物流倡导的可重用性、可降解性也存在巨大的差距;另外,在物流的自动化、信息化和网络化环节上,绿色物流更是无从谈起。由于绿色物流强调绿色设计、绿色材料、绿色工艺、绿色包装、绿色处理在产品生命周期内的有效集成,因此与传统模式下的供应链相比,绿色物流的供应链的运作与控制的内容与范围要广得多。其次,绿色物流模式强调在供应链成员内实现知识创新,而由于知识具有区别于传统的要素特征,因此在其管理上对技术提出更高的要求。

4.增强绿色物流人员的知识创新。由于在目前的情况下,创新收益还不能完全归创新者所有,于是就存在供应链各环节的成员在创新动机上存在激励不足。同样由于上面的原因,即使某个成员实现了有效的创新,经济人的理性也会使其在一定范围内限制其创新成果的扩散,从而其成果就不能及时有效地在供应链成员间共享。

三、我国发展绿色物流的对策

1.加强政府的指导作用。政府在发展绿色物流应采取的措施,绿色物流的发展离不开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因此,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来有效地规范、监督和激励物流企业的行为。

2.应加快绿色物流公共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要重视现有物流基础设施的利用和改造,通过对其规模、布局、功能进行科学的整合,提高现有设施的使用效率,发挥现有设施的综合效能。要加强新建物流基础设施的宏观协调和功能整合,应从整体战略的高度协调物流相关规划,理顺各种规划的关系,使物流规划、不同运输方式的场站建设规划、工业及商贸流通行业的仓储设施规划能够有机衔接和配合,防止重复建设,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要继续扩大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加大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管道和城市配送等设施的建设力度。对基础性、公益性设施,政府要增加投入,对经营性设施应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扩大投融资渠道,鼓励企业经营。

3.应促进物流信息系统发展和标准化体系建设。完善的物流信息系统是发展绿色物流的重要基础,有助于提高物流资源的利用率和经济性。首先,政府应引导企业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包括全面质量管理(TQM)、电子数据交换(EDI)、射频技术(RF)、全球定位系统(GPS)、企业资源计划(ERP)等技术,全面提高企业信息管理水平。其次,政府应大力支持建设公共网络信息平台,加快构筑全国和区域性物流网络,实现不同物流部门、物流企业的资源共享、数据共用、信息互通,为物流信息交流的畅通和高效创造条件。

4.加强消费行为引导。于消费者来说,要积极倡导绿色消费,通过绿色消费行为迫使企业进行绿色物流管理,通过绿色消费舆论要求政府规制绿色物流管理。然而消费者个体比较分散,如果不联合起来的话力量就十分薄弱,发挥不出应有的作用。而且一般消费者对物流的认识还很不够,根本谈不上去关心绿色物流,因而必须依靠消费者的联合代表——消费者协会或建立类似的机构来代表消费者参与当前的绿色物流发展。

5.加强对绿色物流人才的培养。绿色物流作为新生事物,对营运筹划人员和各专业人员要求面更广,要求层次也更高。因此,要实现绿色物流的目标,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熟悉绿色理论与实务的物流人才是当务之急。对绿色物流人才的培养涉及到政府及相关机构的参与,也是企业成功实施绿色物流的基础保障。

社会经济发展的论文范文篇二:《关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及发展趋势》

[摘 要]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是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的问题,而我国虽然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方面,制定众多规范性条例,初步建立起社会保障制度,但是仍未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仍很窄,因此我国不仅要立法强制执行,还要在资金管理、扩大覆盖面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关键词] 社会保障制度

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史仅仅60年,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逐步建立社会保障制度,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我国开始社会保障制度的重构,我国先后有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1987年国务院发布《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1988年国务院颁布《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1990年国务院《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提高三条保障线水平等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同年,国务院颁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2000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同时《完善城镇社

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并决定在辽宁全省及部分城市进行深化改革试点。2003年国务院颁布《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所有企业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工伤保险制度,由用人单位交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实行社会统筹,设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工伤职工提供经济补偿和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截止2005年3月底,全国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554万。全国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2708万人。其中,参保职工人数为9238万人,参保退休人员为3470万人。全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0441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411万人。全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7009万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为29万人。全国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4488万人。从中可以看出我国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参保人数方面取得重大成果,但由于各种立法、资金来源少等原因,还有很多方面亟待完善。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1. 社会保障制度法律建立严重滞后。

从1883年德国建立《疾病社会保险法》以来,社会保障制度在世界各国逐步建立起来,但是中国目前尚未建立覆盖全面的《社会保险法》,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并不能解决社会保险的诸多问题。社会保障资金来源虽然越来越丰富,但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做保障,导致资金出现亏空,巨大的账务负担未来二十年估计达到我国GDP的30%到60%。

2. 社会保障管理资金混乱

在养老保险方面,除大量企业逃避参保外,目前较为普遍的问题是提前退休以及退休人员死亡后由家属继续领取养老金等。在失业保险方面,最突出的问题是难以有效甄别参保人员尤其是登记失业人员的实际就业状态,造成了己经重新就业仍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现象。

3. 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窄且难以扩大

目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单位绝大多数仍为原来的国有、集体企业,从人员构成看,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只占总数的。大量涌现的个体、民营经济不参保或参保不缴费的现象十分严重。

三、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趋势

为建立健全同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进一步改革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规范社会保障关系,要从依靠政策转为依靠法律,充分发挥法律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作用,从而提高制度的权威性、执行的严肃性、适用的强制性。

1. 加快社会保障立法进程。

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主要的经济社会制度,从国际上其他国家的发展来看,实施社会保障制度最重要的特征是以国家立法为基本前提,并依靠法制来保证实施。为了加快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进程,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社会保障立法进程已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虽然改革开放前后我国颁布了与社会保障相关的一些法规、条例、决定、通知等,但由于立法层次低,约束力有限,而且由于“政出多门”,有时会出现相互矛盾的现象,直接影响了这些法规、条例、决定、通知等在实际中的贯彻执行。因此,必须由国家的立法机构制定社会保障法律。

2. 建立一套完善的社会保障基金法律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的运作必须有资金的支持,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主要分两部分:一是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基金,属国家责任。二是社会保险基金,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筹集。我国虽颁布《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但没有系统地制定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方式,未通过立法手段强制推行社会保险制度,致使社会保险资金难以及时足额征缴,导致社会保障基金的亏空。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必须通过立法来加大强制征缴社会保险费的力度,对欠缴或拒缴法定保险费的,要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加快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建设。

由于历史经济城镇经济为先,农村为后的原因,导致农村社会保障很不完善,由于农业人口众多,解决农业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是我国真正建立社会保障的关键,目前农业人口的社会保障已经取得巨大成就,特别是近年来的农村社会保障越来越重视之际,但还有许多地方需要改进,例如农村养老问题、社会保险问题等,因此以社会公平为基本原则,加快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成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 史探径:世界社会保障立法的起源和发展[J].外国法译评,9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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