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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问答:报名篇

江苏: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问答:报名篇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③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④患有国家规定的传染性疾病者。

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③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④患有国家规定的传染性疾病者。

4、考生什么时间报名?怎样报名?

答:报名时间为:2007年11月1日至2日。

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或学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高考地既不是学籍地也不是户籍地的学生必须办理借考手续,应届生报名必须遵循“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与高考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往届生、社会人员及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原则上在其户口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借考,须经两地省辖市招办同意,并办理借考手续后方可跨市借考;在中国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护照和省公安厅填发的长期居住证明,可在我省各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

报名时,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方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及有关的专业考试。

5、考生参加高考报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需要准备下列材料:(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2)符合我省高校招生相关照顾政策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往届生和社会人员须出具参加2006或2007年度的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证明或2007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证明;(4)往届生和社会人员须具有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5)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须提供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高中会考(含学业水平测试等)成绩证明。

6、高考报名的流程是什么?

答:高考报名流程见下图:

往届生算社会考生_往届生是不是社会考生_往届生社会考生是什么意思

7、考生报名信息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填写?

答:考生报名信息包括自然情况(含个人简历)、考生编号、考生评语、艺术或体育专业考试方向、照片等信息。考生须在市、县(市、区)指定的报名点领取《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按照其背面的说明填报有关项目,并在规定时间参加电子照片采集(考生如在参加2007年学业水平必修科目考试报名时已经采集过照片,在高考报名时可不再进行照片采集)。报名信息采集完成后,考生应仔细校核报名点打印的报名信息核对表上的内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1)自然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及号码、民族、政治面貌、选考外语语种、毕业中学、毕业类别、考生类别、报考科类、选修科目组、户口所在地、联系电话、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个人简历、有何特长、奖惩情况等。以上内容由考生本人填写,其中奖惩情况必须经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审核。

(2)考生编号:包括考籍号、考生号、准考证号。考籍号为考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报名、建立考生电子档案时所使用的编号,由报名点提供[往届生、社会人员、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由市、县(市、区)招办提供];考生号为考生在本年度的报考编号,是在考生高考报名后,在考籍号基础上产生的;准考证号以县(市、区)为单位通过计算机随机编排产生,为考生参加高考时标识考试座位的编号(仅供参加高考时使用)。

(3)艺术或体育专业考试方向:报考者须选择本人所要报考的体育专业统考、艺术专业统考、艺术专业校考相关项目,确定专业考试方向,并由报名所在县(市、区)打印《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或《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参加艺术、体育专业考试时均须出具上述通知书。

(4)民族中学考生:指我省专门为西藏和新疆少数民族中学生所办班级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者只能在所给的两类考生中选择一项。

(5)本次报考必修科目:由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选择参加2008年相应学业水平必修科目的测试。

(6)综合素质评价: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由考生所在学校如实评价;往届生及社会人员暂不作综合素质评价。

(7)考生评语:应届生由所在中学填写;往届生、社会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填写,并加盖公章。

8、考生电子档案包括哪几个部分?如何建立?

答:考生电子档案包括考生的报名信息、体检信息、成绩信息、志愿信息和诚信考试记录。我省考生的电子档案,根据不同的内容,分别由中学、市、县(市、区)招办和省教育考试院采集,然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将有关信息汇总合成。

我省考生电子档案是采用如下办法建立的: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报名信息、照片信息主要由中学采集,往届生和社会人员的报名信息、照片信息主要由市、县(市、区)招办采集;

(2)体检信息:由市、县(市、区)招办统一组织专门人员用键盘录入或光电扫描等办法采集;

(3)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应届毕业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经网上评卷后直接加入考生电子档案中;往届生及社会人员在报名时如持有2006或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进行转换、并经考生本人确认后加入考生电子档案中;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如能提供由借读所在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在有效期内的高中会考(含学业水平测试等)成绩证明,我省予以认可,其成绩可以转换成相应的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并由各市、县(市、区)招办加入考生电子档案中(具体如何转换详见报名部分第19条)。

(4)语数外三门统考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经过网上评卷后生成。

(5)志愿信息:由市、县(市、区)招办负责组织采集;

(6)诚信考试记录: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在高考、体育或艺术专业考试等高校招生考试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而建立。

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应与纸介质表(卡)一致;考生电子档案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9、考生编号有哪几种?它们是怎样组成的?其各自的作用是什么?

答:考生编号主要有三种:考籍号、考生号和准考证号。

考籍号由12位数字组成,从左至右第1—2位为年度编号的后2位;第3—6位为市、县(市、区)代码;第7—8位为中学代码后两位;第9—12位为考生序号。

考生号由14位数字组成,从左至右第1—2位为年度编号的后2位;第3—4位为省代码(江苏省代码为32);第5—8位为市、县(市、区)代码;第9、10位为报考选修科目组代码(45—物理、化学,47—物理、地理,48—物理、政治,49—物理、生物,65—历史、化学,67—历史、地理,68—历史、政治,69—历史、生物,00—不参加选修科目考试,即艺术、体育类考生不兼报普通类);第11—14位为考生序号。

准考证号由13位数字组成,从左至右第1—2位为年度编号的后2位;第3位为考试月份代码;4—7位为市、县(市、区)代码;第8—11位为考场编号;第12—13位为考生座位号码。考场编号以县(市、区)为单位,按选修科目组连续编排,不得间断。

考籍号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报名和高考报名时建立考生电子档案所使用的编号。考生号为考生在本年度的报考编号,是在考生报名后,在考籍号基础上产生的。考生在体检、参加艺术或体育专业加试和特殊类型招生、填报志愿、获取成绩、录取等有关环节,均使用考生号。准考证号以县(市、区)为单位通过计算机随机编排产生,为考生参加高考时标识考试座位的编号(仅供参加高考时使用)。考生在试卷以及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均须填写准考证号。

10、考生报考科类有哪些?

答:我省考生报考普通高校的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报考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考生在高考报名时根据自己拟参加的专业加试情况确定报考科类。

11、哪些考生在高考报名时还需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报名?

答: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得填报相关科类的高考志愿。因此,以下考生在高考报名时还需同时报名参加2008年(2009届)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相关必修科目的测试:①不符合相应科类填报志愿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②对2007年学业水平测试相关必修科目成绩不满意的;③持有2006或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但对转换后的等级不满意的;④未取得2006或2007年度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往届考生以及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

报名时间为2007年11月1日至2日,与全省普通高考报名一并进行。

12、考生如何选择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的测试?有何要求?

答: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七门。

普通类考生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选修科目由考生在历史、物理两门中选择一门,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体育、艺术类考生如不兼报普通类,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均可选择必修测试科目;考生如兼报普通类,须参加相应的选修科目测试,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和普通类考生一致。考生如报考七门必修科目(含技术科目)、又报考两门选修科目并取得成绩,在参加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只选取七门必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报考五门必修科目、两门选修科目并取得成绩,在参加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可将其两门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测试等级。

以下学业水平测试的要求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必要条件:

(1)普通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持有2006或2007年度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往届生及社会考生除外)。

(2)普通类考生如填报本科院校志愿,选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需达到B级及以上等级。

(3)体育、艺术类考生如兼报普通类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和普通类考生一致;如不兼报普通类专业,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

13、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答: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办法,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作为学业水平测试的组成部分,其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14、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答: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合格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未取得2006或2007年度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往届生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填报相关志愿的必要条件(具体祥见12条)。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是学业水平测试的组成部分,也是高校录取的参考之一。

15、综合素质评价有哪些内容?怎样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答: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其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其所在学校组织实施。往届生、社会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暂不作要求;其评语部分由考生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考生户口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作出结论。

16、综合素质评价对普通高校录取有何影响?

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须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其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否则不得填报高考志愿。

高校在录取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是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17、往届生在有效期内的高考综合考试成绩与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如何转换?转换后的成绩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答: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考综合考试成绩三年有效”的规定,取得2006或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考生,其成绩2008年仍然有效。因此,持有2006或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往届考生,在2008年普通高考报名时,可将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转换为相应的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也可参加2008年4月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并取其最好成绩。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综合考试成绩在进行等级转换时,只转换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测试等级。

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办理高中综合考试成绩转换手续,并在《往届生2006、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转换确认单》上签字认可。具有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的往届考生,在办理2008年普通高考报名和高中会考成绩转换手续时,还必须携带由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06、2007或2008年度高中会考成绩证明。

理科综合考试转换后的成绩将对应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必修科目考试成绩的A、B、C、D四个等级;文科综合考试转换后的成绩将对应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必修科目考试成绩的A、B、C、D等级。等级转换对照表如下:

2006、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会考)成绩

转换后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

(2008年度)

150分制

100分制

150分~135分

100分~90分

134分~112分

89分~75分

111分~90分

74分~60分

89分及以下

59分及以下

持有2006或2007年度高考综合考试(会考)成绩的往届考生,高考综合考试或高中会考成绩经转换后,若对应的必修科目考试等级为D级(信息技术科目不作要求),准予其参加2008年普通高考报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07]3号)文件规定,往届生不享受学业水平测试规定的“第一次报名参加四门必修科目和两门选修科目考试,六门科目成绩均达A级且技术科目考试合格的考生,可享受在划线前对语数外三门考试总成绩加10分”的政策。

18、往届生是否须参加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

答: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考综合考试成绩三年有效”的规定,取得2006、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考生,其成绩2008年仍然有效;具有我省户籍但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06、2007年度高中会考成绩证明,我省也予以认可。对上述往届考生的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不作要求。

不能提供2006、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或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06、2007年度会考成绩证明的往届考生,必须参加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

19、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有效期内的高中会考成绩与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如何转换?如无在有效期内的高中会考成绩,如何参加学业水平测试?

答: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考综合考试成绩三年有效”的规定,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持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06或2007年高中会考成绩证明,在高考报名时办理高中会考成绩转换手续。成绩经转换后,对应的必修科目考试等级为D级(信息技术科目不做要求)的往届考生,按相关政策,准予其参加2008年普通高考报名;持有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08年高中会考成绩证明的应届考生,成绩经转换后,其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与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即须符合相应报考科类对必修科目测试的等级要求(含技术科目),否则还必须参加相关必修科目测试的报名和考试。

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没有在有效期内的高中会考成绩,必须报名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包括技术科目)测试的报名和测试,其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与我省2008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

20、何时进行外语口语测试?哪些专业对外语口语有较高要求?

答:今年我省高考英语口语测试与高中英语口语等级测试结合进行,测试时间安排在2008年3月29日至30日,由考生所在市、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组织进行。其他非英语语种的外语口语测试工作将于2008年3月30日由南京市招生办公室组织进行,测试地点为南京市招生办公室(南京市中山南路388号),联系电话025-52233059。外语口语测试成绩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中,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一般来说,招生院校对报考外国语言文学及其他涉外专业的考生的外语笔试和口语测试成绩要求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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