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指明了今后一段时间社会救助工作发展的方向,为全面建立中国特色社会救助体系描绘了路线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兜住民生底线。”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救助工作高度重视,持续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社会救助事业经历了从传统社会救济到现代社会救助的重大转变,实现了从碎片化分散状态到体系化制度设计的根本突破,为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提供了强有力的战略支撑。据了解,此次印发的《意见》对6个方面、25项改革任务进行了部署,要求用2年左右时间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中国特色社会救助体系,到2035年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可以说,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意见的出台,彰显了我们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必将不断满足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意见》部署的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路线图,可以用“1+4+2”来说明。“1”是改革完善总体目标,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让社会救助法制健全完备、体制机制高效顺畅、服务管理便民惠民、兜底保障功能有效发挥、城乡困难群众都能得到及时救助,到2035年总体适应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4”和“2”犹如社会救助体系的“四梁两柱”,即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4个机制,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和深化“放管服”改革2个支撑。如果说社会救助制度是一栋大厦,此前,《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发展社会救助事业、履行救助职责、规范救助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让大厦实现从无到有、主体初步建成;今后,通过统一制度、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提升保障,将使社会救助体系的“四梁两柱”更加成熟定型,大厦更加稳固牢靠。
坚持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是此次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重要特征。《意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回应群众关切,提出的改革完善举措针对性强,可操作性也很强。例如,通过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有助于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加强医疗救助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社会救助制度衔接,可充分发挥制度合力、减轻困难群众就医就诊后顾之忧;鼓励支持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设立项目、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慈善帮扶活动,为公益事业注入发展强大新动能……可以预见,随着社会救助制度的进一步细化落实,不仅有助于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优化社会救助体制机制、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也有助于实现弱有所扶、困有所助、难有所帮,更有助于增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制度安排。面向未来,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主体责任,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做实做深做细各项社会救助工作,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真正打通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让社会救助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金羊网 文/王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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