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定之否定规律是由肯定、否定和否定之否定诸环节构成的,其中否定之否定是过程的核心,是事物自身矛盾运动的结果,矛盾的解决形式。
而“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最后落脚到“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并不是最完美的社会形态。但是按照否定之否定规律,最后呈现的社会形态是矛盾解决的形态,应该是共产主义。
所以完整的表述应该是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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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定之否定规律
主要揭示出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具有的特点,因此,它不是停留在具有直观性的矛盾现象上,而是上升到本质自身内部的矛盾两方面。这就是哲学规律具有的特点,上升到本质高度把握客观存在的现象联系。
相对来讲,量变质变规律的特点如果相当于认识中的直观性的话,那么对立统一规律的特点就是相当于认识中的直接性,而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特点则是相当于认识中的间接性,按照康德的划分方法,它们三者依次相当于感性、知性和理性。
由于否定之否定规律上升到理性高度,它的特点是隐藏在矛盾的内部,揭示了矛盾运动的本质。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在理解和认识上都具有很高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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