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社会福利中心社会弃婴的收养政策及流程
耒阳市社会福利中心承担着全市范围内收养社会弃婴的重要职能,依据《社会福利机构暂行管理办法》及《收养法》相关政策,社会弃婴收养严格按以下流程进行。
一、社会弃婴的收养
市社会福利中心主要接收,本市管辖区内公安部门送来的社会弃婴;收养过程中,捡拾人和公安部门必须出具捡拾证明和弃婴捡拾报案证明。
二、收养的流程
社会福利中心受理接收申请→经办人员建立资料信息数据档案→呈报市民政局审批→弃婴体检并隔离观察30天无异常情况后→收入市社会福利中心。
三、收养社会福利中心弃婴须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收养人:无子女;已年满30周岁,其中男(单身)必须年满40周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条件。
四、收养社会福利中心弃婴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收养申请书;(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能力的情况证明;(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5)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6)收养人和被收养人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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