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 盐城市公安局就盐城市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治安管控慧盾平台建设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根据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盐城市公安局 采购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治安管控慧盾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内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治安管控慧盾平台建设项目 (二)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治安管控慧盾平台是集治安检查、内部单位管理、城市公共交通、场所行业管理、小区管理和危爆物品管控等多领域、全要素、全时空的综合应用平台,从技术架构、组织体系、业务流转和智能应用等全方位、多角度来服务全市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努力提升我市的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 (三)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盐城市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治安管控慧盾平台建设项目,是为了落实国家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总目标”而建设的。该项目的建设可以大大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法制化、社会化和信息化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该项目涉及高度保密性和安全性以及高度的专业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治安管控慧盾平台所处理的大数据涉及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等重大社会安全稳定问题,具有较高的保密级要求,不宜公开招标采购。
该项目涉及众多相关子系统,系统构成非常复杂,功能非常强大,所处理数据安全性、保密性要求非常高。国内具有相关工程建设经验的企业只有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国保、反恐等涉密业务及数据,性质相对特殊,鉴于数据安全性,业务统一性,考虑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以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尽早投入使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所以提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供应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双园路 11 号 (五)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名单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唯一供应商”的情形,理由如下: 一、盐城市作为首批全国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实战业务应用系统(慧盾平台)试点建设城市,公安部要求抓紧完成项目建设并接受评测小组考核。 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治安管控慧盾平台所处理的数据涉及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等重大社会安全稳定问题,具有高度保密性和安全性。
三、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治安管控慧盾平台涉及众多子系统,系统构成复杂,鉴于国内其他省市已有标准和同类案例,便于部省市数据同步,对建设单位提出较高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确定。 论证专家: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职称)1、孙约盐城市行政审批局高级工程师 2、张明盐城市发改委高级工程师 3、严化男盐城市工信局高级工程师 4、孙干超盐城工学院高级工程师 5、赵晓宁盐城技师学院副教授 6、成红胜盐城师范学院副教授 7、戴斌盐城市财政局高级工程师 (六)公示期限 2020年2月27日至2019年3月5日,共5个工作日。 其他供应商对公示存在异议,请在公示内工作日时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申请不再受理。公示期内无异议,财政部门将依法进行单一来源审批。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盐城市公安局 联系人:华警官电话:18752230011 地址:盐城市平安路9号 采购代理机构: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娟电话:18662076009; 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268号金鹰天地广场2幢301室 财政部门地址:盐城市亭湖区世纪大道21号 财政部门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15-80501350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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