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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来源:《党建研究》2021年第8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一重要论断有着深刻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现实逻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一重要论断有着深刻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现实逻辑。

历史逻辑

共同富裕是自古以来人类孜孜以求的美好社会理想。具体到中国历史来说,从先秦时期《礼记》中描绘的“大同社会”和孔子提出“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到汉代贾谊提出为政者应“以富乐民为功,而以贫苦民为罪”和晋代陶渊明设想的“世外桃源”,再到近代洪秀全的“太平天国”、康有为的“大同书”、孙中山的“天下为公”,无不体现了朴素的追求共同富裕的思想。扩展到世界历史来说,伴随着欧洲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及其弊端的暴露而产生的空想社会主义,其对理想社会的设想,无论是“乌托邦”“太阳城”,还是“法郎吉”“新和谐公社”,都有关于财产公有、共同富裕的内容。然而,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不可能开辟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共同富裕只能是一种空想。

随着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并继而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从空想走向科学,共同富裕才有了科学理论的指导,从而有了实现的可能。马克思主义深刻剖析了生产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之间的矛盾这一资本主义固有的矛盾,从而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阐明了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发展和最终走向灭亡的道理,并进而深刻指出了人类最终将走向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趋势。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的,“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在未来社会,“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后来,列宁在领导俄国十月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对共同富裕问题继续进行探索。他指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人都能在决不掠夺他人劳动的情况下完全达到和保证达到富足的程度”。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马克思主义写在自己的旗帜上,把实现共产主义确立为最高理想,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为创造自己的美好生活,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进行了长期艰辛奋斗。

在建党之初,党的领导人就认识到共同富裕应该成为社会主义的特征和要求。1923年11月,李大钊就指出,“社会主义是要富的,不是要穷的,是整理生产的,不是破坏生产的”,“是使生产品为有计划的增殖,为极公平的分配”。要建设社会主义,就必须首先取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党领导人民打土豪、分田地,开展抗日战争、打败日本侵略者,推翻三座大山的统治、建立新中国,彻底改变了近代以后中国积贫积弱、受人欺凌的悲惨命运,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为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最基本的条件。

新中国成立后,党团结带领人民在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基础上,适时进行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消灭一切剥削制度,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完成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并开展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和国民经济体系,逐步改变了“一穷二白”的贫穷落后面貌,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初步的物质基础。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党进一步明确了实现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1953年12月,中共中央通过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中明确使用了“共同富裕”的表述。1955年10月,毛泽东进一步指出,“现在我们实行这么一种制度,这么一种计划,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的,一年一年可以看到更富更强些。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团结带领人民进行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党不断深化对共同富裕问题的认识和实践,不仅将实现共同富裕上升为社会主义本质的重要内容,而且在总结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出了“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构想。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构想是这样提出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经过不懈努力,今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这既有力推动了实现共同富裕的进程,也为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积累和夯实了基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四五”规划建议稿在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中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在改善人民生活品质部分突出强调“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并提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这在党的全会文件中是第一次,为今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奋斗目标。

通过以上回顾可见,人类社会虽然对共同富裕进行了长期探索和追求,但这一目标只有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与社会主义是内在统一、相辅相成的,要实现共同富裕就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否则,共同富裕就找不到实现路径从而沦为“空想”;而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就必然要求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否则,社会主义就得不到人民群众广泛支持从而丧失根基。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共同富裕而进行的长期探索和取得的显著成就,已经有力证明了这一点。在百年征程中,正是由于始终把让人民过上好日子、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奋斗目标并为之不懈努力,党才能团结带领人民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

理论逻辑

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一个基本问题。“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一论断蕴含着深刻的理论逻辑。

从人类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角度看。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这一基本矛盾的运动支配着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基本矛盾的原理来分析,“共同富裕”可以从两个层面理解:一是“富裕”,说的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程度,属于生产力范畴;二是“共同富裕”,说的是社会财富的分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属于生产关系范畴,而与一定阶段的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总和构成经济基础,因此,“共同富裕”又属于经济基础范畴。由于生产力对生产关系具有决定作用,物质生产力是全部社会生活的物质前提,所以社会主义首先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由于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经济基础又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性质和变化发展,所以社会主义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必须做好分配工作,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避免出现贫富两极分化,夯实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由于上层建筑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所以社会主义必须作出有效的制度安排,保障和推动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从人类社会发展必然趋势角度看。马克思主义对人类社会发展作出了科学预见,指出社会主义是比资本主义更先进更优越的社会制度,资本主义必然消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优越和先进之处,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共同富裕。虽然资本主义最终消亡、社会主义最终胜利是社会历史发展不可逆转的总趋势,但这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我们必须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情,不断壮大综合国力、改善人民生活、推进共同富裕,不断发挥和彰显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和先进性,从而为我们赢得主动、赢得优势、赢得未来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从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角度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可以列举出多条,共同富裕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条。习近平总书记在阐述“体现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内容”时,专门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列入其中,并强调,“如果丢掉了这些,那就不成其为社会主义了”。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但是生产力发展了,却导致少数人富、多数人穷,那也不是社会主义。因此,我们追求的发展是造福人民的发展,我们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我们追求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只有坚持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一基本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

从人民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角度看。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离开人民将一事无成。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道理决定了只有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深深植根人民,紧紧依靠人民,得到最广大人民支持,共产党人才能不断攻坚克难、创造历史伟业,社会主义才能站得住立得稳、建设好发展好。而要做到这些,必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制定切实有效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只有这样做,才能得到最广大人民衷心支持和拥护,才能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基础,才能推动社会主义事业行稳致远。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正是从这个意义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

现实逻辑

推动实现共同富裕,不仅符合社会发展的历史逻辑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逻辑,也符合当前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的现实逻辑,是时代和实践发展的内在要求。

经过不懈奋斗和长期积累,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发展阶段。基于对我国新发展阶段和面临的形势任务的深刻研判,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目标要求并作出了系统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明确强调,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把促进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是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的现实要求。新发展阶段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从初级阶段向更高阶段迈进的阶段,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个时期有一个时期的问题,发展水平不高的社会有发展水平不高的问题,发展水平高的社会有发展水平高的问题。在新发展阶段,我国面临的问题归结起来就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发展不平衡,主要是各区域各领域各方面发展存在失衡现象,制约整体发展水平提升;发展不充分,主要是我国要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实现发展特别是高质量发展的任务很重。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是一体两面的关系。实现平衡、充分、高质量的发展本来就是共同富裕的题中之义,共同富裕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和显著特征。要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必然要求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也必然要求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因此,在新发展阶段,必须把促进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位置,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把促进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也是应对和引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必然要求。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又使大变局加快演变。面对这种形势,关键是要保持战略清醒和定力,牢牢把握战略主动权,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全力办好自己的事,锲而不舍实现我们的既定目标。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深厚根基和底气所在,只要有广大人民的支持,我们就能无往而不胜。这就要求我们采取切实举措,在不断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贯彻共享发展理念,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让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到更充分体现,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分调动人民推动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广泛凝聚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以“中国之治”应对“世界之变”,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稳步推进引领世界大变局的发展演变。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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